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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及教师在幼儿园事故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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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及教师在幼儿园事故中的责任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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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及教师在幼儿园事故中的责任一、 幼儿园事故概念界定及发生的原因1、 幼儿园事故概念界定幼儿园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 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 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 的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在幼儿园的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 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 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2、 幼儿园事故发生的原因幼儿园事故发生的范围、种类是复杂的,有的与幼儿设备、设施有关,有 的与教职工的保育、教育有关管理不善、制度不严是幼儿园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的幼儿园虽然有较 完备的规章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如有的幼儿园门卫管理不严,出现陌生人 出入的情况,造成不良甚至是严重的后果有的幼儿园不能合理地建章立制, 没有严格的门卫制度、饮食卫生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制度等,致使管理出 现漏洞、造成严重后果有的幼儿园设备陈旧、老化,如大型玩具年久失修,虽然教师强调幼儿不 能去玩,但无控制力和不能感知危险性的幼儿仍上去玩,结果滑梯不稳摔成重 伤。

因此,在这类事故中,幼儿园是有责任的,违背了严禁幼儿园内设置威胁 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和规定在教职工实施保育、教育过程中,也常出现一些故事,如因玩忽职守、责 任心差而造成的幼儿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而造成的伤害;违反《幼儿园 工作规程》和《幼儿管理条例》,没有合理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 幼儿教育规律,造成幼儿不堪重负,妨碍了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在户外活动及 园外活动中,因为安全措施保障不力而引发的事故等二、 幼儿园常见事故类型近几年以来,幼儿园里幼儿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方面是 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另一方面是由于关于学校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的 发展和完善教师再也不能凭以前的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了,高度的责任感和敬 业精神既是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又是现行教育法律的规定1、 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便教师在现场, 学生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 幼儿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 教师如没有尽自己职业“谨慎”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1997 年4月28日,不满5岁的朱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老师随即带他到医院检查, 发现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

后虽经多家医院治疗,朱某的右膀关节仍失去功能 法院在审理中认定,朱某在幼儿园摔伤致残,是幼儿园看护不力所致,幼儿园 负有过错责任,对原告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幼儿园赔偿 朱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55906元,精神补偿费20000元2、 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如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 千、压压板等大型的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 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 隐患,而教师又未尽注意义务,发现存在的问题,监督幼儿的活动,就很容易 发生事故此外,幼儿在教室、楼道、走廊内的安全,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 也是幼儿园容易出事故的地方2000年4月25日,合肥市六安路幼儿园幼儿刘 晶晶坠楼身亡,校方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共9万元2000年08月11日, 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 亡3、 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说明幼儿园管理的失 误,教师未尽看管之职儿童在幼儿园的期间是指幼儿从踏入园门到离开幼儿 园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教师应该象家长一样,看管学生学生离校必须经 过教师的同意,或者学生家长的允许方可。

4、 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所造成的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学 生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学生下蹲起立,罚 学生吃喝有害身体健康的东西,还有罚站、罚跪、罚冻等形式挨打的学生常 常情绪不稳定,缺乏自尊心据生活日报2000年5月22日报道,郑州市凤凰 台村小神童幼儿园想出了一个奇招对付顽童 用针扎老师拿出一只注射器, 吸上水后作注射状吓唬小孩对一些在排练演出节目时动作总也做不好的孩子, “执法严明”的老师便在孩子的手背上扎了针,有的孩子还挨了两针5、 学生被他人接走学生被他人接走,可能是处于某种目的,会致学生于 不利的境地如遇学生被拐买,敲诈勒索以及其他不利的影响教师对来接学 生的家长要多留个心眼,决不能被坏人有可乘之机1992年10月28日某市胜 利小学吴琼被一个陌生人接走,后被杀害6、 外来人员的侵入幼儿园的门卫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 进幼儿园,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浙江省衢州市就发生歹徒闯入某小学的事件, 歹徒将在校的二位学生从三楼摔下来,致学生一死一伤前两年发生的精神病 人持刀闯入幼儿园砍死砍伤多人7、 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引发的事故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 思想上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

