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03676400 上传时间:2023-01-24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41.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共1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一册:白酒类国家轻工业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一九九八年五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文件全许办(1998) 16号关于批准酒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轻工业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经审核,批准酒类(白酒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 则公布实施。收费标准按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 公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白酒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 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才艮据国务院发

2、布的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委关于严 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经贸市 (199882号)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白酒生产企业,只 有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允许生产和销售白酒产品。第三条 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擅自生产和销售以及其 他形式的交易,经销单位不得销售无证产品,违者按国家 有关规定处理。第四条国家轻工业局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白酒 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监督和管理。第五条白酒生产许可证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国家轻工业局 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办公地点:北京阜城门外大街乙22 号,邮编:100833,电话:,传真:。第六条白酒产品质量检测

3、由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及具备条件的地方检测机构承担(名单另定)。第二章申报及获证条件、程序第七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条件一、申请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 照。二、企业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三、企业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经指定的检测机构按白酒 产品质量考核方案(见附件一)考核合格。四、企业必须具有保证产品质量必备的生产环境、生产条 件,检测手段和管理制度,经审查符合白酒工厂条件审 查要求(见附件二)。第八条生产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一、企业申请。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填写生产许可证申 请书(见附件七)附齐有关资料(一式二份),报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管理部门

4、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审查工厂条件及抽封样品。地方轻工业管理部门会同 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选派专家组成审查组(每组 23人,可酌情吸纳同级内贸主管部门、乡镇企业主管部 门的专家参加),对生产企业进行工厂条件审查,按附件二 填写工厂条件审查记录,并填写不合格记录和工厂条件审 查结论表(见附件三)。同时抽封样品,填写白酒生产许可证 检测样品封样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四)。抽封样品由企业负责寄/送指定检测机构。三、考核产品质量。由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测,测试报 告及时寄申请企业及省市轻工业管理部门生产许可证办公 室。四、汇总上报。省市轻工业管理部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对 企业工厂条件审查和产品检测结

5、果进行审核,对合格企业 的申请书加盖公章连同申报企业审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八) 和计算机软盘报国家轻工业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查结 果汇总表抄报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及地方经贸 委。五、发证。国家轻工业局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合格 企业核发证书。六、公布。国家轻工业局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获 证企业名单。七、整改复查/测。经工厂审查不符合取证条件或产品 测试不合格的企业,限期半年进行整改。整改后由企业向 省市轻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复查/测申请,按第八条第二、 三款进行复查/测,符合取证条件的,按程序发给生产许可 证。经复查/测仍不合格,五年内取消申请生产许可证资 格。第九条结束发证后的

6、申请。新投产、新转产的企业必须在 投转产半年内申请领证。申请企业投产转产超过半年而未提出申请者,由当地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查处 后,持罚款单及证明材料予以申报办证。第十条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第一条 白酒生产许可证编号XK16030 X X X XXK:许可16:国家轻工业局编号030:白酒编号X X X X:企业许可证编号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明生产许可 证标识和编号。第十二条经济联合体中的企业,凡有营业执照的,应单 独申请生产许可证。联营企业无独立法人地位的由龙头厂 统一申请领证。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需注明各联营企业名 称、地址,并分别进行工厂条件审查。第十三条国

7、家轻工业局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获证 企业统一安排监督检测,以保证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第十四条 企业对审查结果、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异议,可 向国家轻工业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要求复审的报 告。第三章免予工厂审查、产品检测条件第十五条 为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工作进度,对以下企业免 予工厂条件审查或产品质量检测。一、由省级地方人大或政府立法已颁发的地方生产许可 证,其执行的发证条件与本细则规定的条件相同或相当, 经国家轻工业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同意免予工厂审查,只 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只交产品测试费及公告费、证书费、资 料费。二、已获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发放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 企业,由企业附上证明材料

8、,免予产品检测和工厂条件审 查及相应费用,只交公告费、证书费、资料费。第四章处罚第十六条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销生产许可证。一、粗制滥造,降低产品质量。二、产品监督复查质量不合格,经限期整顿仍不合格。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四、生产许可证转让他人使用。第十七条各级参加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 格遵守国家的廉政规定和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附 件五)违者给予必要处分。第十八条 企业必须遵守“受检企业须知”(附件六), 凡发现通过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者, 取消其取证资格并通报批评。第五章费用和管理第十九条 根据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 例及国家计委

