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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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增强公司各部自我约束,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门、下属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相关责任人员。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制度及流程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的会计账目、货币资金、存货、资产、税务、成本、负债,监督被审计对象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包括:独立性、合法性、实

2、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的意义第一条 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内部管理、实现有效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目的是为了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第二条 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内部各项经营活动独立、客观的评价,可以检查企业内部是否有效执行了企业的各项流程和制度,是否严格遵循了企业的既定标准,是否合理、有效地实现了对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是否实现了企业的既定目标等。是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必要手段.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一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依照本制度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审计负

3、责人由总经理担任,审计员对总经理负责,直接向总经理报告工作,提交审计报告。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批准。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与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并熟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为公司机密,不得泄漏。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的奖罚一、 奖励:1. 审计部审计人员为公司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有效的改善公司经济效益的给予

4、表彰和奖励。 2. 审计部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可以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 。二、 处罚:审计部审计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 1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 玩忽职守、给公司或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失 4 泄漏公司或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等第四章 内部审计周期及方式方法第一条 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企业需要分别选择以下审计周期一、 月度审计二、 季度审计三、 半年度审计四、 年终审计第二条 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企业需要分别采取以下审计方式一、 直接审计,

5、由公司审计部为主,组成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二、 委托审计,由公司审计部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价机构进行审计三、 联合审计,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国家审计机关、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第三条 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企业需要采取以下审计方法一、 观察、运用询问法二、 突击盘点法三、 检查审阅法四、 顺查法: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先后顺序和会计核算程序,依次审核和分析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五、 逆查法:按照经济活动进行的相反顺序,先审查会计报表,从中发现错弊和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依次审查和分析报表、帐簿和凭证。六、 抽查法:从被审单位被审计对象中随机抽

6、取其中一部分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借以推断审计对象总体有无错误和弊端。第五章 内部审计职责第一条 负责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二条 负责独立进行公司内部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及公司董事会。第三条 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及时反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督察改进情况。第四条 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真实性进行审计。第五条 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各项资金、各类资产的

7、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审计。第六条 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主要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第七条 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各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或配合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第八条 负责委托、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审计过程,评价其工作质量。第九条 负责对公司下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总结、宣传、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等。第六章 内部审计权限第一条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制度、流程、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第二条 检查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文件、合同、银行账户、会计凭证、账簿等内容;核查资金和资产;财务软件登录查

8、询和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等资料的查询。第三条 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保证所述内容客观、真实、完整。第四条 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财务和经济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总经理和董事会进行汇报。第五条 对被审计单位的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环节提出审计建议的权力。第六条 对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汇报的权力。第七条 对被审计单位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拒不回答提问等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可以采取要求立即配合、限期报送、现场封存等必要的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或配合不力,拒不

9、执行审计决定的,造成内部审计工作误判或审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有权通报批评,有权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对打击、报复揭发检举人和审计人员,涉嫌犯罪的,有权要求移交司法机关。第八条 对严格遵守法规和公司制度、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移交有关部门处罚。第九条 根据审计需要,有申请调动公司相关部门专家及技术人员协助审计工作,或依据审计业务内容指定和督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配合审计工作的权力。第七章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内部审计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中按规定遵照执行。第一条 审计立项:审计立项是指确

10、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被审计的对象。审计对象包括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公司内部的各部门、各项经营活动等。第二条 审计准备:确定审计事项后,审计工作组跟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审计重点,拟定审计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三条 成立审计小组:不同的审计项目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不同的知识和技能,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审计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审计人员,指定审计项目负责人,并对审计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第四条 审计时间:成立审计小组的同时,应初步确定审计时间,包括审计开始的时间、审计工作时间、审计结束及审计报告的提出时间。第五条 审计实施:审计小组通过审查被审查单位有关会计资料、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

11、进行核实,取得相关证明资料,内部审认人员可以通过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建议。第六条 审计报告一、 审计小组应在实施审计结束后7天内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制必须以审计相关证明资料为依据;要求事实求是、客观公正、事实清楚、数据准确、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审计意见和建议需符合事实并能改善被审计单位。 二、 内部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应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审计报告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无异议。被审计单位如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并且无法协调时应当将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意见一并报总经理协调处理。

12、第七条 后续审计:后续审计在出具了正式的审计报告后,审计部门应关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及总经理对相关事项处理决定的态度。在认为合适的一段时间以后,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后续审计,确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恰当的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告知并得到了总经理的批准。审计人员应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将后续审计的结果及相关的风险评价报告总经理。第八条 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是指审计部负责人对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的总结、评价。审计评价由审计人员的自我评价、审计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评价及审计部负责人的总结评价三个层次构成。每一个审计项目完成之后,审计部负责人都应督促审计人员或审计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出书面总结、评价,审计部负责人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第九条 审计档案保管及保密:审计部对办理审计事项,由审计人员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编号,形成内部审计档案,并由审计部负责保管;内部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等文件报公司相关领导、总经理各一份,报送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一分公司留存一份,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外披露。第八章 附则第一条 XX公司总经理对本制度有制定、修改、解释权。第二条 本制度经XX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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