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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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工作,保证食品符合应有的营养品质,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标注食品营养标签的,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按本规范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制定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食品品种和类型名单,确定实施时间。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的食品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物营养特性的一种描述,包括营养成分、营养声称、健康声称。第五条 营养成分指食物中含有的具有健

2、康益处的成分。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及其它有效功能成分等。第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的某一营养素标示营养含量和健康声称时,必须标示该营养素和以下四种营养成分:(一)能量;(二)蛋白质;(三)脂肪;(四)碳水化合物。第七条 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营养标签上可以标示下列营养成分:(一)能量;(二)蛋白质;(三)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四)胆固醇;(五)碳水化合物;(六)糖;(七)膳食纤维 (可溶性和不可溶性膳食纤维,单体成分);(八)维生素:维生素A(-胡萝卜素)、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

3、素B6、维生素B12、 维生素C(抗坏血酸)、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生物素和胆碱;(九)矿物质:钙、磷、钾、钠、镁、铁、锌、碘、硒、铜、氟、铬、锰和钼。标示上款营养成分,不得改变名称。营养强化食品还应标示所强化成分的含量。第八条 营养成分的含量应当以每100毫升(ml)、每100克(g)和/或每份食品中的确定数值标示,可以同时标示所含营养素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第九条 营养成分的定义、标示和数值的允许误差应符合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规范的规定。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装食品,可以不标注营养标签:(一)食品每日食用量不足10克(g);(二)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三)包装

4、的总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cm2)的食品;(四)现场制作的食品;(五)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以上的产品;(六)其它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做标签的食品。第十一条 营养声称是指对食物营养特性的建议或说明,包括:(一)含量声称: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营养素含量水平的声称,包括“来源”、“含有”、“提供”、“高”、“富含”、“低”、“极低”、“不含”、“无”或“零”等的声称;(二)比较声称: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的营养素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的声称。包括“减少”、“少于”、“低于”、“增加”、“加”、“大于”、“高于”等的声称;(三)属性声称:指对食品营养属性的声称,如“强化”、“多维”、“脱脂”、“瘦”

5、等声称。第十二条 营养声称的条件应符合营养健康声称准则第三部分的规定。第十三条 比较声称中必须用倍数或质量百分数标示所声称的差异。所增加或减少的实际含量必须 25%。第十四条 比较声称中被比较的基准食物或营养素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被比较的基准食物为消费者普遍认识,属于不同加工或形式的同种或同类的食品;(二)被比较的营养素仅指营养素参考值(NRV)中所涉及的营养素。第十五条 营养声称的标示应当真实、客观,不得虚假、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第十六条 健康声称是指食物或食物成分与人体健康关系的建议或说明。包括:(一)营养功能声称: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生理功能作用的声称;(二)减少

6、慢性病发生危险的声称:指食物或营养成分可以减少某种慢性病发生、发展危险性的声称。(三)其它功能声称:指食物或营养成分对人体正常功能有特殊健康效应的声称。第十七条 标示营养功能声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被声称的营养成分的功能作用有公认的科学依据,并具有营养素参考值(NRV);(二)产品中被声称的营养素含量显著,符合营养健康声称准则第三部分中相关营养素声称的含量要求;(三)符合营养健康声称准则第四部分规定的相关营养素声称用语要求。第十八条 任何产品标签标示和宣传等不得对健康声称用语进行任何形式的删改和添加,或以任何形式图形、符号进行暗示或明示治疗疾病的作用。第十九条 产品的健康声称用语表述应当科

7、学、规范、准确,以便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食用。根据科学发展和实际情况需要,健康声称的营养成分范围和内容调整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发布。第二十条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格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营养成分标示内容必须用一个“方框表”表示,营养成分表的方框可为任何尺寸,方框可设置为与包装的基线垂直。推荐的基本格式如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规范第六部分的规定。(二)营养成分标示内容必须标于包装的醒目位置。(三)当可用标签主面积的包装20 cm2及特大规格包装也可使用横排(水平)标示。(四)标签背景颜色、字体和字形要求清楚和易读。但营养成分含量和健康声称的字体不可大于产品一般名称。(五)如有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

