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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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安全,根据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共同所有。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第三条全面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各委财务、委组集体资金由街道农村工作 办公室(经营管理站)集中统一管理。第四条农村工作办公室是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直接领导下的农村集体财务 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各委的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 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五条农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强化对农经人员和委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

2、组织好委组集体财务 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2、管理好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在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代管的委组资金属 于集体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为他人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或抵押,确保集体资金安全;3、按照内部监督管理的要求,对农村集体开展财务一般审计、离任审计和专 项审计工作;4、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不断加大对集体资金和财产物资的 使用、分配、核算的监管力度,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第三章票据管理第六条各委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性拨款收入,必须由各委报账员到农村工作 办公室开具加盖各委财务专用印章的农经专用收据。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正式票据开具的发票作为报

3、账凭证,报销各项费用 时,必须经农村工作办公室审计,并加盖审计员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 以由当事人自行填制票据并有2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的方可报账:1、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的劳务报酬;2、村组干部报酬补助;3、运送集体物资的运费;4、向群众购买零星物资的支出;5、其他无法开具正规发票的支出。第四章集体资金及物资管理第八条村组集体资金必须纳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集中统管。第九条委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编制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年度 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财 务计划由委集体经济组织讨论提出,上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审核,再经委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及村民

4、理财小组会议审批通过后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备案,并在公开栏中 公布,无异议后方可支取。年度计划需作部分变更时,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条委报账员要及时将资金存入集体银行存款账户,不得坐收坐支。第十一条各委报账员须持有效原始票据到农村工作办公室出纳员处开据现金 支票。第十二条 各委报账员要在每月25日之前对本月发生业务票据进行报账,如有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账的要及时通知农村工作办公室,对逾期不报的,必须有镇主 管主任签字认可后方予报销。第十三条各委存款账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任 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各委提取现金超过1000元的大额资金提取必须填写委组集体 资金使用审批单后方

5、可提取。村组支付业务转账起点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支 付事项(支付个人押金、补助、报酬、福利待遇等除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 付。第十四条数额较大且无法转账支付的资金,必须填写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 表,列明资金用途,由主管会计、农村办主任、镇分管领导、主管领导逐级审批签 字后,方可支取,并于支取后3日内按照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上列明的资金用 途到农村工作办公室,按照票据审批程序进行报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 需及时通知农村工作办,否则不予入账。第十五条不允许白条抵库,不得私自将集体资金私借其他个人和单位,招待 费不得超过每年集体收入的5%,无集体收入不允许报销招待费;报刊费每年

6、不得 超过1000元。第十六条报销差旅费、会议费要有有效的原始票据并配有相关文件、会议安 排,手续不全将不予入账。第十七条工资、奖金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得私自更改。第五章账务处理第十八条农村集体财务的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发的村组集体经济组 织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第十九条账务处理流程及相关责任。各委发生财务支出业务后,按以下程序 办理:1、当事人按审批程序对票据进行审批;2、经委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报账员支付相应的报销金额;3、各委报账员将票据交由街道相关人员审核后交给出纳员,出纳员与各委报 账员核对现金余额后填写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4、出纳员将票据交给农经站会计,并填写现金

7、收付交接单;5、农经站会计核对编制记账凭证录入财务电算化系统;6、由审核员对本期间录入会计凭证进行审核;7、会计试算平衡后,打印会计总分类账、记账凭证、明细账、 科目余额表和财务公开报表,经民一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进行财务公开,对相关会计资料进行立卷归档。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二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 建设设施等生产资料和集体资产,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 的列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要单独建立明细账进行核算。第二十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发包、出租给承包者经营的,要实行 公开竞价和招投标,民一主理财小组参与监督。承包者必须认真履行承

8、包合同规定 的条款。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购建必须经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由2/3以上代表同 意后进行公开招投标,要有承建合同、预算与结算表资料。第二十三条10000元以下资金使用,须由主管会计、农村办主任、镇分管领 导、主管领导分别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取。购置汽车等超过万元以上的经费 支出必须经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上报镇党工委会议审批通过后,方可支配。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出售时必须经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由2/3以上代表 同意后进行公开竞标,要有会议记录、有现场照片。第七章民一主理财第二十五条 各涉农委要成立村民民一主理财小组,理财小组是村(涉农 委)、组集体财务监督的重要组织,属义务组织。民一

