幼儿园十项卫生保健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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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十项卫生保健制度 (最新)托幼机构 10项卫生保健制度一日生活制度儿童膳食制度三、体格锻炼制度五、健康检査制度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七、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八、伤害预防制度九、健康教育制度十、信息釆集制度一、一日生活制度1、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2、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 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 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3、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日不少于2小时,寒冷、 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4、根据

2、儿童年龄特点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 儿童正餐间隔时间 3.54 小时,进餐时间2030 分钟/餐,餐后肃静活 动或者散步时间 1015分钟。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每日 22.5小时。5、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 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幼儿园内生活的规律性 和稳定性。6、作息时间表:7:408:00晨间接待8:008:40晨间锻炼8:408:55早操8:559:15 生活活动(点心,盥洗)9:159:45学习活动9:4510:35自由活动角落活动生活活动 10:3511:00餐前准备11:0012:10午餐,餐后活动12:1

3、014:30午睡14:3014:50生活活动14:5015:20学习活动15:20离园二、膳食管理制度(一)膳食管理。1、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 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 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 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每 日上、下午各 12 次集中饮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并根据季节变化酌 情调整饮水量。3、儿童膳食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 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 款

4、专用,账目每月发布。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 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 记录。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 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 或者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 有 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 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 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 100克以满足检验 需要,并作好记录。7、进

5、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 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二)膳食营养。1、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 表) ,制订儿童膳食计划。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 12周更换 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 化且合理搭配。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 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4、至少每季度进行 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达到“

6、DRI”的80%以上。维生素A、Bl、B2、C及矿物质钙、铁、 锌等应当达到DRI”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 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午餐热量分 配比例 4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 50%以上。5、如果条件允许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 食。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 06 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22年)三、体格锻炼制度(一)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 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

7、,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 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 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者住手锻炼;加 强 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 睡眠 等状况。(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住手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 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 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子细的观察。四、卫生与消毒制度(一)环境卫生。1、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

8、一次并记录 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 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后进行。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 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 及时清洗干净。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 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者控干后存放。5、被褥每月曝晒 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 12 次。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 每 2周图书翻晒1次。(二)个人卫生。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

9、要求每人每日1巾 1杯 专用,每人1床位 1被。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 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 (趾)甲,保持 服装整洁。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 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内吸 烟。(三)预防性消毒。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时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 至少开窗通风 2次,每次至少 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 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二次。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 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

10、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 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 1 次 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 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备注:1. 表中有效氯剂量是指使用符合卫生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 技术规范规定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2. 传染病消毒根据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五、健康检查制度(一) 儿童健康检查。1.入园健康检查(1) 儿童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 园。(2) 承担儿童

11、入园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 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 项目。(3) 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 诊治疗。(4) 儿童入园时,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06 岁儿童保 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者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 30日内向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催促监护 人带儿 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者补种。在儿童补证或者补种后 复验预防接种 证。2.定期健康检查(1) 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

12、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 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 (身高)、体重,检查口腔 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者 血 常规。(2) 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 2次,每次间隔 6个月; 3岁以上儿 童每年健康检查 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 1次血红蛋白或者血常规检测。 13岁儿童每年进行 1次听力筛查; 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 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3) 儿童离开园 3 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4) 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06 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

13、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3. 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1) 做好每日晨偶尔午间入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问询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 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 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歇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 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二)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1.上岗前健康检查(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 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

14、可上岗。(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2.定期健康检查(1)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 1 次 健康检查。(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即将调离。(3) 凡患有下列症状或者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 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1) 发热、腹泻等症状;2) 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3) 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 疾病;4) 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4) 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

15、疗卫生机构通知患病工作 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一)催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做好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者应急接种工作。(二)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幼儿园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疑似病例 后, 应当即将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 )报告。(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 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 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 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四)幼儿园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暂时隔离室,对 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暂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 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内暴发和续发。(五)幼儿园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疑污染 )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六)发生传染病期间,幼儿园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 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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