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工程竣工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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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八):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表决意见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单体建筑面积 合计建筑面积 中标价款 基本结构形式 建筑类别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物安全等级 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物场地土类型 场地类别 地基基础等级 二。评估依据 1。某设计院提供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4。施工合同. 三。工程质量的控制 该工程质量的控制由本公司全权委托某监理公司对现场工程质量,从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检查,检测和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理。 四。工程施工过程情况(简述) 本工程自 年 月

2、 日开工,年 月 日基础验收,年 月 日主体验收,年 月日竣工验收. 施工过程中采取监理工程师巡视,平衡检查,旁站等检查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工程所用材料采取材质证明备案,现场取样送检的方法,保证了工程材料的质量,现场搅拌的砼、砂浆,严格按试验结论配比称量,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养护. 五.综合结论 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内容施工完毕,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和设计要求,根据施工合同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评价意见,我们认为该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七):物业验收及移交规程一.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竣工后及业主入伙前的成品保护,保证业主约定范围内的工程合格移交。 二。适用

3、范围 工程部和接受本公司物业的公司或其他物业管理部门。 三。职责 1。工程部对本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工程完整性和完好性全面负责. 2.接管本公司物业的公司或其他部门,对所接受的物业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全面负责。 四.工作流程 1.工程部必须按照公司的统一计划,在工程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向接管部门移交。 2.房屋竣工时必须交出备案证复印件,区域管网及公用电气设施设备必须交出竣工图一份。 3.所有移交项目必须由双方进行实物验收,验收过程中缺陷由工程部限期整改,接管后由接管部门再次验收. 4。房屋验收按缺陷登记表分户验收,单栋缺陷登记数大于总项目数20的不予验收。 5.非工程合同约定的改善内容不在验收之列,验收

4、合格后双方必须在交接单上签字。 6.验收交接之日起接管部门对所接管的项目完好性负责。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六):竣工验收规程一目的 确定工程如期验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验收. 三职责 1工程部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预验收、竣工验收,主持预验收,审核竣工资料,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参加预验收、竣工验收。 2工程部部长出席预验收、竣工验收,代表公司发言。 四程序 1验收依据:国家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2单位工程验收分两次: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工程临近完工,工程部项目责任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协商,确定计划预

5、验收日期。 工程部项目责任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预验收日期十天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并按照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整理好竣工资料。 工程部项目责任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预验收5天前填报竣工验收(预验)申请表,工程部项目责任人在收到竣工验收(预验)申请表两天内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处理。检查竣工资料按照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进行.工程部项目责任人根据检查结果在竣工验收(预验)申请表上签字,发送施工单位。 工程部项目责任人在计划预验收

6、3天前联系质监站确定预验收日期,并联系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预验收. 工程部项目责任人主持预验收,介绍工程现场质量、进度等情况。 预验收检查后,各与会单位有关人员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工程部项目责任人两天内汇总记录,问题处理按照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进行。 监理单位负责落实、逐个整改预收发现的问题. 工程部项目责任人根据预验收情况竣工资料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最后评定表。 3竣工验收 工程部项目责任人根据预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上报竣工验收申请表。 工程部项目责任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协商,

7、确定竣工验收日期,并提前3天联系质监站、设计院、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组织竣工验收。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只要是指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验收是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8、。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有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四):工程完工清场和质保期内保修工作的规定为确保工程完工后得到保修,特制订本规定,凡属参与东风阳光城建

9、设的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1各施工单位在所承建的工程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开工前业主提交的场地平面范围和标高交业主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剩余工程量,三天内处理完毕。逾期不能完成的,业主自行组织清理,按实际清理工程量的百分之110%计价后从施工单位尾款中扣除。 2工程完工后必须按分户移交方法检验办理交接检验,房屋交接前成品保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分户交接签证后成品保护由业主负责。 3房屋交付后,业主在使用过程中质量问题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效执行,为保证维修的及时性,现就质量问题急缓大小做出下述规定: (1)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离场前必须留有维修电话,工程质量问题在价款100

10、元以内的保修,36小时内施工单位必须有维修人员到场处理。若电话联系不上,或超过36小时无人到场,业主可自行组织修缮,修缮后按用户实际工程签证的110计算费用,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从质保金中支付。 (2)工程质量问题价款超过100元的保修,施工单位48小时内必须有工作人员到场协商处理,若电话联系不上或逾期无人到场协商的,业主自行提出返修方案及工程价款,及时组织返修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3)凡属业主自行组织修缮的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登记签证、手续齐全,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存 在异议可根据本规定和相关合同法规协调解决或由武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仲裁。 4本规

11、定自施工单位进场发放登记签证有效,不另行组织双方签证.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三):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一。为了规范工程管理,对质量问题(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分类: 1.质量问题的分类 1)一般质量问题: 不影响建筑物的近期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完整性,但却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2)较严重质量问题: 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却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或使结构的使用功能下降,有时还会使人有不舒适和不安全感. 3)严重质量问题: 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或使用安全. 2.质

12、量事故分类: 1)一般质量事故: 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过失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伍仟元以上(含伍仟元)、十万元以下的。严重质量问题大面积出现或建筑物倾斜超过设计和规范允许值造成建筑结构临近破坏或局部破坏,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也可当作一般质量事故来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 其分类按建设部号部长令的规定分类。 三。质量问题(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1.一般质量问题: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 2.较严重质量问题: 1)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报总监工程师.若需审查整改方案,应在整改通知中注明。 2)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责任方报来的整改完成报告书后,应及时检查验收

13、。 3.严重质量问题: 1)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总监工程师,经总监工程师同意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 2)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有关方的调查处理方案后,立即初审上报工程部.调查处理方案必须经监理方总监代表及设计部门审核认可。 3)调查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告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总监代表。 4)工程部和总监代表分别签署责任追究意见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4.质量事故: 1)责任监理工程师责成参建有关方填写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报表。 2)责任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大小等因素决定调查处理程序。一般情况下组织本公司技术部及设计单位现场分析事故情况,提出

14、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签字认可后,责任方无偿组织施工. 3)经调查若属于重大质量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论证,提出处理意见,报请设计部门修改设计。 4)专家论证意见和修改设计完成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本规定,凡属参加东风阳光城建设的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各参与承监的监理单位均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规定。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业主提供的平面图在指定区域内详细规划和合理布置现场办公、地材堆场、加工制作区域,

15、并绘图公布于醒目位置,现场实物应与规划相符。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护墙或栅栏高度不低于2m,入口处应美观大方,严禁乱张乱贴。 3。施工现场道路保持畅通,道路必须平整硬化,满足载重卡车通行,并保持日常整洁。 4。工程施工至二层(含二层)时必须采用2000目密网封闭作业,脚手架搭设必须复核规范要求,提升设备必须经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排水畅通,施工污水应通过简易沉淀池后方可进入小区排水系统。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出入。 6.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有醒目标识,严禁混堆乱放。 7。现场临时办公环境应美观大方,设施整洁,卫生设施齐全,禁止使用干厕,严禁现场搭建施工住房。 8.施工现场必须有醒目的标牌标识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员和质检员。 9。严格执行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确保施工安全,争做文明样板工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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