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技术管理权限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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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技术管理规定根据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促进技术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设计图纸的审批权限 1由矿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图纸: (1) 矿井开拓布置设计; (2)采区方案设计; (3)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设计; (4) 通过复杂地质构造区的方案设计; (5) 矿井通风网路配风计算及设计; (6)矿井提升、运输、排水系统的总体设计; (7) 地面工业广场总体布置设计; (8) 对外各种图纸和咨询设计; (9) 改变主扇风机叶片角度、调整矿井或一翼通风系统设计; (10)矿井10KV、6KV

2、等级的供电系统图; (11) 地测大型贯通设计图; (12)矿井采区防治水方案设计; (13) 矿井防尘系统和综合防尘设计图; (14)开拓巷道施工、采区施工设计图; (15)其他应由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图纸。 2由机电副矿长签字批准的图纸: 矿井10KV、6KV系统继电保护原理接线图,井下采区供电系统图; 主绞车、扇风机、10KV/6KV的主变压器、主排水泵零件更改图; 构成固定资产的自制设备设计制造图; 因更改结构或零部件而改变固定资产设备的技术性能的零部件更改图; 矿井“三专两闭锁”供电系统图; 井下主要机电硐室、采区风桥设计图; 主要运输巷交岔口碹岔设计图; 机风巷施工设计图; 井下石门、

3、引风巷施工设计图; 除开切眼外的中型贯通工程设计图。 3由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图纸: 负责公司内部土建工程新、改、扩建设计图纸的审批。 4公司主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设计图: 开切眼贯通工程的测绘及开切眼施工设计; 采区硐室和为主体工程服务的临时施工小巷、车场、硐室施工设计; 6KV以下的供电系统图以及保护原理图; 不改变固定资产设备技术性能的零部件更改图; 不构成固定资产(不包括压力容器)的自制设备的制造设计图; 不改变保护整定值的采区供电更改设计图; 6KV以下供电系统图、供水系统更改图、轨道运输系统图等每年填绘一次。 5各车间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批准的设计图纸: 地面0.4KV等级的供

4、电系统及保护原理图; 不改变固定资产设备技术性能的零部件更改图; 不构成固定资产(不含压力容器)的自制设备的制造设计图; 供电系统图每年填绘一次; 其他应签字审批的设计图纸。 第二条 技安措施审批权限 1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措施: 对矿井灾害采取的技术安全措施以及方案设计; 矿井单台主扇风机(备用风机损坏)运行的技安措施; CH4和CO2浓度达到3%以上的盲巷排放的技安措施; 矿井一翼回风或总回风CH4超限处理的技术安全措施; 其他重大技术安全问题的处理措施; 改变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的技安措施; 负责审批6万吨以下的煤炭储量报损; 审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 审批技术改造、改变生

5、产工艺的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其他应由总工程师审批的措施。 2由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批准的技安措施: 巷道贯通掘进的技安措施; 主要井巷报废及回收的技安措施; 停产检修3天以上的总体布置和技安措施; 井筒修护和运输、回风巷服务期在2年以上的巷道修护技安措施; 井下、地面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和中修的技安措施; 运输、提升和信号调度的安全规定; 压力容器中修的技安措施; 审批主要机电设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技安措施; 审批除机风巷贯通以外的测量设计; 审批购买设备的选型; 井下开启密闭和栅栏的技安措施; 井下进风巷使用电焊、氧割作业的技安措施; 审批报废雷管销

6、毁以及危险化学品处理的安全措施; 批准除报总工程师以外的其他技术方案、图纸、技术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 3由技术负责人批准的措施: 审批土建(含机电安装)工程的安全措施; 审批土建维修的安全措施; 其他应由技术科审批的措施。 4公司主任工程师以及其他车间技术负责人签字、行政负责人批准的措施: 采煤工作面开切眼、井下临时小巷、车场和硐室的施工技安措施; 采区巷道服务期限在2年以下的修护技安措施; 采煤工作面底板变软、顶板出水、过断层的技安措施; 设备小修和日常保养的技安措施; 中型设备的搬迁和安装的技安措施; 井下非主要井巷报废工程回收的技安措施; 3天以下停、开班技安措施; 采面初次放顶、最后收

7、尾、采区过断层、破碎带的技安措施; 采面跨钻孔开采的技安措施; 高空作业、大型物件吊运的技安措施; 井下单项工程:硐室、风桥、碹岔、石门施工的技安措施; 施工煤仓和通风眼的技安措施; CH4和CO2浓度在3%以下的盲巷排放的技安措施; 地面380KV以上的输电线路架设的技安措施; 其他应签字审批的措施。 第三条 相关规定 1各类规程措施的报批必须按该规定签字齐全且有总工程师或技术科最后批复方才有效。 2规程和措施的会审,审查意见必须明确“是否同意”,签字除编制者可以打印外,其余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字。 3各类图纸、图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执行标题栏签字和相关专业会签栏签字。制图、审核、描图和校对不

8、得同一人签字。 4各种批准的规程和措施必须有安监部门参与审查。 5上报审批的图纸、措施和方案,必须要有行政负责人和行政分管负责人的签字。 6图纸和措施,最终由技术负责人批复方才有效。 7各种审查批准的各类图纸、规程、措施必须报技术部和安监部备案,且实行签收制。 8各类图纸签字者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图纸、规程、措施的最终批准者要严格把关。 设计者:按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进行设计,并结合实际出具设计依据和计算资料。 审核者:对设计的图纸作全面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签字。如有问题应与设计者磋商,意见不能统一时,向技术负责人明确提出,由技术负责人协调。 技术负责人:认为设计在本单位有应用价值、在技术上合理、

9、计算和作图无误,方能签字。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认为设计符合技术政策和安全规定,符合公司短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并且合理、安全、经济,方能签字。 描图后,必须经校对者认真校对后,才能晒制蓝图。签字齐全、批准了的图纸才能施工。若在施工中,由于种种原因需修改设计时,应由最终批准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更改,其他人员无权修改。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必须明确本单位有资格的技术负责人,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同意。 2未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签字的图纸不得送出矿外。 3测风旬报和瓦斯日报必须送总工程师和总经理签字后,交通风科备案。 4总工程师外出,需及时批复的技安措施,经总工程师授权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批准执行。 5重大设计方案及图纸必须提前2个月,一般设计及图纸提前1个月,规程及改变生产工艺的技安措施提前1个月,一般技安措施提前7天报公司审批,因生产安全工作需要矿井现场条件变化制定的技安措施应及时上报、及时审批。 6经审批后的设计资料、规程、技安措施原件必须及时交公司技术部保存,由技术部根据档案管理规定每年初清理归档,不必归档的资料妥善管理,防止技术资料遗失泄密。 7其他未尽事宜由总工程师安排,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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