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律法规从业资格考试基金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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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法律法规从业资格考试基金职业道德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本书简称为基金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在基金行业的具体化, 是基于基金行业以及 基金从业人员所承担的特定的职业义务和责任,在长期的基金职业实 践中所形成的职业行为规范。一、守法合规(一)守法合规的含义1 .守法合规是对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 最为基础的要求,其所 调整的是基金从业人员与基金行业及基金监管之间的关系。2 .守法合规,是指基金从业人员不但要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还应当遵守与基金业相关的自律规则及其所属机构的各 种管理规范,并配合基金监管机构的监管。(二)守法合规的基本要求1 .熟悉法律法规

2、等行为规范。守法合规的前提是熟悉相关的法 律法规等行为规范。2 .遵守法律法规等行为规范(1)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行为规范,当不同 效力级别的规范对同一行为均有规定时,应选择遵守更为严格的规范。规范。(3)基金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基金监管机构的监管。(4)负有监督职责的基金从业人员,要忠实履行自己的监督职 责,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更加严重 的后果。(5)普通的基金从业人员,尽管不负有监督职责,但是也应当 监督他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 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部门或者监管机构报告。二、诚实守信(一)诚实守信的含义1 .诚实守

3、信是调整各种社会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2 .诚实守信是基金职业道德的 核心规范。(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1.不得欺诈客户(1)基金从业人员在宣传、推介和销售基金产品时,应当客观、 全面、准确地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产品、揭示投资风险。(2)基金从业人员对基金产品的陈述、介绍和宣传,应当与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符,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或者出现 重大遗漏。(3)基金从业人员在销售基金或者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时, 应当向客户和潜在客户披露用于分析投资、 选择证券、构建投资组合 的投资过程的基本流程和一般原则。(4)基金从业人员在陈述所推介基金或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时,应当客观、

4、全面、准确,并提供业绩信息的 原始出处,不得片面夸大过往业绩,也不得预测所推介基金的未来业 绩。(5)基金从业人员分发或公布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为基金管 理机构或基金代销机构统一制作的材料。(6)基金从业人员不得违规向投资人做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 最低收益的承诺。(7)基金从业人员不得从事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损毁交易数 据等舞弊的行为,或做出任何与执业声誉、正直性相背离的行为。2.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1)内幕交易,是指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以为自己或 者他人牟取利益。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非公 开信息。内幕信息的构成要素有三:一是来源可靠的信息。二是“重要”的 信

5、息,即该信息对于证券价格的影响明确。三是“非公开”的信息(2)操纵市场,是指通过歪曲证券价格或人为虚增交易量等方 式而意图误导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操纵市场的构成要素有二:一是有误导市场参与者的意图;二是 实施了歪曲证券价格或者人为虚增交易量等不当影响证券价格的行 为。其中,前者是判定是否构成“操纵市场”的关键因素。3.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诚实守信规范要求基金从业人员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以排 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低于基金销售成本销售基 金;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赠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 基金。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合法、有序地进行竞争。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尊重竞争对手,不

6、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同业 或非合作关系方及其从业人员,也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同业或非 合作关系方的产品或服务。三、专业审慎(一)专业审慎的含义1 .专业审慎是调整基金从业人员与职业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2 .专业审慎,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执业活动相适应的 职业技能(二)专业审慎的基本要求1 .持证上岗持证上岗,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关活 动所必需的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必须通过基金 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经由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 会申请执业注册后,方可执业。2 .持续学习持续学习,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 努力钻研业务, 注重业务实践,

7、积极参加基金业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3 .审慎开展执业活动(1)基金从业人员在进行投资分析、提供投资建议、采取投资 行动时,应当具有合理充分的依据,有适当的研究和调查支撑,保持 独立性与客观性,坚持原则,不得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2)基金从业人员应该牢固树立风险控制意识、强化投资风险 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3)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合理分析、判断影响投资分析、建议或 行动的重要因素。(4)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区分投资分析和建议演示中的事实和假 设。(5)基金从业人员必须记载和保留适当的记录,以支持投资分 析、建议、行动等相关事项。(6)基金从业人员在向客户推荐或者销售基金时,应充分了解

8、 客户的投资需求和投资目标以及客户的财务状况、 投资经验、流动性 要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等信息,坚持销售适用性原则,向客户推荐或者 销售合适的基金。四、客户至上(一)客户至上的含义1 .客户至上是调整基金从业人员与投资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2 .客户至上,是指基金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应一切从投资人的根 本利益出发。其基本含义有两点:一是客户利益优先,二是公平对待 客户。(二)客户至上的基本要求1 .客户利益优先(1)不得从事与投资人利益相冲突的业务。(2)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与投资人发生利益冲突。(3)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投资人利益发 生冲突时,应以投资人利益优先,并应及时向所在

9、机构报告。(4)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金投资人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5)不得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 进行利益输送。(6)不得在执业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7)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2 .公平对待客户公平对待客户,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尊重所有客户并公平对待 所有客户,不能因为基金份额多寡或者其他原因而厚此薄彼。五、忠诚尽责(一)忠诚尽责的含义1 .忠诚尽责,是调整基金从业人员与其所在 机构之间关系的职业 道德规范。2 .忠诚,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忠实于所在机构,避免与所在机 构利益发生冲突,不得损害所在机构的利益。尽责,是

10、指基金从业人 员应当以对待自己事情一样的谨慎和注意来对待所在机构的工作,尽职尽责。(二)忠诚尽责的基本要求1.廉洁公正是基金从业人员履行“忠实”道德规范的体现。具体而言,基金从 业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不得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商业贿赂,如接受 或赠送礼物、回扣、补偿或报酬等。(2)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者所在机构固有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非法利益。(3)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者机构的商业机会为自己或者他人牟 取非法利益;(4)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金财产或者机构固有财产。(5)不得为了迎合客户的不合理要求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 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期货。(

11、6)不得从事可能导致与投资者或所在机构之间产生利益冲突 的活动。(7)抵制来自于上级、同事、亲友等各种关系因素的不当干扰, 坚持原则,独立自丰。2.忠诚敬业(1)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与所在机构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其他 形式的聘任合同,保证基金从业人员在相应机构对其进行直接管理的 条件下从事执业活动。(2)基金从业人员有义务保护公司财产、信息安全,防止所在 机构资产损坏、丢失。(3)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所在机构的授权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超出授权范围的,应当按照所在机构制度履行批准 程序。(4)基金从业人员提出辞职时,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工作

12、移交。 已提出辞 职但尚未完成工作移交的,从业人员应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不得擅自 离岗;已完成工作移交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认真履 行保密、竞业禁止等义务。(5)基金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 当遵守所在机构有关从业人员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办理报批或报备 手续。六、保守秘密(一)保守秘密的含义1 .保守秘密,是指基金从业人员不应泄露或者披露客户和所属机构或者相关基金机构向其传达的信息,除非该信息涉及客户或潜在客 户的违法活动,或者属于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或者客户或潜在客户 允许披露此信息。2 .基金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接触到的秘密主要包括三类:一是 商业秘密;二是客户资料;三是内幕信息。(二)保守秘密的基本要求(1)应当妥善保管并严格保守客户秘密,非经许可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且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均不得泄露任 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2)不得泄露在执业活动中所获知的各相关方的信息及所属机构的商业秘密,更不得用以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3)不得泄露在执业活动中所获知的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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