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使用协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停车位使用协议(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地下车库停车位使用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临沂罗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居住: 园 号楼 单元 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了方便乙方,物业公司将地下车库停车位安装设施供乙方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地下车库停车位编号: 使用;二、地面停车位使用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每年使用费:1000.00元,按季度300元/季度(人民币)大写: 。三、其它:(1)、乙方一次性交款购锁1把:¥530.00元。(2)、2010年12月30日前免费使用,从2011年元月1日起收费。(3)、车位使用费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缴纳下季度(月)费用。四、甲方收取的停车位使
2、用费及车位维护费用;若乙方用于车辆停放,即双方只构成提供停车位使用、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五、租约期满,乙方有优先租约权。乙方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服务中心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停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停车位置转租、转借或转让第三方使用。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有权收回停车位或转租。七、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制定的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和停放事项等车辆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着道路或他人车位。八、乙方进出本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安全员的指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本公司对停车位的租用拥有最终解释权。九、本协议共2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临沂罗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 联系电话:(0539)-2976770 乙方(签章):代表人: 联系电话: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