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办法(5稿)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04351155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7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招标管理办法(5稿)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招标管理办法(5稿)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招标管理办法(5稿)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招标管理办法(5稿)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招标管理办法(5稿)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招标管理办法(5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管理办法(5稿)(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元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质量,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开展的各项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 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招标是指招标人为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进行投标,并根据招标条件和评标标准,选定最适合的中标人作为交易对象,并签署合同的活动。我公司开展招标活

2、动的项目还包括产品和服务的对外销售。第五条 投标是指投标人响应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将其递交给招标人参加投标竞争的活动。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公司成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作为公司招标投标工作的最高领导、决策机构,办公室设在总经办;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工作执行组、评标组和监察组,分别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具体执行、评标和监察审计机构,办公室分别设在招标投标项目所对应业务部门和监察审计部。第七条 领导小组、执行组、评标组、监察组人员组成:1.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总经办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总经办负责人、企业管理

3、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法律顾问为成员,总经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2.执行组:招标投标项目所对应业务分管副总任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总经办负责人、企业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业务关联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法律顾问为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其具体人员组成根据招投标项目由领导小组审定。3.评标组:人员组成由领导小组根据评标项目审定。4.监察组:监察审计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监察审计部负责人为副主任,财务部负责人、监察专员、审计专员为成员,监察审计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第八条 领导小组、执行组、评标组、监察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公司

4、招标投标的领导、决策工作;2.审定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3.审定执行组和监察组人员名单;4.审定招标投标申请、工作方案和主要招标投标文件;5.审批评标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起草招标投标管理制度;2.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内部协调工作;3.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督办工作;4.负责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和反馈招标投标工作执行情况;5.协同各业务部门进行招标投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报。(二)执行组主要职责:1.根据审定的招标投标项目具体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开展和执行;2.编制并审核招标投标工作实施方案和各类招标投标文件;3.按照招标投标工作流程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投标工作;4.及时处理和解决招标投标过

5、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上报。执行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招标投标工作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招标投标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3.负责招标投标各类文件的起草;4.负责招标投标执行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5.负责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6.负责招标执行过程中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三)评标组主要职责:1.负责招标评标活动的开展实施;2.编制并审核评标标准和各类表单;3.具体开展实施评标工作,提出评标意见,作出评标结论并报审。评标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评标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四)监察组主要职责:1.负责招标投标工作开展的全过程监察审计工作;2.编制并审核招标投标监察审计制

6、度;3.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对招投标工作开展实施监察审计;4.对违反招标投标制度的责任人予以处理和监督落实整改。监察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监察审计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第九条 根据招标投标工作开展,需聘请或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的,必须报请领导小组批准。第三章 招 标第一节 招标范围第十条 除我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地方性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实施招标外,下列事项应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一)工程建设项目,指建设工程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建设工程有

7、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上述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货物采购,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产品、原材料、辅料、包装物、设备、工器具、办公家具及其他用品、劳保用品等。上述达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

8、行招标:1.产品、原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批次采购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年采购估算金额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辅料、包装物等货物的采购,单批次采购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年采购估算金额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设备、工器具、办公家具等货物的采购,单批次采购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年采购估算金额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货物的采购,单批次采购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年采购估算金额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服务采购,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审计、评估、培训、劳务、咨询服务、体系认证、技术开发、产品检测、金融服务、维修维护保养

9、、租赁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上述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四)产品和服务销售,产品指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服务指代加工、租赁等服务。上述达到下列标准的,应进行招标:1.产品销售,单批次销售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年销售估算金额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服务销售,单批次销售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年销售估算金额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十一条 上述招标范围中,满足下列情形的,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送领导小组审批后可采用不招标方式:1.涉及公司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2.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的,或者工艺有特殊要求的;3

10、.潜在购标人少于两家的;4.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项目;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项目;6.其他特殊情形。第十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十三条 对于第(一)至(三)向中未达到招标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或可采用不招标方式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节 招标方式第十三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2.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

11、他组织投标。第十四条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界定:一、下列情形应采用公开招标,但可采用不招标方式的除外:1.我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地方性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2.项目合同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且有较多投标人(不低于 家)可供选择和满足公司招标时间要求的。序号项目名称单批次合同金额或年度合同金额(估算价)备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货物采购产品、原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辅料、包装物等货物的采购设备、工器具、办公家具等货物的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货物的采购服务采购产品和服务销售产品销售服务销售二、下列情形可采用邀请招标,但可采用不招标方式的除外:1.

12、 我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地方性规定可进行邀请招标的项目。2.满足招标条件,但项目合同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且由于特殊性只能从少量或有限投标人中选择的;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的;4.不满足公开招标时间要求的。第十五条 招标方式的具体选择由执行组参照上述标准,并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第三节 招标程序第十六条 公司招标应遵循以下程序:1.提出招标申请2.成立招标执行机构3.编写招标方案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5.资格预审6.编制招标文件7.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现场踏勘与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8.投标9.开标10.评标11.中标12.签约13.履约14.档案管理第十七条

13、 提出招标申请对于属于公司招标范围和符合招标条件的,由业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招标申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招标范围等,经业务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复核,总经办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第十八条 成立招标执行机构招标申请经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业务部门确定执行组人员名单及具体分工,报领导小组审批。第十九条 编写招标方案领导小组执行组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招标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时间进度安排及责任人等,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第二十条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发布招标公告,其应载明

14、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通过报刊、信息网络或则其他媒介发布。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其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由执行组负责编制,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发布。第二十一条 资格预审对于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可实施资格预审,其目的是通过事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方式,提前把不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排除在外,避免不具备相应技术与履约能力的投标人随意投标,减少招标人、评标组

15、和投标人无谓的工作量。资格预审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和履约能力审查两部分。资格审查主要是对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企业自身条件的审查,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资格等;履约能力审查主要是投标人履约能力审查,包括投标人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证明、类似项目业绩、正在实施的项目情况、信誉情况、履约被处罚情况、诉讼仲裁案件等法律纠纷情况等。资格预审程序:1.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可单独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也可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公告必须明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2.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其内容一般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等。其由执行组编写,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发布。资格预审的方法包括:随机选择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预审结束后,应当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对于未采取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