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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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关于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xx-12-12 xx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

2、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

3、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

4、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5、。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

6、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万元的问题,已于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万元的问题,已于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

7、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万元,已于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万元,已归还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

8、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

9、,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万元,已于xx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xx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万元、租金收入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万元,入库率。 余下未入库的万元,将于xx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xx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万元;xx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

10、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万元企业税款,已于xx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xx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

11、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xx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xx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xx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

12、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万元。其中市财政局万元,市科技局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

13、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万元的问题,已于xx年底归还了万元。余下的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xx年6月之

14、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万元的问题,已于xx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xx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

15、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xx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xx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万元的问题,已于xx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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