9、、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本着减轻企业负担的原 则,向企业收取生产许可证费用,包括:审查费(含证书 费、资料费)、检测费、公告费收取标准按国务院物价管理 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第二十条费用管理。一、审查费由地方轻工业管理部门收取,专门用于工 厂审查差旅费及许可证工作的其他费用。二、产品质量检测费由企业寄检测机构。三、公告费、证书费、资料费由地方轻工业管理部门 代为收取,寄“中国轻工总会机关服务局”开户银行:工 商银行阜外分理处,帐号492-249018-44,请注明白酒许可 证费。第六章附则第二一条 本细则由国家轻工业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 解释。第二

10、十二条本细则自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之日起 生效。附件:一、白酒产品质量考核方案二、白酒工厂条件审查要求三、附表1:白酒工厂条件审查结论表附表2:白酒生产许可证不合格记录表四、白酒生产许可证检测样品封样情况登记表五、工作人员守则六、受检企业须知七、申请书八、白酒中报企业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一白酒产品质量考核方案一、受检产品各种类型的白酒二、检测、检查依据1、GB 10781. 189浓香型白酒2、GB 10781. 289清香型白酒3、GB 10781. 389米香型白酒4、GB 11859. 1-89低度浓香型白酒5、GB 11859.2-89低度清香型白酒6、GB 11859.3-89低

11、度米香型白酒7、 GB/T 14867-94凤香型白酒8、QB 1498-92液态法白酒9、GB 2757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10、GB 10344 89饮料酒标签标准11、GB 895188白酒厂卫生规范12、GB 5009.48分析方法-85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13、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4、QB/T 230597特香型白酒15、GB/T豉香型白酒16、QB/T 218795芝麻香型白酒17、 GB 1034389食用酒精18、 GB 10345. 18-89白酒试验方法19、 GB 10346-89白酒检验规则20、 GB/T 349, 294酒精通用

12、试验方法三、抽样1、由审查组到工厂一次性现场封样2、抽样方法与数量瓶装酒:从成品库的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样四箱(每箱取一瓶),每个品种四瓶(二瓶供检测用,二瓶供复测用)。散装酒:从成品贮罐抽样时,抽样率为50%,但最多 不超过三罐;从成品贮桶抽样时,抽样率为5%,每罐(桶) 抽得样品应取等量均匀混合成一个样品。也可从车间成品 暂贮罐中抽取企业已检验合格的样品,抽样率为一罐。抽 样数量为每个品种2000毫升,至少分装在四个玻璃瓶中。(3)抽样品种数的确定:白酒品种在二个以下(含二个)的按 实有品种抽样;品种数在二个以上时,从该厂所生产产品中 选择有代表性的二个品种作为抽样对象。散装酒按实有品 种

13、数抽样。4)抽样品种的定义:抽样品种是指同一企业不同商标的产 品种类或同一企业同一商标品牌执行不同产品标准的产品 种类。3、抽样产品说明抽样产品自封样日期起14天内,由受检企业寄或送至指定 检测单位。4、抽样工作结束后,由封样人员负责填写白酒生产许可 证检测样品封样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四),并加盖封样单位与 企业公章后分别交寄有关单位。四、检测项目各类白酒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 所规定的项目。五、产品合格判定每个抽检产品的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该产品相应标准的 要求时,定为合格产品;卫生指标与理化指标如有一项不 合格,应以另一瓶样品进行复验,并以复验结果为准,若 仍有一项指标不

14、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送检品种中有一个品种不合格,即判该厂样品检测不合 格。“附件二”中审查结果判定。白酒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 件中,共设有四个条件12项检查项目。其中:重点检查项 目6项:一般检查项目6项。审查结果的判定方法如下:1、若第1、2、4、5、7、9项6个重点项中有1项不合 格,则判该企业质量保证条件为不合格。2、若6个重点项合格,而6个一般项中有3项(含3项) 不合格,则判该企业质量保证条件为不合格审查记录。审查结果记录在白酒工厂条件审查要求一表 中的结果一栏,同时将不合格的项目详细记录在生产许可 证不合格记录表中(见附件三的附表2)。最后的审查结论记 录在白酒工厂条件审查结论

15、表(附件三的附表1)。附件五工作人员守则一、认真贯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二、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三、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四、不准利用职权、工作条件向申请生产许可证企业索 取产品或购买样品、礼品。五、不准擅自多抽检验样品和违章处理检验样品。六、不准吃请、受贿和假借公出机会游山玩水。七、不泄露企业机密。八、不用公款进高级娱乐场所。九、对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 育、行政和组织处分,直至绳之以法。附件六:受检企业须知一、受检企业应如实向检查组反映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 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二、接待检查组时不得铺张浪费,请客送礼、行贿。企 业内有食堂的,检查组成员一律在食堂就餐。三、如果发现企业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