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装置检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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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2009-01-01实施2008-01-01发布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工程检测规程Q/SYCQZ 130-2009Q/SYCQZ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目 次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检测项目15 基本要求16 检测方法16.1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16.2 钻井队防雷装置26.3 采气(油)站防雷装置26.4 输气站防雷装置36.5 输油站防雷装置36.6 油库防雷装置36.7 石油天然气化工防雷装置46.8 电气设备防雷装置5附录A(资料性附录)防雷装置检测表6前 言我院组织研究的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工程检测规程科研项目,经四川省气

2、象局、德阳市气象局有关专家的审核,具备开展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工程的检测能力后编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本企业开展防雷工程检测的依据,可供其它石油天然气等有关单位开展防雷工程检测参考。本规程是参照 GB/T 21431-2008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并结合石油天然气行业的特点而确定的。本规程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写与表述。本规程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规程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提出。本规程

3、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归口。本规程起草单位: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徐冀林、王声铭、许星、龚琳惠、刘福全、王刚、魏鲡瑶。石油天然气行业防雷工程检测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本企业防雷工程检测的术语和定义、检测项目、基本要求和检测方法。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建、构筑物、钻井井场、采气站、输气站、采油站、输油站、油库、石油天然气化工、石油天然气用电气设备等防雷装置的检测。其他企业可参照本规程进行防雷工程的检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4、)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 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150-2006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Q/SYCQZ 037-2008 石油天然气井场防雷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

5、义本规程采用GB/T 21431-2008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4 检测项目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接闪器(检测表格式见附录A);b) 引下线(检测表格式见附录A);c) 接地装置(检测表格式见附录A);d) 等电位连接(检测表格式见附录A);e) 电涌保护器(SPD)(检测表格式见附录A)。5 基本要求5.1 每年在雷雨季节前至少检测一次防雷装置是否正常。5.2 防雷装置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5.3 测试绝缘不良,并进行维护,及时排除故障。5.4 检测防雷设备接地电阻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6 检测方法6.1 建、构筑物

6、防雷装置6.1.1 分类按GB 50057中第2章的规定进行石油天然气行业用建、构筑物的防雷分类。6.1.2 外部防雷装置6.1.2.1 接闪器6.1.2.1.1 接闪器应符合GB50057第四章第一节的要求。6.1.2.1.2 接闪器保护范围按GB50057附录四计算。6.1.2.1.3 接闪器(包括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避雷线及金属构件等)不应有明显的断裂或1/3以上的锈蚀。接闪器与建、构筑物顶部外露的其它金属物和引下线均应可靠电气连通,应逐根检测,每次检测各不少于一个检测点。6.1.2.1.4 接闪器及其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附着的照明灯电源线等,必须采

7、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保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在10m以上,才能与其它配电设施与其配电设施及其接地相连。6.1.2.2 引下线6.1.2.2.1 引下线应符合GB50057第四章第二节的要求。6.1.2.2.2 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间隔应18m,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6.1.2.2.3 可利用建筑物外墙结构柱主钢筋做防直击雷的引下线。其引下线的直径明敷8mm、暗敷10mm。明敷引下线上如附着有其它电气线路,应按.1.4检查。明敷引下线与附近其它电气线路的距离应1m。6.1.2.2.4 明敷引下线的断接卡应接触良好,其接触电阻0.0

8、3。每个断接卡应至少检测一次。6.1.2.2.5 引下线与被保护物的安全距离应3m,每根引下线应至少检测一个点,其接地电阻应10。6.1.2.2.6 各类建筑物配电房、变压器等配电设施应测试接地电阻,其接地电阻值应4。6.1.2.3 接地装置6.1.2.3.1 引下线应与接地装置连接可靠。每根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应检测一次接地电阻。6.1.2.3.2 接地装置的检测按GB/T 21413-2008中的规定进行。6.1.3 防雷电感应装置6.1.3.1 等电位连接按GB/T 21413-2008中的规定进行。6.1.3.2 电涌保护器按GB 50343-2004中6.5的规定进行。6.2 钻井队防雷

