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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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SM-ZD-23473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审核:批准: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FS 精编操作规程 | OPERATING PROCEDURES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

2、,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

3、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 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8 .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9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 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10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 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

4、避让,同上 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11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 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12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 制手柄。13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 检修和调整机件。14 .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 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15 .浇铸前;应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 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16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

5、向无人处降落。17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 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 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靠或用地锚拉紧。切断电源。车轮前 后应塞垫块卡牢。18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9 .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 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 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2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 歪拉斜挂不吊;(6)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7)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8) 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9)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10)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2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 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Name of an en terprise第#页/总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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