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十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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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荔县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十项要求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文件,现就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学习。机关人员必须坚持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全县教育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安排,学习本股室业务、学习学校管理和教育理论知识。每月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每学期撰写学习心得2篇。坚持定期集中学习。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每两周进行一次。领导班子成员要适当安排集中学习研讨,全年集中学习研讨课时不少于10天。二、改进调研。局机关干部要落实干部基层工作日制度,经常深入基层学校调查研究,每周下基层学校不少于2个工作日,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认

2、真记载基层调研情况,实行一事一记,一周一记,一月一小结,一学期一总结,每半年要形成一份综合调研报告。三、改进检查。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方式,进教室、进宿舍、进食堂,查教案、查作业、查安全,问教师、问学生、问家长,发现问题有记录,解决问题有措施,化解矛盾多回头。四、务实开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全局性会议平均每月不超过一次,根据会议内容,准确安排参会单位及人员,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一般业务性工作会议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五、规范发文。严格执行发文审批程序,减少文件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凡是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公文,原则上不

3、再印发纸质公文。年发文数量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六、俭朴生活。机关人员到学校开展工作,在学校食堂安排就餐并严格执行标准,不得进饭店大吃大喝。机关内人员除婚、丧两大红白事通知外,其余个人生活事务均不得通知单位全体人员,宴请活动要安排在假日,不得影响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严禁大操大办。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不得进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七、廉洁办事。严禁违规收受礼金、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送节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严禁基层学校转嫁、摊

4、派、报销各种费用。八、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及学校吸烟。下乡开展工作,不得向基层学校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工作之外休息时间,不得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活动。九、勤奋工作。敬业爱岗,着眼全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汇报情况,及时沟通,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十、文明接待。接待来访人员要问好、倒水、让座、办事,举止文雅,态度温和,热情服务,严禁生硬冷倔,推诿扯皮,不得与来访人员发生冲突。接听电话,要先问好,并表明自己所在股室,再认真听对方电话内容,通话时,语言要简洁明了,对重要电话要做好记录,通话结束时,要说“再见”、“谢谢”等礼貌用语再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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