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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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1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1.1 项目基本情况*望锦机械*(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双流*,距*双流国际机场10km,*绕城高速1km。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84年的*市望锦机器厂,*望锦成立于2003年5月,主要从事汽车转向拉杆,连接杆,前悬控制臂等汽车球铰类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长期以来的市场调研,公司认为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必将走向合并、整合形成规模效应才能生存和发展。2015年,*望锦公司为拓展市场,成立了*望锦汽车部件*(以下简称*望锦公司)。*望锦公司拟投资7800万元人民币,选址大邑

2、县沙渠工业区建厂,建设新建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该项目将新征土地72亩,新建生产厂房,购置全新生产线设备及配套公辅设施,形成年生产OBJ外拉杆球销总成260万件/年,IBJ内拉杆球销总成260万件/年,摆臂180万件/年,连接杆250万件/年的生产规模。该项目经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大发改投资函201581号)准予备案。2017年11月,大邑县环境保护局以大环建【2017】142号”对新建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16年6月,公司拟投资2500万元,在*望锦公司现厂区内建设年产500万套橡塑密封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不新增地。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2016年8月,*望锦机械*委托*省环科院科技*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1.1.2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1、与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3年本)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配套汽车制造的橡塑密封制品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建设项目。该项目经大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通知书(大经信技改备案 201669

4、号)准予备案。2、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性分析国发改委令第8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八章零部件及相关产业”中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相关要求如下:第三十一条:促使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对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和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国家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第三十二条:根据汽车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冶金、石化化工、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建材等汽车工业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应注重在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工装模具、汽车电子、橡胶、工程塑料、纺织品、玻璃、车用油品等方面,提高产品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与汽车工

5、业同步发展。”本项目均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11.1.3 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望锦公司现厂区内,不新增地,位于大邑县沙渠建材产业园内(*市环保局以成环建评【2017】199号出具了大邑县沙渠建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见附件),用地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大邑县沙渠建材产业园规划*围西起东岳大道,东至*路,北起益民路,南至欣业大道,规划面积6km2。规划主导产业为新型建材、机械制造、新能源产业,同时发展相关配套产业。本项目为配套汽车制造的橡塑密封制品项目,选址于*望

6、锦公司现厂区内,不新征地,为现公司生产的OBJ外拉杆球销、IBJ内拉杆球销、摆臂及连接杆等产品配套零部件生产,不属于园区鼓励类,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禁止入内企业,属允许发展类。项目符合大邑县沙渠建材产业园规划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2、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关于印发*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2015-2017年)等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和政策。另外,本项目为橡胶制品行业,我国、*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文件中均未对橡胶制品行业水性涂料使用比例作出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说

7、明,本项目采用溶剂型涂料,主要可使产品更加耐磨,硬度、丰满度、抗化学性更佳,以满足客户需求。且本项目粘合剂使用量较少,采用了严格的收集、处理措施。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和政策。3、项目与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的符合性分析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GB50469-2016)对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进行了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GB50469-2016)对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的规定。11.1.4 选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1.1.4.1空气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TSP、PM10、PM2.5常规因子均未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

8、95-1996)中二级标准。TVOC、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特征污染物未超标,满足所参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标准、*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 1577-2012)等要求。11.1.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西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限值,羊头堰水质除总磷、氨氮外,其余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要求。11.1.4.3地下水环境质量本次地下水现状监测的评价结果表示:监测期间,各项特征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类标准的要求,各

9、指标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表明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整体良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类标准要求,水质情况较好。11.1.4.4声环境质量项目厂区周围及敏感点各测点噪声昼夜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制。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11.1.5 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粉尘治理措施:本项目大料均在密室(大料配料间)内采用自动配料、自动称量、自动打包,再自行从密室运送至密炼机附近,由人工投至密炼机内炼胶。在密室内,人工将大料解包卸入到压送罐中,再通过压力泵将大料送至储料罐。大料的解包投料口装置设置有集气罩及布袋除尘系统,

10、以便将投料口飞扬的粉尘及时收集回用。将大料通过解包投料口卸入压送罐,在压送罐内加压使大料流态化,料气混合物经气力输送装置送到储料罐。储料罐顶部自带有风机及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料气混合物在储料罐和脉冲袋式除尘器构成的空间内进行分离,大料落入储料罐,气体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外排。储料罐内的大料通过自动调节阀经过计量器,流进盛料桶内的透明塑料袋中进行称量、打包,再由自动轨道车通过密室的物料小口将已经称好打包的大料运送至密炼机附近的大料放置区。计料器同样配有风机和脉冲袋式除尘器,在称量的过程中产生的料气混合物都经过风机和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分离,大料则进入到塑料袋中打包,气体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外排。小料为人

11、工称量、配料,称量、配料处设置有集气罩及布袋除尘系统。密炼机进料口设置有半封闭式集气罩,从密炼机进料口漂浮出来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外排。密炼机为密闭设备,仅在卸料时有低浓度有机废气及少量粉尘同胶料排出,项目在出料口安装集气罩局部抽风,废气收集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由于开炼时在胶料中加入粉状硫化剂,会产生少量粉尘,本项目在开炼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局部抽风,废气收集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本项目产尘处均设置有集气罩,可有效收集粉尘,布袋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可有效控制粉尘排放,尾气经28m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除尘后粉尘浓度低于12mg/N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

12、632-2011)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炼胶工序、硫化工序、注塑工序及涂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于炼胶工序废气经除尘后可能还带有少量粉尘,所以在废气进入紫外线辐射装置前先经过水喷淋装置除去粉尘,对后续装置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大于90%。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且废气经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臭气浓度将明显消减,不会对区域产生明显的异味影响,项目废气经治理后均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大

13、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3要求。根据本项目橡塑车间VOC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二甲苯的无组织排放量计算确定以项目橡塑车间边界外100m划定卫生防护距离。(2)废水治理措施地表水项目建成后,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排污水,排放量仅2.08m3/d。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设施预处理后,近期排入沙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河;远期排入沙渠园区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达地表水

14、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指标,总氮执行*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至羊头堰。地下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因此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主要废水来源为生活污水、循环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自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在正常生产状况下,废水全部得到有效处理,经分析,现有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总体上满足本环评提出的环保要求,且本次环评要求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项目橡塑车间涂胶室内、废水预处理设施、危废库及事故废水池等;一般防渗

15、区包括橡塑车间硫化、炼化工区和原料库房;另外,项目厂区除绿化带外,地面全部硬化。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的防治跑、冒、滴、漏”等泄露事故的发生,故在正常工况下,项目的运营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可能发生事故泄露的设施为危废暂存间,二在发生泄漏事故的状况下,因污染物通过包气带进入潜水含水层的迁移时间相对较长,且项目所在地含水层透水性差,非正常工况 状态下泄露的污染物在进入地下水之前,有较充分的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将事故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分析认为,项目采取了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3)噪声治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源有针对性地采取降噪、隔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实现厂界达标,可保证项目噪声影响满足相关要求。4)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食堂均有固体废物产生,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生产固废具体可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危险固废废活性炭等将委托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及运输,一般固废废边角料、次品均为可利用资源,外卖再生胶厂或胶粉厂。针对项目各类固废的特点和性质,项目固废采取了如下的综合处置措施:一般固废废边角料、次品外卖再生胶厂或胶粉厂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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