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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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生产、行政和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资条件,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效益,延长使用寿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属于下列条件的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二是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具体内容包括: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_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设备。2、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_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设备。3、批量设备。单位价值虽不足一般设备和专用调协的起点,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4、其他符合固定资产

2、标准的财产。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一般划分为以下六大类:l、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学生宿舍及生活配套用房等。2、一般设备。包括被服被具、教学、办公设备与家具,以及一般文体设备等。3、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设备与文体设备等。4、文物与陈列品。5、图书。包括专业图书、技术图书、文教类图书等。6、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固定资产。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1、保管和维护好财产,使固定资产处于完好可用的状态。2、采用行政的、技术的以及经济的措施,促使固定资产充分发挥作用,方便使用。3、对固定资产寿命全过程(从添置、使用、维修到报废)的

3、综合管理,力争效能较高,费用较低。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校产管理员与各管用部门或总务科共同管理学校的仪器设备、图书、土地房产、校园设施和家具等固定资产。总务科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协调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实行管用结合。第六条建立与学校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各部门都要确定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账卡登记和使用情况记载,经常与校产管理专职人员联系,互通信息,相互合作。责任人因工作调动时,应事先与校

4、产管理专职人员商妥,办清交接手续。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计划管理学校应有固定资产计划,力争各方面建设综合配套,避免重复设备,不能配套使用等浪费闲置现象。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或重大设备购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要综合考虑人力、物力、财力条件,编写计划任务书,预测投资效益,严格审批。第八条固定资产建成后,一定要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重大项目要签署正式验收文件归入档案,大型精密装备还应逐项鉴定技术指标,上报验收报告。第九条要加强固定资产的保养维护工作,培训管理人员,普及各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维护知识。健全对房屋、校园、设备、图书和家具等固定资产的维护办法。第十条1、学校财务部门建立校产金额总帐。校产管

5、理部门,各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卡片、登记簿等完整的相互制约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记录全部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财务管理部门与校产管理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2、要逐步解决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稳定来源,由教学设备费解决维护更新费用,由基本建设拨款解决发展性投资。3、要逐步建立固定资产维修基金,从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维修费在专门帐户保存,确保定期维修。4、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所管财产的不同特点,采取行政和经济措施,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财务部门应负责审定各项经济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所有捐赠、调拨及衍生的固定资产均为全民财产,统一归学校所有,按本

6、办法登记造册和管理。本办法自颁布之后起实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制,优化固定资产资源配置,促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精神,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物尽其用,减少闲置和浪费。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

7、原则,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参与全校范围内固定资产采购,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入库、供应、调配、报废、清查、分类账管理等工作。第五条校委会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综合部门。第六条建立全校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和各使用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分明,层层负责。第七条对专用设备,建立健全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技术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要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第九条工作人员退休、辞职、调出时,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办理相应资产清退手续。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范围(一)

8、一般物品单位价值在_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_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如桌凳、家具、图书等)。(三)符合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学校自制、外单位捐赠、上级调拨的物品。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分类(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包括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围墙、道路、设施等。(二)一般设备。包括课桌椅、黑板、办公用具、床铺、被服、水电表、消防设备。(三)专用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设备、教具、模型、挂图、音体美劳技教学设备等,直接用于教学教育的设备和医疗器械、交通运输工具等。(四)图

9、书。(五)文物及陈列品。(六)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固定资产。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职责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一)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无缺。(二)严格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编制固定资产目录,科学核定固定资产需要量,合理调配固定资产。(四)做好全校固定资产各类明细账的建立和各使用部门分户账的登记。(五)参与固定资产采购,及时办理验收、入库、编号、供应、调配、报废等相关工作。(六)协助组织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七)定期与各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账。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综合部门,职责如下:(一)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总账和明

10、细账的核算,每学期与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二)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三)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四)指导、监督学校各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及固定资产台账的账务处理工作。(五)负责学校报废资产的上报审批工作。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是学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其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到账物相符。(三)参加相关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四)对破损经维修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提交资产报损、报废申请。如:图书室(一)负责图书和期刊的购置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装订、入库等工作。(二)设置图书明细账,并

11、定期和总账核对相符。(三)装订后的期刊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四)捐出或陈旧、损坏的图书与期刊及时核销或报损。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管理及报废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一)选购固定资产的原则为“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实用,价格合理”,同时考虑到适用性、节能性、环保性、耐用性、成套性、灵活性等指标。(二)学校提出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应详细注明物品的规格、型号、参考价格、使用期限等。经全体教师会或教职工代表会通过。(三)固定资产购入后,购置、财务、保管等应及时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入、出库手续。(四)学校新建房屋、建筑物,在交付使用后,应凭经过审计的建筑工程造价文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12、五)贵重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操作规程、图纸、照片、合格证书等资料,交学校档案室保管。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报废(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名或多名专职或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明确,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二)各使用部门或个人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保管、维护等方面对校长负责。(三)每学期与总账核对,如有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调整账务。(四)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学校领导批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五)需正常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报废资产鉴定小组鉴定,学校领导同意后,报上级主管

13、部门审批。(六)对上级部门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学校处理,及时进行变价出售或拆零维修。售出款如数缴给学校。同时,做相应账务处理。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_月份进行一次。第十九条使用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年中、年末两次核对。年中核对一般安排在每年_月,年末核对一般随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进行。第二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固定资产管理员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第二十一条清查、核对中发现与账面不相符或已毁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分别列出名称、数量、原价、报废原因等),按前面规定办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村任乡中心校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_年_月_日起施行。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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