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头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完整版)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04013267 上传时间:2023-06-08 格式:DOC 页数:43 大小:116.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黑石头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完整版)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黑石头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完整版)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黑石头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完整版)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黑石头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完整版)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黑石头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完整版)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黑石头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完整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黑石头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完整版)(4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黑石头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完整版)文档资料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黑石头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黑石头村_年度计划生育村规民约【_年_月10日黑石头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修改_年度村规民约_决定于_年_月10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根据_村民委员会_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按照“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的要求,使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一、每个村民要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范本)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二、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提倡晚婚晚育,严禁早婚早育。三、未持证先孕的(政策内怀孕),一孩孕12周以下的处罚夫妻双方违约金200-500元,一孩孕12周以上的处罚夫妻双方违约金500-1000元,二孩孕12周以下的处罚夫妻双方违约金500-1000元,二孩孕12周以上的处罚夫妻双方违约金1000-_元,并限期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四、早婚夫妇不落实上环手术的处罚违约金1000-5000元。五、怀孕14周以上孕情消失,经查实属“两非”行为的,出移交计生行政部门处理外,处罚违约金5000-_0元。六、政策外生育一孩的处罚违约金5000-8000元,二孩的处罚违约金8000-10000元,生育多孩的处罚违约金100

3、00-_0元。七、未办理结婚证政策内生育一孩的处罚违约金5000-8000元,政策内生育二孩的处罚违约金8000-10000元。八、上环超及时率的处罚违约金1000-_元,结扎超及时率的处罚违约金1000-3000元。九、新出生婴儿24小时内不上报村级的处罚违约金1000-3000元。十、重检对象和健康检查对象缺检一次处罚违约金1000-3000元,普检对象缺检一次处罚违约金200-500元。十一、新婚次日不上报村级的(含婚入、婚出情况)处罚违约金1000-3000元。十二、妇检证明或假妇检经查实为“不真实”的一次处罚违约金1000-3000元(指重检对象和健康检查、普检对象)。十三、上环证明

4、经查实为“不真实”的处罚违约金1000-3000元。十四、结扎证明经查实为“不真实”的处罚违约金_-5000元。十五、不住院分分娩,在家出生的婴儿死亡的处罚违约金500-_元。在24小时内向村民委员会汇报情况,并保护好现场,逾期不上报的,取消生育资格。十六、流入人口流入15日后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或未到村级验证或未签合同的处罚违约金200-500元,有本年度出生人口或现孕妇女流入本村当日不上报的处罚违约金1000元-_元,房东出租房屋或用人单位用人户籍不是新民乡的不给村级上报一人次处罚房东或用人单位违约金500-1000元(村级与房东签订房屋合同,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单位合同)。十七、已婚育龄妇女

5、或家属接到村委发放的妇检通知书后,不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或妇检的处罚违约金500-1000元。十八、流出育龄妇女(18周岁-49周岁)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不告知村民委员会流出详细地址(到务工乡、镇、街道、办事处)或_等流出的处罚违约金200-500元。十九、对离婚不离家的,造成生育孩子的,已经查实处罚违约金_-10000元。二十、户籍不在本村,且离婚后户口要求迁入本村居住的,从迁入之日开始,有违反计划生育的家庭户,遵照以上条款执行。二十一、户籍在本村,且婚出本村的未迁出户口的,从婚出之日起,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户,遵照以上条款执行。二十二、凡符合政策生育一孩的夫妇,须办理生殖保健服

6、务证;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夫妇,须办理二孩生育证。严禁非法收养、抱养、送养子女。未持证生育的夫妇,交纳_至4000元违约金。二十三、新生婴儿出生的夫妇、3天内必须申报。其中。每月底2931号出生的,(_月份在28日)必须当天报,造成漏旬的处罚违约金10003000元。二十四、在婴儿顺产(42天至90天内)剖腹产(180天210天内)(符合再生育并持证待孕的除外),及时落实相应避孕措施。出现政策外怀孕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超过90天未落实避孕措施的,按第8条规定处罚。二十五、凡离开户籍所在地到本乡镇以外居住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成年人口,由联户签名担保,办

7、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签订外出计划生育合同,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的,交纳违约金100元,并限期补办。二十六、村民不得收留、包庇、窝藏政策外怀孕或生育的人员,不得非法收养子女,凡外来怀孕妇女到村民家中居住,应在3日内向村委报告,超时不报告的交违约金1000元,并协助查验有关计划生育证明。二十七、不准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或故意致女婴死亡,如出现类似问题将根据相关法律处理。二十八、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发现擅自或无故终止妊娠的,不再安排生育。二十九、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全村已婚育龄夫妇都要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三十、_违反计划生

