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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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鄢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鄢陵县人民政府二C一七年十月目录、/. 前言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1 区域概况 11.2 土地利用现状 11.3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1.4 十“三五 ”时期发展形势 3#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5.2.1 规划调整原则 5.2.2 规划调整目标 5.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7.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8.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9.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0.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1.0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1.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1.5.4.4 土地整治布局调整

2、 1.5.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75.1 土地用途分区 1.7.5.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8.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2.0.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 2.1.7.1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指标落实 2.17.2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落实 2.1.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2.2.8.1 与现行规划衔接情况 2.2.8.2 与“十三五 ”规划衔接情况 2.28.3 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2.2.8.4 与生态环境规划的衔接 2.3.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4.9.1 强化规划管控力度 2.4.9.2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2.49.3 加强规划衔接 2.4.9.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

3、制 2.5刖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 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鄢陵县人民政府对鄢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鄢陵县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范围包括鄢陵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涉及调整方案基期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1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I. 1区域概况鄢陵县位于河南省中东

4、部,311国道和219省道交汇处,地处东经1142, 1149/,北纬336,3414zo东西宽20.87公里,南北长57.5公里,土地 总面积86969.02公顷。县城位于安陵镇,西北距省会郑州市 110公里、新郑国 际机场70公里,西距许昌市、京广铁路 36公里、京珠高速公路30公里,西南 距漯河市70公里,北距开封市80公里,东南距周口市70公里。2014年末全县 总人口 66.02万人,城镇人口 23.09万人,城镇化率34.97%。鄢陵县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全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自西北向东南缓慢倾斜。地面坡降1/30001/8000,海拔高度在5065米之间, 相对

5、高度15米。县内地貌类型比较单一,主要为平原,少量为洼地、岗陵。年 平均日照时数累计2220小时,年均日照率为50%o全县降水量年平均约为924.7 毫米。鄢陵县主要是由古黄河泛滥和双洎河冲积而成的平原地区。境内被第四系 的松散沉积物所覆盖,构成现代成土母质的基础。土壤类型分2个土类:潮土和砂姜黑土。4个亚类:黄潮土、褐土化潮土、盐化潮土、砂姜黑土。潮土占全 县土壤面积的66.45% ;砂姜黑土占全县土壤面积的 33.55%。鄢陵县上下积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运行整体呈现平稳发展态势。 全县生产总值完成 247.8亿元,增长9.3%,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 4.3%、II. 4%、9%。

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0亿元,增长19.6%o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 成59.2亿元,增长12.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8.6亿元,增长22.5%。农民 人均纯收入1223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080元,分别增长10.3%和 9.4%o1.2 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末,鄢陵县土地面积为86969.02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 利用地面积分别为71285.52公顷、13638.62公顷和2044.88公顷,分别占土地 总面积的81.97%、15.68%和2.35% (详见附表1)。1.2.1农用地2014年末,全县农用地面积 71285.5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66350.34公

7、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76.29%;园地面积59.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林地面 积1609.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其他农用地面积3266.58公顷,占土 地总面积的3.76%。1.2.2建设用地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13638.6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68%。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面积为11663.3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41%。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2550.7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93%;农村居民点面积为9112.68公顷, 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48% o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8、:面积为 1975.2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7%o1.2.3其他土地2014年其他土地2044.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5%。其中,水域面 积2033.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4%,自然保留地面积11.08公顷,占 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1%o1.3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3.1耕地和基本农田现行规划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67582.34公顷。至2014年底,全 县耕地保有量66350.3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 709.8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229.79公顷,其他方式补充耕地 23.99公顷,异地补充耕地195.02公顷。从历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来看,

9、全县耕地保有量有逐年较少趋势,耕地保护任 务依旧相当严峻。至2014年底,全县基本农田面积57377.85公顷,比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 任务57376公顷多出了 1.85公顷,保持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稳定。1.3.2建设用地管控情况规划期间,基本上实现了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优先支持重点 城镇发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 的重点项目用地,尤其是中心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等重大项目用地。截止2014年底,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 13638.62公顷,超出现行规划目标 313.9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663.39公顷,超出现行规划目标103.79公顷

1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550.71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少 660.25公顷,农村居民点 规模9112.68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 764.0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模1975.23公顷,比现行规划多210.20公顷。1.3.3效率指标截止2014年底,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9.07平方米/人,较2009年,人均城 镇工矿用地129.97平方米/人减少了 10.90平方米/人。实现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的节约集约发展。14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1.4.1战略定位鄢陵县的战略定位为:花卉生态县,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及生态旅游 业。在农业发展方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重点发

11、展 花卉苗木产业,加快花木基地、粮油基地、畜牧基地建设;在工业发展方面, 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重点发展纺织服饰、食品 饮料、有色金属加工、棉短绒和板材加工五大产业基地建设;在旅游业发展方 面,要突出花卉特色,以生态游、农家游、休闲游、文化游为发展方向,争创 全省优秀旅游强县,打造国家级生态休闲度假区。鄢陵县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为:中国北方的花都”,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 主的园林式工贸型旅游城市,鄢陵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4.2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一是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规划到 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分别达到 290 亿元,年均分别增长6%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

12、9375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7.56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规划到 2020 年,经济结构调整不断优化,二、三产业占GDP比重调整为78.40%、84.50%;经济布局趋向合理,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达到22.23万人。三是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规划到2020年,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30元。四是全面推进 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科技教育加快发展,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 率达55%以上,城镇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国民素质不断提高;城乡医疗卫生设 施进一步改善;保护生态环境,林木覆盖率达

13、到30%以上。#2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2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2.1规划调整原则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坚 持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鄢陵县规划确定的土地 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鄢陵县 规划成果,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应保尽保、数质并重。按照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严格 落实许昌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节约集约、优化布局。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 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 关系,增强规划

14、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 整、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和结构、布局优化。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强化与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做好上下级规划衔接。2.2规划调整目标根据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下达给鄢陵 县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建设用地规模,结合鄢陵县现行规划执 行情况以及鄢陵县社会经济发展等需求,规划期内要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具体见附表3)。2.2.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此次规划调整方案,许昌市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 67180公顷,比现行规划 目标减少了 402.3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57473

15、.33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增 加了 97.33公顷。2.2.2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3895.68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增 加571.05公顷。第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1680.38公顷, 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120.76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 3117.70公顷, 比现行规划目标减少93.2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 8562.66公顷,比现行 规划目标增加214.02公顷。第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调整 为2215.32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 450.29公顷。223效率指标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 出率。此次规划调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14年的119.07平方米降到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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