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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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系列丛书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征求意见搞第二分册 路基工程内蒙古路桥第四工程处 2015年12月目 录前 言- 1 -1 总则- 1 -1.1目的及适用范围- 1 -1.2编制依据- 1 -1.3章节划分- 2 -2 施工准备- 2 -2.1 一般规定- 2 -2.2 测量放线- 3 -2.3 场地清理- 5 -3 一般路基施工- 7 -3.1一般规定- 7 -3.2填方路基施工- 8 -3.3填挖交界处理施工- 17 -3.4挖方路基施工- 19 -4 特殊路基- 25 -4.1 挖除换填- 25 -4.2 抛石挤淤- 31 -4.3 挤密碎石桩- 34 -4.

2、4 土工织物散体桩- 39 -5 冬、雨季路基施工- 42 -5.1 一般规定- 42 -5.2 雨季施工- 44 -5.3冬季施工- 46 -6 改扩建工程路基施工- 48 -6.1 一般规定- 48 -6.2 施工准备- 49 -6.3 路基拼接施工- 51 -6.4 石方挖方路基拓宽- 55 -6.5 涵洞及通道拼接- 56 -7 排水工程- 60 -7.1 一般规定- 60 -7.2 地表排水设施- 62 -7.3、地下排水设施施工- 63 -8 路基防护与支挡- 65 -8.1一般规定- 65 -8.2坡面防护- 66 -8.3支挡防护- 77 -8.4沿河路基防护- 79 -9 路

3、基整修- 84 -9.1一般规定- 84 -9.2 路堤整修- 85 -9.3路堑整修- 89 -9.4 检查验收及质量标准- 90 -10 路基检测与观测- 92 -10.1 一般要求- 92 -10.2 软基工程监测方法- 92 -10.3 路堑边坡或滑坡监测方法- 93 -10.4 高路堤稳定和沉降监测方法- 93 -11 取、弃土场- 94 -11.1 一般规定- 94 -11.2 弃、取土场使用方法- 95 -11.3 弃、取土场的恢复- 95 -附件1- 98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 98 -附件2- 100 -实验项目及主要仪器- 100 - 2 -前 言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理念和

4、管理技术,是通过规则的系统化和精细化,运用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手段,使组织管理各单元精确、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将精细化管理运用到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能起到加强控制和提高公路企业经营质量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施工单位规范化施工管理,也为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工程项目的管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和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本文就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展开阐述,以供参考。1 总则1.1目的及适用范围为总结近年来我区高速公路路基施工积累的实践经验,克服质量通病,规范路基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在现行标准规范和标准化施工指南的基础上编写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我区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工

5、程施工。1.2编制依据1.2.1 交通运输部公路路基设计规范、公路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及验收等相关标准。1.2.2 “一流的材料,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工艺,一流的管理”四个一流和创国内一流水平。工程实体内实外美,质量安全可靠,功能上以人为本,方便使用,外观做到表面平整、线条直顺、棱角分明、色泽一致,与生态景观协调的要求。1.2.3 近年来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技术文件规定。1.2.4 本行业国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1.3章节划分本要点共分11章,分为总则、施工准备、一般路基施工、特殊路基施工、冬、雨季路基施工、改扩建路基施工、排水工程、路基防护与支

6、挡工程、路基整修、路基重点工程监测与观测、取、弃土场的整治。2 施工准备2.1 一般规定2.1.1 路基开工前,应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2.1.2 在做好现场调查后,应根据设计要求、合同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进行报批。2.1.3 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并对各类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2.1.4 场地规划、三通一平、驻地建设等临时工程,应满足正常施工需要。具体要求见高速公路规范化建设指南现场标准化篇。2.1.5 做好现场取、弃土场的位置选择。2.2 测量放线2.2.1 基本

7、要求(1)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应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并将调查情况遗失的标志桩在接管工地14天之内通知监理工程师,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天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2)经过复核,对异议的导线控制点,承包人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解决办法;对异议的基准点,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有勘误高程修正表,由监理工程师核定正确高程。(3)承包人应将施工中所有控制桩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对放样和检验用的标桩,进行加固保护,并对水准点、三角网点等处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4)所有导线、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和增设的水准点

