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03719047 上传时间:2023-05-1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办事处、分支机构法律性质分析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子公司是相对母公司而言的。为了澄清两者在法律地位、会计和税务等方面的误区,本法律顾问单位特此作出如下法律意见:一、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析(一)分公司概述: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注:不能以总公司已经登记注册过的住所

2、注册,但是可以在同一地区登记注册,比如:总公司已经在北京市朝阳区注册了,分公司还可以在朝阳区注册)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也就是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和应诉,在诉讼中独立做原被告;可以独立以自己独立名义对外签合同)。(二)分公司的特点: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总公司设立,并且要按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自设立分公司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构申请登

3、记);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财产不独立);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即,民事责任承担不独立);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二、子公司法律地位分析(一)子公司概述: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对外独立

4、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因为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最大股东,当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设立子公司时,该公司也可能成为子公司的唯一股东,需要大股东同意的事项和决策都需经母公司即子公司大股东决定)。(二)子公司的特点:1、从公司登记注册来看:子公司是不由隶属公司(母公司)设立的,其设立登记等条件和程序按着一般公司设立和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执行;登记等事项和手续比较繁琐,设立成本相对比较高。2、从公司运营以及财产债务来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和运营规范。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5、;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3、从承担民事责任方式来看:子公司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法律地位独立,能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从法律上讲,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而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设立手续不同:1、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2、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一般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

6、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没有独立财产;子公司则有独立法律地位,有独立财产。(三)分公司在责任承担上和子公司不同: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民事责任。(四)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1、由于法律上认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因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总公司帐上;而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相抵。2、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

7、纳所得税。(五)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六)投资限制上的区别:1、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2、分公司: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注意:依照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二款,商业银行拨付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四

8、、补充:分支机构、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关系(一)一般情况下,公司设立的机构叫做分公司;公司以外的组织设立的机构交分支机构。它们之间只有设立的主体和称谓上有区别;其法律地位以及管理程序等是相同的。都不能有独立的财产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即:都不是独立的法人。(二)办事处一般可不单独核算,可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其业务类似于民法规定的行纪,只联系业务,一般不单独与客户形成直接的购销关系。而分公司则一般应单独进行工商登记,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单独计缴流转税,除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计缴以外(分公司收到总公司启动资金应作上级拨入资金,总公司作拨付所属资金,并可设置内部往来科目核算与总公司往来,报表可单独报送税局,总公司应编制汇总报表对外报送),其他的业务可以按总公司的业务处理(当然,部分业务须总公司授权如对外担保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