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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财政考评制度3篇 乡镇财政考评制度第1篇 为进一步加快乡镇经济发展,大力培植财源,充分调动乡镇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提高乡镇财政收入质量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个乡镇和鸡冠山垦殖场。 二、考核内容 1、财政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工商税收); 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情况(工商税收); 3、实有税源增长情况; 4、财政年终收支平衡、工资保障、民生工程、惠农资金发放和当年新增债务以及化解原有债务情况。 三、考核办法(总分值100分) (1)财政收入任务考核(25分)。以县政府下达当年财政收入任务考核目标为标准(国、地税都必须完成任务),完成财政收
2、入任务得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情况(35分)。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除契税、耕地占用税和财政系统收入),按功效系数法计算。 (3)实有税源增幅情况(20分)。以国税、地税实有税源入库数为当年考核实有税源数,以上年实际税源为基数(由国税局、地税局提供具体数据)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当年新增企业纳税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一户加一分,2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一户加2分,5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一户加分。 (4)财政年终收支平衡、工资保障、民生工程及惠农资金发放和当年新增债务情况(20分)。以年终结算收支平衡,工资保障、民生工程、惠农资金发放和当年新增债务以及化解债务情况综合
3、考评计分。 四、本办法自02X年起执行,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乡镇财政考评制度第2篇 为解决资金和权力到省后,扶贫任务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制发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从22X年起对各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考评,以期落实责任,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绩效考评的目标是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绩效考评遵循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权责统一的原则;有利于资金整合的原则。 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扶贫开发成果、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情况、扶贫项目管理情况以及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设定的考核指标依据主要有:绝对贫困人口减少进
4、度、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进度、资金到位情况、省(区、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整村推进的比例、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违章违纪情况等。 乡镇财政考评制度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02X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与激励目的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积极性,鼓励各地财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地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
5、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二、考核对象 包括全国3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其中,计划单列市单独开展综合考核,其所在省考核数据不含计划单列市。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本办法为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地方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包括预算执行进度、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算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7个方面。结合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如下考核指标,考核得分采用百分制。 1预算执行进度(分)。 考核内容:各省一般公共预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情况。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指标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平均进度指标,分值比例12:3。 第一步,以
6、财政部开展地方预算支出进度通报月份的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分别进行平均,得出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指标;以财政部开展地方预算支出进度通报月份的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分别进行平均,得出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平均进度指标。 第二步,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调整得分方法见9.指标调整得分方法,下同),将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指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平均进度指标分别调整为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得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预算执行进度得分。某省预算执行进度得分=某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得分某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得分。 .收入质量(15分)。 考核内容
7、:各省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情况。分静态和动态两项指标,分值比例为7.5:5。 第一步,计算静态和动态指标: 某省收入质量静态指标=某省当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 某省收入质量动态指标=某省当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某省上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 第二步,计算静态和动态指标得分: 各省收入质量静态指标得分:指标为8%及以上的,得满分(即7.5分);指标为80%以下的,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调整为指标得分; 各省收入质量动态指标得分:由各省收入质量动态指标,通过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得出。 第三步,计算各省收入质量得分。某省收入质量得分=某省
8、收入质量静态指标得分+某省收入质量动态指标得分。 .盘活存量资金(1分)。 考核内容:各省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其他存量资金等)。分为存量资金静态指标、存量资金动态指标和存量资金支出进度指标,分值比例为6::3。 第一步,计算存量资金3项指标: 某省存量资金静态指标某省当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某省当年财政支出规模; 某省存量资金动态指标=(某省当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某省上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某省上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 各省存量资金支出进度指标,以财政部开展地方
9、预算支出进度通报月份的各省已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形成实际支出资金占比分别进行平均得出。 第二步,采用反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各省存量资金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分别调整为各省存量资金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得分;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各省存量资金支出进度指标调整为各省存量资金支出进度指标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盘活存量资金得分。某省盘活存量资金得分某省存量资金静态指标得分+某省存量资金动态指标得分+某省存量资金支出进度指标得分。 4.国库库款管理(5分)。 考核内容:各省国库库款管理情况。包括库款余额同比变动指标、库款余额相对水平指标、库款保障水平指标、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指标等项考
10、核指标,分值比例为4:4:.5:.5。 第一步,通过国库数据得出各省库款余额同比变动、库款余额相对水平、库款保障水平、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作为各省上述4项指标数据。 第二步,计算指标得分: 各省库款余额同比变动指标得分、库款余额相对水平指标得分:由各省库款余额同比变动指标、库款余额相对水平指标,分别通过反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得出; 各省库款保障水平指标得分:指标为%及以下的,得满分(即35分);指标为8%以上的,采用反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调整为指标得分; 各省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指标得分:由各省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指标,通过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得出;
11、第三步,计算各省国库库款管理得分。某省国库库款管理得分即某省上述4项指标得分之和。 5.地方政府债务管理(15分)。 考核内容:各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程度和管理情况,分为政府债务率指标、利息支出率指标、偿债率指标等3项考核指标(3项指标均包含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值比例为:5。 第一步,通过各省当年债务数据得出各省当年政府债务率、利息支出率、偿债率,作为各省上述项指标数据。 第二步,采用反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各省上述3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指标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得分。某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得分即某省上述3项指标得分之和。 .预算公开(15分)。 考核内容:各省预算公开总体
12、进展情况,包括预算公开指标、决算公开指标、其他信息公开指标等3项考核指标,分值比例为6:6:3。 第一步,通过预算公开专项核查结果得出各省预算公开率、决算公开率、其他信息公开率,作为各省上述3项指标数据。 第二步,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各省上述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指标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预算公开得分。某省预算公开得分即某省上述项指标得分之和。 7.推进财政资金统筹(10分)。 考核内容:地方转移支付结构情况。分为静态和动态两项指标,分值比例为5:5。 第一步,根据各省上报的转移支付结构情况得出当年和上年省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对下转移支付比重: 某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静态指标=某省
13、当年省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对下转移支付比重; 某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动态指标=某省当年省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对下转移支付比重-某省上年省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对下转移支付比重。 第二步,采用正向激励指标调整得分方法,将各省上述2项指标调整为指标得分。 第三步,计算各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得分。某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得分即某省上述2项指标得分之和。 .扣减指标(-10分)。 以审计署、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事处等中央开展的监督检查为依据,对发现的问题每个扣减1分,扣满为止。 9.指标调整得分方法。 ()正向指标调整得分方法: 某省某项指标得分某省某项指标-m(各省某项指标)max(各省某项指
14、标)mn(各省某项指标)x分值。 (2)反向指标调整得分方法: 某省某项指标得分=max(各省某项指标)-某省某项指标max(各省某项指标)-mn(各省某项指标)x分值。 其中:max(各省某项指标)指各省某项指标的最大值;min(各省某项指标)指各省某项指标的最小值。 四、评审程序 (一)次年1月1日前,各省要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将相关数据及时报送财政部。 (二)财政部根据国库执行快报等各项统计数据,以省为单位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名,综合排名靠前的个省作为拟奖励的省。为体现地区间的平衡,10个拟奖励省中,东、中、西部地区原则上各不少于2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原则上总数不超过3个。 (三)财政部书面通知10个拟奖励省,要求其参照本办法的考核指标,于月20日前向财政部书面推荐财政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典型市(州,以下简称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每个省原则上推荐1个市、3个县(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仅推荐1个县),先进典型市总数不超过1个,典型县总数不超过30个。 (四)1月1日前,财政部将拟奖励省推荐的先进典型市、县名单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五、激励措施 (一)中央财政利用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