9、主理财小组成员由全体村民 从本村(涉农委)村民中民一主选举3-9名办事公道、德高望重、有一定财务知 识的人员组成,现任村(涉农委)组干部不得兼任村(涉农委)民一主理财小组成 员。村(涉农委)民一主理财小组不得少于5人,推选1人为组长,由村(涉农 委)、社民一主理财小组组长保管稽核条章。村(涉农委)、社民一主理财小组每 届任期三年,与居委会任期同步。第二十六条民一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职责是对本单位本期间的收支票据进行审 核。居委会民一主理财小组按月对该期间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社民一主理财小组 对涉及本社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社集体资金在使用前需经社民一主理财小 组审批后经委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镇审批

10、签字后方可使用。第二十七条 民一主理财小组每次开展财务审核时,必须有80%以上成员到 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当场对民一主理财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 答。民一主理财小组成员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财务审核,凡是发生 因民一主理财小组审核发现不合理开支不予报账的票据而对其打击报复的行为,将 对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2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有、镇管、县审计”(村财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要求 是: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

11、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使 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分离,由乡镇农经站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 制管理。各村委会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民一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债 权债务管理制度、定期报账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制度。二、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严格实行村账镇管,取消村集体自有资金账户,由镇农经站统一开立银行账 户,分村记账,分户管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 经手人签字,交民一主理财小组审核同

12、意后,加盖民一主理财小组财务章,并经村 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同时签批后,报镇农经站审批后方可入账。严格执行村级招 待费限额额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8000元;1201 一2000人的 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15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20000元,超 出限额部分不予核销。对有大宗项目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多列支招待费的 村,须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说明理由,其招待费标准由镇政府另行核定。对各村 民小组发生的账目,要由村民组长签字,村主任签批,村报账员整理入账,每年结 账一次。三、实行民一主理财。为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13、集 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承包、集体举债 等,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一主决策。各村要建立民一主理财小 组,民一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民一主理财小组 成员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主持正义、认真负责。制定民一主理财办法,依法理 财、科学理财,切实发挥民一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四、强化村集体资金管理。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村集体收入必须在三日内交镇农经站专户, 不得坐收坐支。严禁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发现一起对村书记、主 任、报账员各罚小金库的33%并没收小金库全部款项,对当事人情节严重的,移交 纪检部门处理。另

14、外,各村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充分发挥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 益,严禁举债经营,有效化解旧债的同时,不允许产生新债。谁借债谁负责。五、全面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点和核心,对村级财务要做到每半年公开一次, 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好村固 定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等进行辅助公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 容,当前公开的重点是:村组财务收支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农民种 粮直补情况等。对于村民小组财务要做到每年公开一次,让群众真正明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3一、实行农村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即在镇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设

15、立村级统一账户,每村的各项收入 都要进入统一账户。核算中心严格执行“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原则(“四个不 变”即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不变,使用方向不变, “三个不准”即村集体资金不准平调,不准借支挪用,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扣 代缴各种费用)。取消各村在银行设立的所有账户,取消村会计、出纳岗位,在村 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资金全部进中存放在 会计核算中心为各村设立的账户上,由核算中心为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和 管理。二、财务人员的配备。村级取消会计出纳后,每村设报帐员一名,负责本村报帐业务,报账员由村推 荐,经上级业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由镇政府聘任,聘期为三年, 接受民一主理财小组和核算中心双重监督。三、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村级所有开支首先由经办人签字并说明事由,并由村支部书记签字,所有支 出、收入一律使用正式发票或收据,严禁打白条。所有票据由村民理财小组审议后 并加盖民一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然后管区书记、主任把关并按程序签字,由镇核算 中心审核后入帐。四、严格执行定期报账制度。村级财务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村要自觉接受镇核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报 账前所有收支单据完善好村级手续的基础上必须由管区书记和管区主任共同签字把 关,定期由报帐员及时到核算中心报账。报账具体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1-22日 为西管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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