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03401208 上传时间:2023-06-30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14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1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 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 理备案的;建巩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官理规疋第一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 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并处以5000兀以上1万兀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轻微两部以下的建筑起重机械 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 6000元以下罚款一般两部以上五部以下的建筑 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 照规定办理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6000

2、元以上 7000元以下罚款严重五部以上建筑起重机械的 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或 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7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罚款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2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 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 理注销手续的建巩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官理规疋第一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 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兀以上1万兀以下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轻微两部以下的建筑起重机械 未按照规疋办理注销手续 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

3、0元以上 6000元以下罚款一般两部以上五部以下的建筑 起重机械未按照规定办理 注销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6000元以上 7000元以下罚款严重五部以上建筑起重机械未 按照规疋办理注销手续的, 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7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罚款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3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 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建 立建巩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 案的。建巩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官理规疋第一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 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

4、000兀以上1万兀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疋建立建巩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 案的。轻微两部以下的建筑起重机械 按 照规疋建立建巩起重机械安全 技术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 6000元以下罚款一般两部以上五部以下的建筑 起重机械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 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6000元以上 7000元以下罚款严重五部以上建筑起重机械的 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 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或造 成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7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罚款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4安装单位未履行第十二条第(二)、(四

5、)、(五)项安全 职责的;建巩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官理规疋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予以警告,并处以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款:(一)未履行第十二条第(二)、(四八(五) 项安全职责的;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当履仃下列安全职责:(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 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 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 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6、府建设主管 部门。轻微未履行其中一项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罚款一般未履行其中两项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 2万兀以下罚款严重全部未履行或造成安全事 故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 3万兀以下罚款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5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 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档案的建巩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官理规疋第一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予以警告,并处以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款:(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 卸工程档

7、案的;轻微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两部 以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程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罚款一般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两部 以上五部以下建筑起重机械安 装、拆卸工程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 2万兀以下罚款严重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五部 以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程档案的或造成安全事故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 3万兀以下罚款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6安装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 装、拆卸作业的。建巩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官理规疋第一十九条

8、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予以警告,并处以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款:(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 作业的。轻微未造成安全事故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罚款一般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 2万兀以下罚款严重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 3万兀以下罚款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7使用单位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六) 项安全职责的;建筑起重

9、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予以警告,并处以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款:(一)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六)项安全职责的;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 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 全防护措施;(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 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 方可重新投入使用。轻微未履行其中一项

10、安全职责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罚款一般未履行其中两项安全职责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 2万兀以下罚款严重全部未履行安全职责或造 成安全事故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 3万兀以下罚款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8使用单位未指定专职设备管 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予以警告,并处以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款:(二)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 查的;轻微未造成安全事故

11、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罚款一般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 2万兀以下罚款严重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 3万兀以下罚款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9使用单位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予以警告,并处以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款:(三)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 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轻微未造成安

12、全事故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罚款一般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 2万兀以下罚款严重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 3万兀以下罚款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10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 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八(五八(七) 项安全职责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一条违反本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一条第 (一)、(三八(四八(五八(七)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一条

13、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 职责:(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 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 工条件;(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 全牛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 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五)审核使用单位制疋的建巩起重机械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 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 施。轻微未履行其中两项安全职责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罚款一般未履行其中三项安全职

14、责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 2万兀以下罚款严重未履行其中三项安全以上 职责的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2万元以上 3万兀以下罚款序 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 程度违法情节处罚标准11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 十二条第(一)、(二八(四)、(五)项安全职 责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兀以上3万兀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当履仃下列安全职责:(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 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 作资格证书;(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 万案;(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 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 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轻微未履行其中一项安全职责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 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 1万兀以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