8、外包装上标示营养标签,但最小包装必须标明每份重量。第二十一条 营养标签应当使用中文。使用外文标注营养成分的,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第二十二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在其生产食品的营养标签上标示营养成分,把指导消费者建立健康的膳食结构作为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三条 食品企业应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营养标签的制作和审核。食品出厂前应对营养成分进行检测或计算,结果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对不符合标签标示的产品应及时复检,或在加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纠偏措施。第二十四条 食品营养成分检验可以送检或自检。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检测用的仪器、设备,应按期检查,及时维修,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准

9、确性。检测的原始记录应齐全、完整、真实,所有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至少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核查和溯源。第二十五条 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应保证一定的科技投入,加强食品营养检测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与食品营养质量有关的原料、加工、成品等关键环节的检测、监控,并建立营养标签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第二十六条 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规范和营养健康声称准则由卫生部制订并颁布。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自2007年 月 日起执行,有关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声称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附件:1、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规范2、营养健康声称准则3、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附件1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规范 本附

10、件描述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能量和营养素的定义、分析方法、折算系数、营养素标示方法、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一 术语和定义(一) 食品和食品成分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 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2食品成分(food composition) 组成食品的各种物质组分。3. 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 指食品中含有的具有健康益处的成分。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及其它有效功能成分等。4. 营养素 (nutrient)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

11、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5. 能量(energy) 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三种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单位以千焦(kJ)或焦耳(J)表示。折算系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能量(kJ)17蛋白质(g)17碳水化合物(g)37脂肪(g)当食品含有乙醇(酒精)、有机酸、膳食纤维等的时候,也产生相应能量如表1所示。折算系数和计算公式如下:能量(kJ)17蛋白质(g)17碳水化合物(g)37脂肪(g)13有机酸(g)29乙醇(酒精)(g)8.5膳食纤维(g)表 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成分

12、kJ / g 成分kJ / g 蛋白质17乙醇(酒精)29脂肪37有机酸13碳水化合物17膳食纤维8.56 蛋白质 (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和折算系数如下: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物,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系数*食物折算系数食物折算系数小麦鸡蛋全小麦粉5.83鸡蛋(整)6.25麦糠麸皮6.31蛋黄6.12麦胚芽5.80蛋白6.32麦胚粉5

13、.70肉类和鱼类6.25燕麦5.83动物明胶5.55大麦、黑麦粉5.83乳及乳制品6.38小米6.31酪蛋白6.40玉米6.25人乳6.37大米及米粉5.95豆类坚果、种子类大豆(黄)5.71巴西果5.46其它豆类6.25花生 5.46杏仁5.18 其他如核桃、榛子等5.30其它食物6.25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7 脂肪和脂肪酸 (fat and fatty acid) 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可用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表示,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粗脂肪(crude fat) 食品中一大类不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乙醚或石油醚)的化合物的总称。

14、除了甘油三酯外,还包括磷脂、固醇、色素等。可通过索氏抽提法或罗高氏法等方法测定。总脂肪(total fat) 通过测定和计算食品中单个脂肪酸含量的总和来获得的脂肪含量称为总脂肪。脂肪酸(fatty acid):脂肪酸指有机酸中链状羧酸的总称,与甘油结合成脂肪。可分为饱和脂肪酸和不饱和脂肪酸。饱和脂肪酸(saturated fatty acid ):也可称为饱和脂肪,是指碳链上不含双键的脂肪酸。如软脂酸、硬脂酸。不饱和脂肪酸(unsaturated fatty acid):也可称为不饱和脂肪,仅包括顺式(cis)部分。其中单不饱和脂肪酸是指碳链上含有一个双键的脂肪酸的总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是指碳链

15、上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双键的脂肪酸的总和。 反式脂肪酸(trans fatty acid):也可称为反式脂肪,指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非共轭反式双键的不饱和脂肪酸的总和。脂肪酸的计算食品营养标签中的脂肪酸含量用g/100g食物表示。当使用内标法或外标法测定脂肪酸时,食物总脂肪酸含量为各种单个脂肪酸的总和。当使用索氏提取法测定粗脂肪含量时,可使用以下公式来计算食品中总脂肪酸的含量:总脂肪酸含量(total fatty acids)(g/100g)该食品中粗脂肪的含量(g/100g)脂肪酸折算系数表3 不同食品脂肪酸折算系数*食物名称折算系数食物名称折算系数小麦、大麦和黑麦牛肉(瘦)0.916全麦0.720牛肉(肥)0.953面粉0.670羊肉(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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