8、、横断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技术要求等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要求。(5)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控制桩点,并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桩点。(6)每项测量成果必须进行复核,原始记录应存档。2.2.2 导线复测(1)当原测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提供资料计算复核导线控制点,做好检查复测工作。(2)导线复测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标定、检验校正,仪器标定、校正报告复印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增设满足相应精度要求的附合导线点。(4)同一项目内相邻施工段的导线应闭合,并满足同等级精度

9、要求。(5)对可能受施工影响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或改移,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时间段内应保证其精度。2.2.3 水准点复测(1)使用监理工程师所交付的水准点,应首先进行相互之间查对复核,并尽可能地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容许误差范围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有关部门。(2)沿路线每500m宜有一个水准点。在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应符合相应等级和精度要求,并与相邻水准点闭合。测设距离应以测高不加转点为原则,一般平原区不大于200m,山岭区或丘陵区为100m。(3)当水准点有可能受到施工影响时,应进行处理。2.2.4 中线放样(1)路基开工前,应

10、采用坐标法进行全段中线放样,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2)中线放样时,应注意路线中线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监理工程师协调处理。(3)如发现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做断链处理,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2.2.5 路基放样(1)路基施工前,应对原地面进行复测,核对或补充横断面,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2)路基施工前,应设置标识桩,对路基用地界、路堤坡脚、路堑坡顶、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标识清楚。在横断面施测中还应反映地形、地物、地质的变化,标出相关水位、土石分界等。(3)横断面测量应逐桩施测,断面布置数量及横向测点应

11、与设计对应,施测宽度应满足路基及排水设施的需要。(4)对深挖高填路段,每挖填35m或者一个边坡平台(碎落台)应复测中线和横断面。(5)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的的控制桩点,并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桩点。2.3 场地清理2.3.1 一般要求(1)承包人应按设计图纸进行用地放样,确定路基施工界线,保护所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2)场地清理拆除及回填压实后,承包人应重测地面标高及横断面,并将填挖方断面及土石方调配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做为路基施工计量基础。(3)承包人应按工作量大小,适当划分段落组织实施,清理和拆除工作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12、施工。2.3.2 清理场地(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对于路堑路段的边坡开挖线至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有序集中地堆放在弃土场内,供土地复耕和绿化使用。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3)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如图2.2示),并将路基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4)路基跨越河、塘、湖、海地段,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排除积水,清除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图

13、纸要求工艺进行填前处理。2.3.3 拆除与挖掘(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障碍物等予以拆除,对正在使用的道路设施及构造物,应在对其正常使用做出妥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2)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3)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有序堆置于指定区域。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妥善处理。对于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必须回填并夯实。3 一般路基施工3.1一般规定1、路基填筑必须水平分层施工,每层上料前均应用灰线打

14、出方格网并严格按方格网规定的数量上料,以控制松铺厚度;按填料类型选择性能优良、吨位足够、匹配的压实设备,严格工艺控制,保证压实质量。 2、路基主体完工后应留有半年以上的工后沉降期。若工期紧,应对路堤采用增压补强措施,确保路基沉降符合设计要求。3、使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埋设深度或高度,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等情况,制订详细的爆破技术专项安全方案。 4、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收发、安全等制度及措施应制订完善。3.2填方路基施工1、基本要求(1)填方路基应优先选用级配良好的碎(卵)石土、砂类土、砾类土和石方碎渣等粗粒土作为填料,浸水路堤应选用

15、渗水性良好且不易被冲刷的材料填筑。(2)路堤施工应整幅填筑,禁止半幅施工。不同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同一层路基的全宽范围内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3)各标段之间或各作业段之间填筑衔接时,每层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每层碾压都必须到边缘,逐层收坡,后填筑时应把交界面挖成2m宽的台阶,分层填筑碾压;当两段同时施工时,应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5m,应加强搭接线两侧各20m范围的压实控制,应比同层规定压实度值提高1%。(4)路基每侧应按规范要求超宽填筑0.5m,每填筑3层应检查边坡坡率。(5)分层填筑时,每层的表面应确保2%4%的排水横坡,应增加临时排水设施,将水流截、引、排至路基外。雨季施工各道工序应连续进行,当天填筑的应当天完成压实,保持施工场地不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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