8、育生育政策的,给予适当奖励,并为_者保密;对打击报复、侮辱、谩骂_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处罚。三十一、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按国家有关优先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三十二、违_省计划生育条例的人和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村民自治,按月公开处罚率达95%以上。三十三、凡违反此村规民约者,按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本村村规民约有关规处理。三十四、凡无违反本村禁毒、社会综治、安全生产、四创等,按有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三十五、本民约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以上公约,经黑石头村_年

9、_月15日村民大会通过施行,希望村民共同遵守。黑石头村村民委员会_年_月十五日蕉坝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_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草案)一、本村村民要认真学习和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本村村民都有检举违反计划生育人和事的权利和义务,对_有功人员奖励50100元。二、本村未婚青年要自觉遵守婚姻法,提倡晚婚晚育,符合结婚条件的要主动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并同时到乡计生部门办理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未办理以上证件生育的按计划外生育处理,并处非法结婚罚款500700元。三、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到乡计生办办理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并向村委会签订落实手术合同,方可生育孩子,办二孩生育证时

10、,需要育龄妇女小组长在审批表上签字后方能办理。孩子出生后60天内要主动到乡计生服务站落实相应的手术,逾期除手术费用自理外,将处200500元罚款。持二孩生育证当年未生育的,次年必须换证,否则生育的一律按计划外生育处理。四、本村计划生育按村民组为单位进行管理,各户户主都要与村委会签订村民自治计划生育合同,同时,已婚育龄妇女和重点管理对象还要与育龄妇女小组长签订协议书。拒不签订的,每户向村委会交纳责任金5001000元,待其签订后退还。五、本村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必须参加由村委_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和三优五期教育学习,凡属本村的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村民,即:持一孩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待孕或一孩上环对象和持二孩

11、生育证待孕或二孩结扎不满一年的对象,及未落实手术的每季度必须参加村委_的孕情检查和妇检。因避孕或节育手术失败,出现计划外怀孕的,要主动报告责任区组长,并及时到乡计生服务站采取补救措施,重新落实节育手术,否则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六、凡本村须外出务工、经商或暂居的村民,必须凭村委介绍信到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后方可外出,属重点管理对象的,必须向村委交纳抵押金1000_元,并于每年的三、六、九、_月的一号以前及时寄回流入地计生部门的有效孕检或妇检证明,同时每年必须回来见面一次,否则将按每季度5001000的处罚累计算。七、凡属本村的“三代”责任人(即为外出人员代看孩子、

12、代管财产、代耕土地),有责任联系并督促外出人员的重点管理对象按期寄回所在地计生部门妇检证明,或回来落实手术,违者每季度并处三代责任人责任金500-1000元,当外出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时,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八、村民容留或租房给外来人口的,应查验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并立即向村委和责任区组长报告,出租房屋的要签订房屋出租计生责任书;本村村民不得收留、包庇、窝藏计划外怀孕或生育对象,不得非法_。九、全体村民要共同关心优待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严禁歧视、侮辱纯女户,情节严重并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处罚100200元;凡符合政策并及时落实手术的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按县政府2号予以奖励。十、以上合

13、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施行,全体村民要共同遵守,违反者将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签订的村民自治计划生育合同和责任区协议书之规定接受处罚。年月日_村村民自治计划生育合同管理书(草案)甲方:村村民委员会乙方:住址:根据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督促检查乙方履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义务。(1)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知识、法律、法规、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定期提供孕情环情咨询服务,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药具。(2)在乙方分娩60天内或终止意外妊娠后,及时为其落实安全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3)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乙方

14、申办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收养证明,未及时办理的,向乙方说明理由;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病残儿、节育手术后遗症和并发症鉴定。(4)及时通知乙方中的育龄妇女进行每年一次妇科病普查普治。(5)及时介绍乙方中的流动人口到乡计生办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其按季度寄回妇检证明。(6)为乙方中的“三结合”帮扶户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其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免费落实节育措施,免费使用甲方提供的避孕药具、节育和孕情、环情等生殖保健服务。(2)要求甲方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知识和法规、政策咨询服务。(3)要求甲方按规定及时办理生

15、殖保健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收养证明。2、义务:(1)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到要按计划持证生育,及时主动终止计划外怀孕。(2)生育子女后60天之内或终止计划外怀孕后应及时按甲方确定的时间、地点落实节育措施,生育子女后三日内要向甲方申报,孩子死亡的,必须当日向甲方报告。(3)乙方中的重点管理对象,即一孩上环的、二孩结扎不足一年的和持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及二孩生育证待孕的对象及未落实手术的对象,每季度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参加妇检和孕情健康检查,外出对象外出前要向甲方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签订流动人口合同书,外出重点管理对象要向甲方交纳押金5001000元,并按季度寄回所在地计生部门的妇检孕情证明;同时每年必须回来见面妇检一次,持证对象必须回家生育小孩。(4)已婚育龄妇女每年要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一至两次妇科病普查普治。(5)家中容留或外来人员出租房屋时,三日内主动向甲方汇报,并审验或督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时与甲方签定房东计生管理合同,不收留、包庇、窝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