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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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设计证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元/ m2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

2、图1住宅、小商业2地下车库3小学4幼儿园实收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说明:1.建筑面积为估算面积,结算时以实际建筑面积X设计费单价,多退少补. 2. 设计内容:总平面规划及道路和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项配套施工图,及室外总体所有方案设计。 3。相关专业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甲方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委托书。 第三条 发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立项及可研的有关批文1份根据需要发包人及时提供2.委托书1份根据需要发包人及时提供合同签订同时提供设计委托书3。地形图(电子版)1份根据需要发包人及时提供4。水、电

3、、气等外部市政条件1份根据需要发包人及时提供在方案正式报批之前5.地质勘探报告1份规划许可证报批图设计前6。规划、人防、消防、施工图审查等部的批文1份批文下达后7.设备厂家的资料1份施工图设计前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相关设备的明细及技术参数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方案,包括总平面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沿街立面效果图按发包人需要提供根据需要设计人及时提供2.规划方案报批图,包括总平面图、主要建设平立剖图按发包人需要提供根据需要设计人及时提供3。规划许可证报批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剖图、基础平剖图按发包人需要提供规划方案批复

4、、甲方提齐资料后15作日4。人防报批图,包括建筑、结构、通风、照明各专业按发包人需要提供规划方案批复、甲方提齐资料后20作日5.消防报批图,包括总平面图、单位建筑平面剖图、消防设计图、消防专篇按发包人需要提供规划方案批复、甲方提齐资料后20个工作日6.建筑施工图,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电气各专业8份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双方协商分批支付,每批在规划方案批复、甲方提齐资料后35个工作日7相关技术指标及工程估算书8份初步设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肆佰柒拾壹万贰仟捌佰叁拾捌元(¥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百分比付费额(元)费用时间第一次付费10%(定金)

5、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第二次付费15 总体方案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十日内第三次付费提交单体方案后支付该批施工图设计费总额的15%单体方案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十日内第四次付费提交每批施工图后支付该批施工图设计费总额的55提交每批施工图后十日内第五次付费5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每次付款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1、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各阶段工作成果,并经甲方确认;2、加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3、符合甲方财务要求且符合税法要求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第六条 双方责任6。1包发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

6、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支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 ,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在委托设计工作量以内的变更,设计人免费提供变更设计.6。1.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

7、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50 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合同

8、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并向发包人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6。2.7设计人有义务协助发包人起草相关招标概算技术文件,并协助招标工作。6。2。8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变更修改。6.2.9 设计人员对发包人提出的更换工作不负责任,态度不端正,协作配合精神差的具体设计人员

9、,要求负责及时调换.设计人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七条 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该阶段的设计费.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级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作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承担法

10、律责任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相应赔偿。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作为逾期违约金.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设计人仍不能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该项目应付设计费。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 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设计的有关问题时,设计人不再向发包人收取费用。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

11、费到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支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参数,设计人不得制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8。7本合同一式八份,发包人四份

12、,设计人四份.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定。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1其它约定事项:8。12 本合同履约地为发包人所在地。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委托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表人: (签字)住所: 住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备案号: 经办人: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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