8、 学生自身原因所致很多的场合下是由于学生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 学生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三、处理幼儿伤害事故时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教师是实施教育活动的主体,也是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由于教育工作的 专业性,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负有防止学生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 的义务教师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 过失在本质上,可认为是一种“业务过失标准”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 为过错责任,幼儿园在学生伤害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幼儿园在事 故中是否犯有过错或失误是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幼儿园的过错直接或 间接地导致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幼儿园要负责相应责任反之,幼儿 园可不负责任过错的大小是幼儿园承担责任大小的依据过错很大部分来自于教师的疏忽(当然,也有的是故意行为所致),教师的过失行为导致幼儿园 在处理很多的学生伤害事故时,花了很多的冤枉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 条具体解释了儿童损伤事件的责任问题:“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 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根据法律,处理责任事故的前提是分清幼儿园在事故 中的过错,并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法律,幼儿园对学生负有三 项责任:①教育责任;②管理责任;③保护责任教育是幼儿园的主要职能 管理是服务于教育的职能,是幼儿园为达到教育目的而采取的方式和手段保 护是幼儿园行使教育和管理职能的前提条件幼儿园只有保护学生安全,才能 实现其教育目的教育虽然是学校的主要职能,但就责任的性质来说,教育责 任说到底不是一种法律责任,而是幼儿园的职责和功能,管理失范和保护不周 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幼儿园只有保护学生安全,才能实现其教育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具体讲述了学校对学生的保护责任 学校保护最终是要通过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来实现的,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 教师应忠于职守,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教师注意义务的时间范围应从学生踏入校门算起一直到离开幼儿园为止这 段时间内包括学生上课时间、课间活动时间、课外活动时间我国的教育法 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教师在课余时间对学生的看管责任,实际上幼儿园应 该根据学生年龄的大小,安排相应的教师看护学生实践证明,如果幼儿园未 安排教师在课余时间看管、监督学生,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很难证明自己没有 过错。

当然在校时间还包括住宿时间,幼儿园应安排教师在其他活动时间值班, 尽保护之责由此可见,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人身伤害事件,其赔偿责任大小是根据幼儿 园、教师的过错来确定的,教师如果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幼儿园的规章制 度尽了职责的,可以减少或避免其责任四、教师的义务根据过错责任的原则,教师要在事故发生时免除自己的责任,就必须尽自 己的注意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教师要按照教学常规来进行教学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 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对幼儿进行教育,不能以超出幼儿接受能力方式进行教学 在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里,特别不能出现擅自调课,不请假而离岗,请人代岗 的现象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抢救教师如应在岗期间不在岗, 未能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出现事故没有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抢救,不及时汇报, 不按照教学常规来教学,都可能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2、 外出活动注意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条规定,幼儿园组织学 生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按民法 原理而言,这也是由于当事人的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组织外出活动的时候, 一定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组织者要配备足够的教师,出发、集合、分散 活动都事先要有计划,确定好详细的活动方案,确定具体的责任人。

3、 了解幼儿健康状况调查幼儿的身体状况,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 儿健康档案,以防事故的发生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安排具体的教育教 学活动,对体质特殊或有疾病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照顾4、 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安全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教育 法》第26条、第73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52条明确规定,学 校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符合标准,保证学生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明知校舍 或其他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中大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 人员的刑事责任《教育法》第44条,《未年人保护法》第32条都要求学校 给学生提供安全的体育活动设施和卫生的校园环境幼儿园要保证学生的饮水、 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各种疾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教师发现学校的 教学设施存在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汇报,让幼儿远离危险设施,避免幼儿在 危险的条件下活动5、 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对于教师因故意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法律 也有相应的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 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 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 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进一步指出:对 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 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事故发生后照顾及通知的义务幼儿对于自己身体、健康的照顾,不具 有充分的判断能力为了防止幼儿在发生事故后,因为疏于照料致所受到的损 害,发生扩大或恶化的情形,教师应该在发生事故后,对幼儿进行必要的照顾 保护并即刻通知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教师要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吸取意见和 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既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教育法律的规定 在幼儿园的管理中,幼儿园应及时将学生走失,被他人接走,幼儿生病及受伤 等情况及时通知其家长,疏于通知所引发的事故由谁承担?从过错责任来看, 显然是存在因果关系的,幼儿园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幼儿园事故的处理原则及不同主体的赔偿责任在处理幼儿园事故问题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遵循谁有过错,谁承 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原则在幼儿园事故中,涉及赔偿的主体主要有三个:一是 幼儿园和教师,二是监护人,三是保险公司1、幼儿园和教师的赔偿责任包括因幼儿园过错引起的伤害赔偿,也包括因教职员工过错引起的伤害赔 偿。

后者赔偿是先有幼儿园代替教职员工赔偿,然后幼儿园再对教职员工进行 行政处分和追偿根据幼儿园事故发生的原因、情节、过错情况,幼儿园赔偿 可分为完全责任、部分责任和免除责任1.)完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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