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宪法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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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宪法的概念1、宪法的定义: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 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2、宪法的本质属性:(1)宪法在内容上的本质属性是指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2)宪法的形式上的本质属性是指它是国家的根本法。3、宪法的本质及其理解(简述为什么说宪法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1)宪法的本质是宪法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在政治力 量对比中,阶级力量对比居于首要地位。并且,宪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2)宪法作为根本法,在反映政治力量对比

2、关系的内容和形式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 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和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更为全面和集中; 以根本法的形式协调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确立利益协调的共同规则; 宪法反映了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并随着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4、宪法的特征作为 法的 特征相同的经济基础国家强制力保证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制裁性可诉性我国宪法不具有可诉性作为 最高 法的 自身 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 法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内容的根本性是指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规定了国

3、家的根本 制度和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2)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1)制宪修宪机关往往是依法成立的特别机关;2)绝对多数(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 保障书。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 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民主是密不可分的。宪法产生与存在的前提之一是民主事实与民主制度的产生。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有了民主事实后出现的。不同性质的宪法确 认不同形式的

4、民主。Q民主事实的普遍化与法律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Q社会主义宪法是无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简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答:尽管宪法与其他一般法律本质上相同,但与其他一般法律相比宪法又具有自身的特征。即宪法是国家 的根本大法,主要表现在: 内容上的特征。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最基本的问题,调整范围十分广泛。宪法规定国家性质、国家政 权组织形式、国家与公民的相互关系、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及国家标志等。一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 基本制度、基本原则都通过宪法来加以确认。 效力上的特征。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主要 包括:宪法是立法的基础与依据;宪

5、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法律、法规不得同宪 法相抵触,违宪的法律、法规是无效的。 制定和修改的特定程序。由于宪法具有内容的根本性和效力的最高性,在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具有与一 般法律不同的特征。在制定程序方面,一般设立专门机关按照特定程序制定宪法。在修改程序方面,为了 维护宪法尊严和宪法的稳定,一般规定较之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修改程序5、宪法的分类资产阶级学者传统的宪法分类(1)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成文宪法: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又称文书宪法、制定宪法不成文宪法: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2)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和程序刚性宪法:由特定

6、制宪机关制定,修改程序言语普通法律的宪法;其优点是稳定性,客维护宪法的尊严;缺点是缺乏适应性(成文法)柔性宪法:制定修改机关及程序与普通法相同的宪法其优点是弹性大,适应性强;缺点是缺乏稳定性(不成文法)宪法的效力:(1)宪法的含义: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2)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的效力高于一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这主要是由宪法 的内容决定的。7、民主与宪法的关系(1)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之一;(2)民主和宪法之间也会出现矛盾和冲突;民主的非理性部分需要宪政来制衡和约束。8、宪政

7、:宪法的实施过程基本途径宪法实施基本精神有限政府 不得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和禁止形式的权力; 公共权力不但不得侵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有义务和保 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人权保障集中表现树立宪法的 最高权威9、宪法的功能1、防止止民主的悲剧与抵抗多数人人的暴政民主的法(在代议制下产生生)促进多数 人人利益之保护,因而而可能侵犯少数人 人的基本权利;宪法的起源与目目的正是 保护所有人人的基本权利,抗衡多数人人 暴政Q体现在立立宪和修宪 程序比比立立法程序需 要得到更多人人的通过Q违宪审查制度2、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答: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但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却

8、最早出现于近代资本主 义社会。因为到资本主义社会时期,宪法产生的条件已经具备。这些条件包括以下几方面:a) 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以商品生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关系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以商品生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人们能够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平等权利主体,这种要 求与封建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着尖锐矛盾,而且大机器工业进一步激化了这种矛盾,导致资产阶级革命。革 命胜利后,确立了可以自由出卖劳动力,平等地占有财产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而为宪法的产生奠 定了基础。b) 政治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 制度,是宪法产生的政

9、治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和发展,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创造 了条件。从而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政治基础。c) 思想条件。Q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Q宪政实践必须由宪政思想指导,没有宪政思想就不会有宪政实践。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等 宪政思想观念的提出和深入人心,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产生 和发展,为宪政思想的产生奠定了基础。d) 法律条件。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只有当法律体系自身的发 展一种需要有一个凌驾与各法律部门之上的特殊法律部门,为各部门规定所应遵循的共同基本原则的程度 时,宪法才会产生。而资产