9、装置按Q/SYCOZ 037-2008中3的规定进行。6.3 采气(油)站防雷装置6.3.1 接闪器6.3.1.1 接闪器及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距地上、地下各类管线应3m。6.3.1.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1的规定进行。6.3.2 引下线按本规程.2的规定进行。6.3.3 接地装置6.3.3.1 所有法兰、阀门的连接处的接触电阻当0.03时应增设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用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情况下可不用金属线跨接。6.3.3.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3的规定进行。6.3.4 等电位连接按本规程.1的规定进行。6.3.5 电涌保护器按本规程.3的规定进行。6.4 输气站防雷装置6.4.1 接闪器

10、6.4.1.1 接闪器及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距地上、地下各类管线距离应3m。6.4.1.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1的规定进行。6.4.2 引下线按本规程.2的规定进行。6.4.3 接地装置6.4.3.1 所有输气干线、气体计量装置、清管器以及清管器上的收发筒和快开盲板等所有金属件必须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4。6.4.3.2 放空管(包括固定绳)应设集中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10。6.4.3.3 输气干线,包括进气、分输气、配气管线、站场自耗气管线,如用自身做接闪器,其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且跨接线截面用铜线应6mm。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两法

11、兰之间的接触电阻0.03。6.4.3.4 压气站、压缩机房中的压缩机组应可靠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10。6.4.3.5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3的规定进行。6.4.4 等电位连接按本规程.1的规定进行。6.4.5 电涌保护器按本规程.3的规定进行。6.5 输油站防雷装置6.5.1 接闪器6.5.1.1 接闪器及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距地上、地下各类管线距离应3m。6.5.1.2 接闪器的检测方法按本规程.1的规定进行。6.5.2 引下线检测方法按本规程.2的规定进行。6.5.3 接地装置6.5.3.1 输油管路如用其自身做接闪器,其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装设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

12、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两法兰之间的接触电阻应0.03。6.5.3.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3的规定进行。6.5.4 等电位连接按本规程.1的规定进行。6.5.5 电涌保护器按本规程.3的规定进行。6.6 油库防雷装置6.6.1 接闪器6.6.1.1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金属油罐,其顶板厚度4mm时,应装设防直击雷设备。6.6.1.2 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非金属油罐应装设独立避雷针(网) ,且与被保护物的水平距离应3m。避雷网应用直径8mm的圆钢或截面244mm的扁钢制成,网格66m。6.6.1.3 人工洞石油库油罐的金属呼吸管和金属通风管的露出洞外部分,应装设独立的避雷针,其尖端

13、应在爆炸危险区外。6.6.1.4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1的规定进行。6.6.2 引下线6.6.2.1 非金属油罐避雷网引下线不得少于2根,并沿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得大于18m,接地点不得少于两处。6.6.2.2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2的规定进行。6.6.3 接地装置6.6.3.1 金属油罐必须作环型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弧形距离应30m。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3m,当罐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作接闪器时,每一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应10。6.6.3.2 非金属油罐必须装设阻火器和呼吸阀。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透光孔、法兰等金属附件必须严密并作接地。它们必须在防直击雷装

14、置的保护范围内。6.6.3.3 非金属油罐的独立避雷针应有独立的接地电阻,其冲击接地电阻10。6.6.3.4 人工洞石油库进入洞内的金属管路,从洞口算起,当其洞外部分不埋地或埋地长度不足50m时,除在洞口处做1处接地外,还应在洞外作两处接地,接地点的间距50m,冲击接地电阻20。6.6.3.5 人工洞石油库的SPD、电缆外皮和绝缘子铁脚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10。6.6.3.6 铁路装卸油品设备(包括钢轨、管路、鹤管、栈桥等)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冲击接地电阻10。6.6.3.7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3的规定进行。6.6.4 等电位连接6.6.4.1 浮顶金属油罐应用两根截面25mm的软铜复绞线将浮顶(盘)与罐体作电气连接。其连接点不应小于两处,连接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应30m。6.6.4.2 金属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透光孔等金属附件必须保持等电位连接并接地。6.6.4.3 石油库生产区的建筑物内400V/230V 供配电设施和工艺管道、配电线路的金属外壳(保护层或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6.6.4.4 检测方法按本规程.1的规定进行。6.6.5 SPD6.6.5.1 石油库生产区的建筑物内400V/230V 供配电系统的各被保护的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SPD。6.6.5.2 人工洞石油库的动力、照明和通讯线路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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