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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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规定1. 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公司、所属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人员作业行为和文明施工工作,对在工作中为安全施工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消除现场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和各类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特制定本规定。2. 引用文件2.1.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2. 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3. 管理职责3.1. 公司负责对本公司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3.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

2、的奖惩;4. 奖励4.1. 公司定期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进行考核,对实现公司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目标的进行全员奖励。4.2.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额外奖励:4.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地方、上级单位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以及防止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4.2.2. 主动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4.2.3. 发生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4.2.4. 在降低事故危害中见义勇为者。4.2.5. 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方面积极提出技术改

3、进措施,或者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议,明显降低安全风险的。4.2.6.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4.2.7. 在安全管理中工作出色,多次得到上级、业主或监理表彰的。4.3. 对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单位获奖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依据评奖具体标准提名,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个人获奖由所在单位提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5. 事故处罚5.1.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规定由政府或上级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处理的,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论和处罚意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上级或事故调查组要求公司自行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的,公司将根据事故调查结论,按照事故性质、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5.2. 发生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5.2.1. 对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二年至开除处分。5.2.2. 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二年处分。5.2.3.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5.2.4. 对有关专职安监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记过的处分。5.3.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5.3.1. 对负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

5、任者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5.3.2.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留用察看一年处分。5.3.3.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给予批评警告至降职处分。5.3.4. 6.5.4对有关专职安监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警告处分。5.4. 其它事故的处罚5.4.1. 对轻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负次要责任者给予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给予有关领导者和有关专职管理人员经济处罚。5.4.2. 对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同时处以不高于损失15%的经济赔偿;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

6、过处分,同时处以不高于损失5%的经济赔偿;给予有关领导者和有关专职管理人员视后果和情节,给予罚款1000元直至行政警告的处分。5.4.3. 对于机械设备记录事故和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处以不高于损失15%的经济赔偿,同时亦可给予1000元至2000元的经济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5.5. 对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经济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年中发生两起(含两起)以上轻伤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的,或者其他事故频发率超过公司控制线的单位领导,要

7、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或者专题会议上做专题检查“说清楚”5.6. 事故发生后整改不力并情节严重的单位领导、专职安监人员、相关责任人员要加大对其处罚力度。5.7. 一年内或项目执行期内发生重复性事故(含未遂事故)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罚。5.8. 对事故处理中有关其它问题的规定5.8.1. 6.7.1本制度所涉及的事故单位,对该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处罚比照行政正职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罚;涉及党纪处分的相关责任人应当由公司党委予以处分。5.8.2. 本制度中未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参照本制度规定给予相应处罚。5.8.3. 对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以按上述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也可以两者并处。5.8.4.

8、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事实,掩盖事故真象的,一经查证核实,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安监部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经济处罚直至行政警告处分。5.8.5. 凡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安监人员,取消当年参加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5.8.6. 对事故处罚的审批程序是:对一般性的未遂事故、记录事故、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应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核批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上述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其它事故处理决定(包括以上事故处理中对有关人员的行政处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

9、门或事故调查组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5.9. 对安全事故中涉及到的公司级领导处理,由上级单位决定。6. 违章行为处罚6.1. 公司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各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的其他员工应当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对现场的各类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负有及时报告和纠正的责任。6.2. 对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和干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教育和纠正,对于符合处罚标准的,须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经济处罚标准见附表),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6.3. 公司

10、安全管理部门、公司授权的其他安全监管人员有权按照附表中的标准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做出直接处罚的决定。6.4. 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项目授权的其他安全监管人员有权直接向该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提出处罚的建议,该建议将同时通报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处罚决定负有监督的责任。6.5. 附表中未列明的违规行为,安全管理人员认为应当处罚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参照相应标准设定处罚标准。6.6. 公司在对基层单位检查中认为其发现和纠正的问题应当并处经济处罚而没有处罚的,应当责成其追加经济处罚,对其不进行处罚的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可依据情节提出针对安全管理不当的进行经济处罚。6.7. 员

11、工的处罚一般从奖金中直接扣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负责落实。7. 其他7.1本规定经公司职代会通过后执行。7.2处罚所附附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安全管理要求的提升,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安委会批准。8. 附录附表 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经济处罚标准附表 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经济处罚标准序号违章事实处罚标准(元)处罚对象一安全管理组织1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00-300项目经理2未建立项目安全四大监督体系100-300项目经理3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不齐全100-200项目经理4安全管理无年度计划,无月度控制要点100-200

12、项目经理5未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100-200/人项目经理6未与各级责任人及时签订安全、消防承包协议,并定期考核100-300项目经理二资金投入7未按产值的2%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00-300项目经理8未按计划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资金投入200-500项目经理三危险源控制9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无针对性的控制措施100-300技术员技术负责人10危险作业无针对性的控制措施200-500技术员技术负责人四施工技术管理11现场施工未编制施工方案100-300/项技术员技术负责人12施工方案未按程序会签、审核、批准100-200/项技术员技术负责人13重要施工方

13、案未经公司复审并批准即组织施工200-500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4施工方案编制不合理,无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100-300技术员技术负责人15施工方案未及时交底,交底未覆盖全部作业项目和作业人员100/人技术员技术负责人16重大施工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200-500技术员施工负责人17方案修改未及时按原程序审批100-300技术员技术负责人五安全教育18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100/人安全员项目经理19班组未进行毎周一次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不规范50-100/次作业负责人20班组未进行每日安全交底、记录不完整、不规范50-200/次班长安全员21管理人员未参加毎周一次安

14、全活动100/次管理人员22安排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100-300/人施工负责人23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100-300人施工负责人六分包管理24未组织对分包单位评价100-200/项经管负责人25未与分包单位及时签订分包合同,合同过期未及时办理延期300-500/项经管负责人项目经理26明知施工单位无合同施工,仍未提出整改意见50-200/项施工负责人安全员27未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200-500/项安全员28未及时办理安全消防协议100-200/项分包负责人29未及时对分包单位进行进场总交底100-300/项项目经理30未及时对分包人员进行进场教育和按工种交底50-200/项安全员31未对分包人员登记建档、实行动态管理50-200/项安全员32未制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明确要求和考核奖罚办法200-500项目经理33不服从项目管理,态度蛮横,谩骂或殴打项目管理人员500-1000违章者34分包人员无政府及行业规定的有效证件或证件不齐全100-300/人分包负责人七消防保卫管理35未建立消防保卫组织机构、未落实各级责任制、制度不齐全200-500项目经理36无消防设施布置图100-300技术负责人37消防器材没按要求布置,器材损坏或失效50-200/只安全员项目经理38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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