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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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编制说明驻马店市是畜牧业大市,畜禽的存出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为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指导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促进畜牧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促进畜牧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很有必要。鉴于当前我市尚无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为了及时解决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技术问题,确保我市畜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驻马店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2、特提出本技术规范。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起草单位、主要工作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1 .任务来源根据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驻马店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驻市监办(2020)57号)的要求,由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牧站负责对驻马店市地方标准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的起草、制定工作。2 .起草单位: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驻马店市畜牧站。3 .主要工作过程为确保标准编制的全面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组依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广泛征集权威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畜禽养

3、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存在的问题,确定了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的关键点,起草了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草稿。之后组织市级和各县区同行专家对草稿征求意见,按照专家意见对该技术规范草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确定了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自2018年7月开始论证、起草、讨论和分析本技术要求,对各关键点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进行评价,指导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4 .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项目主持人:孙法军,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组长,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文件和相关标准等关键技术资料的收集,编制方案,负责标准起草编写工作。主要起草人:张连

4、峰:上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加方案确定,承担标准的编写,关键技术的调查研究、组织召开研讨会。朱凤霞: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标准修订、组织和协调、方案确定、关键技术的调查研究。王宪礼:正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标准修订、组织和协调、方案确定、关键技术的调查研究。靳淑敏:开封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负责标准修订、方案确定、关键技术的调查研究。邓彦福:溪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直属分所,负责标准修订、关键技术的调查研究和标准技术应用。李艳华:开封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负责标准修订、方案确定、关键技术的调查研究和标准技术应用。程国俊:确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此标准技术的推广的应用。

5、赵斌: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此标准技术的推广的应用。徐宇:平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此标准技术的推广的应用。曹祖斐:开封市畜牧工作站,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此标准技术的推广的应用。刘萌:驻马店市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负责此标准技术的推广的应用。二、编制背景和目的驻马店市是畜禽养殖大市,是全国肉蛋奶重要的调出基地,为丰富我国千万家庭餐桌做出了重要贡献。2019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67.98万吨、30.71万吨、.39万吨,肉、蛋、奶总产量分别位居全省第一、第二位和第三位;生猪存栏470.50万头、出栏673.13万头,牛存栏71.33万头、出栏45.99

6、万头,羊存栏169.75万只、出栏220.36万只,家禽存栏5106.47万只、出栏4908.97万只。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畜禽粪便处理和利用问题,以2019年基数为基础,全市畜禽养殖粪便年产生量约397.46万t、尿液产生量349.15万t,虽然近年来驻马店市积极推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提倡种养结合,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整县项目,但养殖形式差异、规模与种植不匹配等问题还不能完全解决畜禽粪便的完全资源化利用问题,存在一定量的环境污染物。驻马店市全市畜禽养殖粪便总量折算水体污染物产生量COD为446662.611,氨氮为5709.lit.总氮为23287.32t、总磷为6399.903水体

7、污染排放量C放量为4286L95t、氨氮为576.25t、总氮量2695.88t、总磷量649.17to畜禽养殖作为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农民脱贫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下,畜禽粪便作为有机肥料基本得到有效还田利用,环境污染较小。但随着养殖量增加和规模化发展,养殖技术落后、清粪工艺不合理、粪污处理设施不匹配、种养分离、种养不匹配和有机肥施用率低等问题凸显,过量的畜禽粪便因不当处理带来的环境问题日趋突出。鉴于当前我市还没有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为更好地搞好全市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根据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8、市畜牧站的职责要求,结合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技术规范。三、标准编制的原则本技术规范引入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结合驻马店市畜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全市畜牧产业发展的原则。四、编制的依据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驻马店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意见。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在本技术规范的制定过程中,相关审稿专家没有提出重大分歧意见。六、地方标准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或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建议:该项技术规范的制定,试验数据充分,科学性强,并经过了长期大量实际应用,可作为驻马店市推荐性地方标准在全市推广应用。七、贯彻地方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建议以培训班的形式推广本技术规范。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无。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无。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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