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校聘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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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小学校聘教师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校聘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补充。为公平、公开吸纳优秀教师来我校共谋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校聘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校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为校聘教师营造施展才华的环境,以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二、校聘教师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对教育事业怀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二)具备合格学历和业务素养,具有教师资格证,熟悉新课程理念。(三)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四)注重自身修养,能以身作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团队精神强,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

2、三、校聘教师职责(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二)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S)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四)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五)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六)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积累自己的教学资料,及时总结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七)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学历进修和继续教育,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以及教育教学质量。四、校聘教师的管理(

3、一)聘任校聘教师程序1.审验材料应聘人员递交相关材料,填写应聘表。教导处初步确定人选,汇总应聘人员基本情况。2.组织面试由教导处牵头,组织说讲课、能力测试,择优推荐,将所有应聘人员的成绩汇总。3确定名单校长办公会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4.签订合同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校聘教师的考核相关级部或科室负责对校聘教师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按照学校对教师的考核方案,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校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四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校聘教师实行分级管理根据校聘教师在我校工作的年限和工作实绩,分为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校聘教师享受不同的待遇。校聘初级教师f校聘合格教师一

4、校聘星级教师一校聘特聘教师(四)校聘教师的晋级校聘教师的晋级采取所在级部或科室推荐,学校考核、认定的方式。1.校聘初级教师:校聘初级教师原则上为一年(校聘初级教师试用期为三个月)。校聘初级教师试用期满,经所在级部或科室认定合格,转为校聘初级教师。2.校聘合格教师:校聘初级教师年度考核为称职的,转为校聘合格教师。校聘合格教师原则上在本校工作期满三年,三年可参评校聘星级教师。未满三年但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经学校研究同意,可提前晋级为校聘星级教师。3,校聘星级教师:校聘星级教师原则上为三年。未满三年但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以提前晋级为校聘特聘教师。4.

5、任何级别的校聘教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提前晋级或跨级别晋级,由学校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晋级及晋级的档次。(1)经学校确认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的。(2)获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的。(3)被评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学科名师的。(4)对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经学校认可的。(五)校聘教师的降级、辞退校聘教师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由级部或所在科室提出,经学校研究,实行降级、辞退。1.在现有岗位年度考核有两年为不称职的,予以降一级。2.所任教班级教学质量连续两次位于同类班级后3名的,予以降一级。3,任班主任的班级,班级管理工作连续两次位于同类班级后3名的,予以降

6、一级。4 .出现重大教学事故、重大失误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予以辞退。5 .因个人原因,影响自身工作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辞退。6 .降级后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予以辞退。7,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辞退。8,出现严重渎职行为的,予以辞退。9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超过7天及以上的,予以辞退。10 .不服从学校管理,不遵守工作纪律,经谈话后无效果,予以辞退。六、校聘教师的待遇1、校聘教师的基本工资是每月1800元,其中100元按中心小学校聘教师绩效奖励分配方案执行。2 .班主任费按中心小学班主任费发放办法执行。3 .校聘教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

7、等的评优、评先的权利。4 .部分校聘教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的参观、培训、学习的权利。5 .校聘教师享受我校对校聘教师规定的福利待遇。6 .不同级别的校聘教师,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享受不同的待遇:(1)校聘初级教师:寒、暑假只享受基本工资,享受假期内参观、培训、学习的权利。(2)校聘合格教师:寒、暑假除享受基本工资外,享受假期参观、培训、学习的权利。每多工作一年,基本工资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0元。(3)校聘星级教师:寒、暑假除享受基本工资外,享受假期参观、培训、学习的权利。每多工作一年,基本工资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30元。(4)校聘特聘教师:寒、暑假除享受基本工资外,享受假期参观、培训

8、、学习的权利。每多工作一年,基本工资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50元。如遇政策许可,优先推荐解决编制。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IOO元/月)根据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主要考核我校教职工日常出勤情况,以此为依据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迟到、早退(包括集会)每次扣5元。2 .病假每天扣5元,累计病假超过10天的,超出部分每天扣10元,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3 .事假每天扣10元。累计事假超过5天的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50元,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5 .常规教研、大型业务活动、学校集会等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20元。6 .因公出差按出勤算。7 .法定公假(产假、婚假、丧假)和大病住院按照上级文件和关于教职工出勤情况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8 .考勤情况按自然月统计,每周一公示,按学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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