10、阶级革命时期,立法活动越来越频繁,法律规范的数量急剧增加,法律部门划 分越来越细。法律自身发展到了需要一部母法起到统一法制作用的程度。至此,宪法的产生已成必然。简述宪法的发展趋势Q国家权力日渐扩张,国家权力配置格局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变;国家权力日益扩张,对经济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国家权力配置格局是国家权力日益集中,行政权力 不断扩大;Q越来越重视公民权利的保护;Q宪法保障加强;设立人们的宪法监督机关已经成为一种潮流;Q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Q宪法在形式上的趋势:渊源多样化和修改频繁;简述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1、国家权力 配置日趋平 衡、科学Q对行政权的限制1)从管控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 伴随着

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国家权力、尤其是行政权所占据的 一些领域日渐退还给社会,交由社 会自行管理。伴随着国家权力退出 市场领域,个人在社会中所享有的 权利越来越多2)对行政权的控制将更加科学Q宪法限制:1)在宪法中对行政权给予了明确的限定;2)宪法原则如宪法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对行政权进行控制;3)宪法保证机制完善,有权机关可以依据宪法对行政立法和其他行政行为进行合 宪性审查;Q立法限制Q司法限制。行政诉讼制度Q行政自律。内部措施对行政权进行自我约束Q社会监督Q立法权也应当受到一定程度的 限制宪法保障机制的确立Q司法权的扩大与强化Q原本由行政机关行使的部分职权将转移到司法机关Q司法权强化对行

12、政权的监督。行政诉讼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使得司法权 可以更为有效地对行政权进行监督2、公民权利 将得到重大 发展Q迁徙自由在条件成熟之时,将会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的人身自由权;Q政治权利将进一步得到认同;Q平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选举法经过修改,实现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选举权的平等化;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觉4、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在全国人大设立专门的宪法委员会从事宪法监督工作的设想比较合理。11、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适用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对宪法实现进行的有目的的干预。包括:Q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对宪法实现的干预。实施宪法不仅要求这些

13、机关依宪设立,严格依宪运作,更重要的是要求这些机关通过追究宪法责任等途径, 确保宪法的禁止性规定和宪法设定的义务能够得到落实;Q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对宪法实施的干预。虽然目前我国法院一般不直接引用宪法条文作为判决的依据,宪法也必然具有司法适用性。许多国家的宪 政实践表明,宪法司法是现代宪政国家完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适用不仅是实施宪法的重要方 面,而且是立宪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第三章宪法的制定1、制宪主体钦定宪法: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民定宪法: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 协定宪法:君主与人民双方协商制定、阶级妥协的产物;11宪法的制

14、定权: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2、宪法制定的限制Q宪法目的的制约Q法的理念的制约Q自然法的制约Q国际法的制约2、制宪机关与起草机关的区别制宪机关宪法起草机关性质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具体工作机关,不能独立地行使 制宪权地位常设机关临时性机关权力有权批准通过宪法无权批准通过宪法产生方式由公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一般通过任命的方式产生,注重 来源的广泛性中国的历部宪法临时约法是我国仅有的一部反映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宪法性文件,是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的具体体现意义: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三权分立等资产阶级民主原则,树立了民主观念,具有反封建的 重

15、大进步作用。局限:没有明确提出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和任务,具有明显的对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的妥协性,因而也就不可能使广大人 民群众享有真正的民主自由权利,因此只存在了一年多就被袁世凯反动派撕毁。共同纲领Q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和大宪章,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Q共同纲领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临时性:没有提出社会主义的目标和任务;只是确立了新中国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 本原则,规定新中国建立初期的革命和建设目标以及一些基本政策。大量资产经济性质的民主革命任务尚未完成Q对建国初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五四年宪法Q是共同纲领的继承和发展Q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道路和目标,Q确认了人民民主原则;比较完整的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Q确立了适合国情的国体和政体;Q在行宪的最初三四年里,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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