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间长期租赁协议标准范文(九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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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字间长期租赁协议标准范文出租人: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住所地:_ 电话:_承租人: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住所地:_ 电话:_为合理利用及有效保护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土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街道社区,面积亩,编号为的土地出租给乙方用于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基本农田使用范围的农作物种植:1.生产示范;2.科技创新;3.休闲生态。前款所称土地,是指租赁范围内所有土地及水域,主要包括基本农

2、田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用地。基本农田现状。青苗:_。本条所称的青苗主要是指土地上原有的林木或政府投资建设的田间防护林。乙方应当按现状保留及维护本条约定的青苗。附着物现状。基础设施包括:_。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按基础设施的用途使用基础设施,但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及经甲方授权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对基础设施的合理使用。上述土地、基础设施属于国有资产,根据相关规定由甲方代为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权利。乙方对上述土地的现状无任何异议。乙方确认甲方已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交付土地。附着物位置及分布情况详见附图2:附着物位置及分布;基础设施现状详见附表3:基础设施现状明细表。第二条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年,从_年_月_日起,

3、至_年_月_日止。乙方申请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当在前款约定期限届满前_年向甲方提交延长租赁期限的申请;市政府批准延期的,由双方就延期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三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甲方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功能分区规划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基础设施在租赁期间因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损坏的,乙方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财政资金进行维修;因其他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乙方开展农业生产确有必要对基础设施进行适当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附属

4、设施用地乙方可以按本合同约定使用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位置及其现状详见附图2。第五条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乙方拟建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功能和建设规模等详见附表4:拟建设施情况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建设: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由乙方投资建设和维护,不得用于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项目。生产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不得硬底化,不得破坏耕作层;附属设施应当按照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附属设施建设规范进行建设,并应当力求简易、安全、实用,以易拆除、便于恢复农业生产条件为标准。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方案应当报送

5、甲方批准。附属设施建设方案经甲方和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批准的,乙方凭建设方案、租赁合同和审批意见,依法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乙方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用地标准建设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也不得改变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性质,或者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第六条租金、水电费及其支付租金:租金按净耕地面积计算并按年度收取,租金标准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元,乙方每年应当向甲方支付租金共计人民币_元。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向甲方以下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第一年

6、租金;此后每年租金应当在当_年_月_日前支付。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户名:账号:水电费: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等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办理水费、电费扣缴银行账户变更手续。乙方逾期不交纳租金的,应按本条第项约定银行账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按欠款额3的标准计算。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违约金等款项后,应当向甲方出示银行交款证明,甲方核实后向乙方开具收据。第七条保证金管理保证金标准及总额:为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按一年租金标准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元。乙方未交纳保证金之前,不予签订本合同。保证金存入双方

7、在银行开立的资金共管账户,合同期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扣除保证金。乙方自收到甲方关于扣除保证金的通知后,应当在1个月内补足保证金以保障账户余额满足本条第项约定之标准。合同终止时,乙方交回土地、青苗及附着物并按甲方要求拆除相关附着物后,退回结余保证金;合同终止时,除甲方依据合同扣除的保证金和支付账户管理费外,结余保证金及其利息由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乙方逾期3个月不交租金的,或者未及时按照本条第项约定及时补足保证金导致保证金余额低于本条第项约定标准的5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青苗及附着物,不退还保证金。第八条合同终止时生产设施、附属设

8、施及青苗处置甲方青苗及相关设施的处理:1.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当按照附表2将原有青苗移交甲方;乙方看护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基础设施、青苗、附着物丢失或损坏的,应当向甲方赔偿;2.甲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或者因乙方违约行为解除合同时,青苗、基础设施及附着物损坏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乙方青苗及相关设施的处理:1.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当自行处理其投资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种植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甲方不予补偿或赔偿;逾期未处理的,甲方有权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种植的青苗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

9、金额;协商不成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参照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标准,青苗参考同类产品的当期市场价格,经评估后予以补偿;但乙方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未经甲方批准的,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补偿或赔偿;3.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解除合同的,甲方无偿收回租赁土地,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其投资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种植的青苗;逾期未处理的,甲方有权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1.监督乙方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投标时所作承诺合理使用和保护基本农田;2.制止乙方损害基本农田的行为;3.提前收回因公共利益或规划调整需占用的土地;4.审批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在一定期限内

10、闲置基本农田的申请;5.以协议方式租赁土地的,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租赁项目考核制度,对项目用地效益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缩短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连续三个考核周期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6.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将违约情况予以公开;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甲方的义务:1.维护乙方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约定和乙方投标时所作承诺开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功能分区规划投资建设基础设施;4.

11、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合同涉及的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变更和注销等手续。5.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1.依法享有所租赁土地的使用、收益权;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自主组织生产经营;3.市级以上重大或者重点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乙方租赁的土地,或者因其他原因被依法占用的,或者因公共利益被甲方提前收回土地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建设和使用农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5.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重新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6.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乙方的义务: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12、、规章规定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将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也不得通过发包、分包等方式将土地全部或部分交给第三人使用;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履行以下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与员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和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于依法需取得相关资格资质的岗位和作业,不得允许不具备资格资质的人员开展作业;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日常抽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法律、法规规定由生产主体承担的其他责任。3.负责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基础设施现状;4.不得弃耕抛荒基本农田,因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在一

13、定期限内闲置基本农田的,应当经甲方批准;5.基本农田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和水土流失;6.不得污染基本农田,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处理;7.乙方使用的肥料、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业灌溉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8.承担基本农田维护和保养义务,保持和培肥地力;9.乙方应于每年_月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租赁土地的使用情况书面报告;10.租赁期内,出现违法倾倒余泥渣土或违法排放污染物等异常状况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11.租赁期

14、内,发生自然灾害的,乙方应采取措施对租赁土地和青苗及附着物进行保护;12.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工作;13.甲方因公共利益提前收回土地的,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1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关于变更或解除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相关约定执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乙方有违反本合同及以下要求行为的,由甲方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用地:1.弃耕抛荒的;乙方弃耕抛荒达到6个月的,甲方应当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土地;2.不按合同约定擅自建设各类设施或者破坏基本农田相关设施的;3.擅自将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的,或者通过将土地、基本农田生产发包、分包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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