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尿素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04383272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4.2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尿素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尿素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尿素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尿素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尿素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尿素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尿素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尿素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建设单位: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八月目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2 基本建设内容21.3 与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的相符性2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2.1 项目地理位置22.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2.3 评价范围3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3.1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33.2 环境保护目标53.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3.4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3.5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03.6

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53.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54 公众参与164.1 公众参与的目的164.2 公众参与的对象164.3 公众参与调查方式174.4 公众参与调查过程174.5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及分析21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36 联系方式23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的地点本项目位于灵寿县城东北部正南路15号,北纬381853”,东经1142326”。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东院内。1.1.2 相关背景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为河北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原为灵寿县化肥厂,始建于1976年,1998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地址位于灵寿县城东

3、北部,正南北大街15号,在职员工1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20人,公司的全年有效工作时间为330天。拥有固定资产2.3亿元,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占地面积341080平方米。现有工程主要产品为尿素、合成氨、甲醇,合成氨车间生产的液氨全部用于生产尿素,现有工程位于公司西院。该公司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见表11。表11 项目基本情况车间产品名称生产规模(t/a)备注尿素车间尿素23万产品外售合成氨车间氨(中间产品)13.5万全部用于生产尿素甲醇车间甲醇6.5万产品外售现有工程项目审批、验收情况见表1-2。表12 现有工程项目审批及验收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审批单位验收时间排污许可证发放1氮肥生产污水

4、零排放综合治理环保工程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3月已取得2合成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2007年4月3年产4万t甲醇项目2007年8月4热电联产节能技改项目河北省环保厅2009年6月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年产15万t醇氨综合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由河北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冀环评2007511号;2011年9月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向河北省环保厅申请变更:取消10万吨氰尿酸产品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批复文号见冀环评2011829号;2012年3月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向河北省环保厅申请变更:1台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变更为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批复文号见冀环评函2012439号。

5、目前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正在试生产。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压差发电改造工程为河北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冀环表2012032号,目前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正在试生产。1.2 基本建设内容1.2.1 基本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建设年产40万吨/a尿素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有尿素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库房等,总占地面积53421 m2,建筑面积15469m2。1.2.2 项目投资与建设期本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0万元,占总投资的4%;投产日期为2013年10月。1.3 与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的相符性1.3.1 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该项目已经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2011)31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1.3.2 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情况根据灵寿县人民政府灵政函【2012】10号“关于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尿素技改项目建设选址的批复” 及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意见,同意项目选址,本项目在石家庄正元东院内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占地属工业用地。灵寿县国土资源局同意该项目选址,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符合灵寿县城东工业区规划及灵寿县总体规划。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灵寿

7、县城东北部正南路15号,北纬381853”,东经1142326”。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东院内,地理位置见附图1和附图2。本项目在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东院内建设,西临建设大街东、北、南侧均为农田;东北距孟托1.14km,东南距白马岗2.28km,西北距漂里2.42km。2.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松阳河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中pH、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氨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COD超地表水类标准。根据对评价区域地下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地下水中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氰化物、挥发酚监测指标均符合

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类标准。根据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对评价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的SO2、NO2、NH3小时平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SO2、PM10、NO2日均监测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项目厂址现状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噪声值在57.1-62.1dB(A),夜间在49.9-52.8dB(A),区域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2.3 评价范围根据评价等级和环境评价技术导则要求,

9、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确定如下:(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总排水口。(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评价区域地下水流向为由西北向东南,地下水评价范围为厂区上游方向4.5km,下游5.5km,侧向各1.0km,共计20km2的范围。(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以项目生产装置区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4)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厂界。(5)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以项目风险源强为中心周围5km的范围。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3.1.1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石家庄正元化肥公司已经于2006年12月16日完成了氮肥

10、生产污水零排放综合治理环保工程项目,通过稳定造气工艺、深度处理水质、强化水质冷却、完善水质调整、控制水量平衡,实现了全厂生产工艺废水零排放。本项目职工140人由厂内其它工段调动而来,不增加工人,因此本项目不增加生活用水。脱盐水制备排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废水防治措施可行。3.1.2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1)吸收尾气尿素生产车间低压吸收塔(G31)、常压吸收塔(G32)产生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氨和氮、氧等其它气体;这两股尾气通过一根60m排气筒排放,尾气主要成分为NH3:0.7%、N2:85.6%、O2:11%、H2O:2.7%,废气量为240m3/h,氨排放速率为1.2kg/h,符

11、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即60m高排气筒、NH3排放速率75kg/h。(2)尿素造粒塔废气项目通过采用新型尿素造粒塔和喷头及水喷淋废气洗涤装置,使造粒塔顶排气中的尿素粉尘含量大大减少,根据提供设计数据,尿素造粒塔废气排放量为500000m3/h,废气中氨的排放速率15kg/h,排放浓度30mg/m3,年排放量为118t/a,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即氨的排放量75kg/h;排放的造粒尾气含尿素粉尘为50mg/m3,排放速率为25kg/h,排放量为198t/a。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12、中的二级标准,即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85kg/h,由90m高塔顶高空达标排放。治理措施可行。(3)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产生在物料罐的呼吸口、蒸馏不凝气、真空泵尾气以及管道、阀门的跑冒滴漏等。本项目采取的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如下:生产中产生的稀氨水及时用管道输送到氨回收工段,经氨蒸馏塔回收氨,生产中不设稀氨水储罐,消除氨无组织排放源。对氨泵较集中的生产装置,将氨泵集中到泵房内,并设抽风过滤系统,将事故时或检修时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变为有组织排放,设吸收装置处理。运行期间加强设备巡检,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用补救措施,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管理

13、,杜绝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的跑冒滴漏,使生产设备和设施达到化工行业无泄漏企业的标准要求。以上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在工业企业均有普遍应用,且治理效果明显,因此本项目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无组织排放有效减少,本环评在物料平衡章节对其无组织量进行了平衡估算,根据物料平衡分析,本项目氨的无组织挥发损失总量为0.32t/a。经预测氨厂界浓度贡献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无组织防治措施可行。3.1.3 噪声源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泵机、风机、压缩机、空压机等设备,其声级值为75-100dB(A),项目选址远离敏感点,合理的厂

14、址选择减轻了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选型时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安装时均考虑到减振、降噪问题,经过减振、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3.1.4 固废产生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所用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机油本厂回收处理再利用,可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生活垃圾定期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物全部进行了处理、处置,不外排,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本项目

15、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可行。3.2 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风险敏感点调查该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厂址周围村庄居民以及区域地下水,保护级别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区域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该项目具体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详见表3-1。根据调查,以本项目为中心周围5公里范围内包含有村庄、小区、学校、道路、水渠等敏感点。周围5公里范围内敏感点调查情况见表3-2。表3-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保护对象相对厂址方位与项目装置距离m功能要求保护目标环境空气孟托村NE1140环境空气质量二级环境空气质量不降低东托EN1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