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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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保监会: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广西助力保险机构为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 提供风险保障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在促进投资增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引领作用,确保完成202X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X年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2X8号)的要求,结合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程作为202X年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之一,经过五年的努力推进

2、,已初步建立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相适应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为进一步增强金融创新能力,降低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投入风险,提高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水平,亟需引入保险机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机制和风险保障服务,更好地发挥好金融服务科技的创新作用。 二、指导方针 坚持“统筹科技金融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针,以完善创新机制、营造创新环境、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分散化解科技创新风险为重点,以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方式、推进科技金融保险工作为抓手,大力促进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推进创新型广西建设。 三、实施原则 (一)政府引

3、导 积极创新科技经费投入方式,制定支持科技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引导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参加科技保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二)市场运作 科技保险承办机构充分运用保险市场运作规则和保险经营技术,根据科技创新风险特点和初创期小微企业转移风险的需求创新科技保险险种,在分散和化解科技创新风险的同时注重防范自身经营风险。 (三)双向选择 保险承办机构根据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需求特点提供性价比较高的保险方案,使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转移创新创业面临的风险;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保险承办机构提供的保险方案或自行选择险种进

4、行投保组合。 四、试点时间与范围 以“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程”为契机,选取南宁、柳州和桂林三个广西区内经济与科技相对发达的城市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其中:20X年三季度为试点探索阶段,确定试点城市为南宁;202X年四季度为试点推进阶段,确定试点城市为南宁、柳州和桂林。 五、主要内容 (一)承保机构 为加大保险经营机构资源整合和组织工作力度,确保试点成功,科技保险承保工作可以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湖南分公司”)等广西区内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承办,采取联合共保模式,人保财险广西

5、分公司为主承保公司,平安财险广西分公司为共保公司。使用主承保公司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保单由主承保公司统一出具。试点结束后,承保机构、组织模式再另行确定。 (二)试点险种 科技保险险种由国家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确定。科技保险条款和费率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备的执行。根据中国保监会、国家科技部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试点经营科技保险业务的批复(保监发改0X19号)精神,结合我区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可试定我区科技保险试点险种如下: 1、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2、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 3、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营业

6、中断保险 、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财产保险 、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产品责任保险 6、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7、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保险 8、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9、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专利保险 1、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11、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项目投资损失保险 (三)政策支持 1、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科技保险保费支出可计入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核算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实施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对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投保重点科技保险险种根据其科研开发、产业发展以

7、及参保情况择优给予一定的保险费补贴;对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给予适当倾斜。 3、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可列支相关科技保险的保险费支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保费补贴 、补贴范围 对试点城市内成长性较高、创新能力较强的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投保以上补贴险种,且其相应保险费支出未列入其他财政保险资金补贴范围的给予适当补贴。 2、补贴标准 对企业科技保险保费支出实行年度限额补贴。具体标准为。按投保企业实际保费支出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同时每家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3、资金来源 自治区(省)本级从设立的科技和金融结合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

8、分资金用于科技保险补贴支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操作流程 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实行预审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各试点城市以及承办保险机构按照“择优支持、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参加科技保险的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名单,报自治区科技厅备案; 承办保险机构根据拟参加科技保险的企业风险特点和保险需求,制定具体保险方案; 承办保险机构将各企业保险方案交自治区科技厅预审; 审核通过后,企业根据保险方案缴纳自缴部分保费,保险机构出具保险单和相应发票; 承办保险机构根据保险方案制作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连同保险方案、保险单、保险发票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补贴申请; 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财

9、政厅根据申请材料确定具体补贴方案,并将补贴资金划拨到承办保险机构保费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创新工作模式 1、进一步创新科技经费投入方式,鼓励试点地区科技部门设立科技保险补贴配套资金,研究制定支持科技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提高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投保积极性,运用保险手段为科技创新服务。 2、承办保险机构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根据科技行业不同特点和需求,针对科技领域风险特点,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满足不同层次的科技保险需求,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保监局、以及相关保险公司根据科技领域需求和保险资金特点,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科技创新领域的相关机制和具体措

10、施,探索保险资金参与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型产业培育以及重大科技项目投资的方式方法。 4、鼓励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一起创新科技风险管理机制与服务,为科技企业特别是初创期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方面的支持。 (二)强化服务职能 1、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协调有关科技保险事宜,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等各项工作,指导、协调、推动本区科技保险工作; 2、自治区保监局要积极扶持保险公司业务创新,对开展科技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试点保护政策; 3、自治区金融办负责协调各单位积极开展科技保险各项工

11、作;会同区保监局做好承保保险公司资质审定工作;配合开展科技保险调查研究与宣传推介,掌握科技保险供求信息,动员科技企业投保。 4、保险机构要组建专门工作团队,积极宣传科技保险的优惠政策,拓展科技保险业务,建立科技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提高理赔效率,认真做好科技保险的签单承保、查勘理赔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 1、自治区科技厅和自治区保监局不定期对科技保险承保理赔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保险公司与投保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扣回套取保费补贴资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并取消保险机构承保资格。 2、自治区保监局加强对科技保险运作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保险公司合规经营,对于违规经营、服务不到位、理赔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承办保险机构可按照“优胜劣汰”原则依法取消其承保资格。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相关部门和经办机构加大科技保险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召开科技保险专题会议、编印张贴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科技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精神,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舆论导向。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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