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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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稿)随着煤炭工业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测通信系统、紧急避 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中明确禁止“在正常使用时可能释放电解气体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 使用。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反复征求各方 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产品 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

2、离 子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0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0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 部分 总则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 法MT/T 408-1995 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

3、技术要 求MT/T 1051-2007 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3 术语和定义3.1 单体电池 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3.2 电池组 以串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体电池。3.3 电池管理系统 通过检测单体电池与热、电相关数据,对单体电池或电池组进行 充放电管理、保护与控制的装置。3.4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能量存储、转换装置,由隔爆外壳、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电池管 理系统等组成。有时还可包括充电系统、放电系统、显示系统、电源 输入系统、电源输出

4、系统等。3.5电池的荷电状态(SOC)电池剩余容量与额定容量的百分比。4产品分类4.1 按用途分(1)监测通信系统用后备电源,包括安全监控、人员管理、通 信等系统后备电源;(2)紧急避险设施用后备电源,包括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 舱等后备电源;(3)运输车辆用电源,包括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防爆无轨胶轮 车、单轨吊等用动力电源;(4)防爆柴油机起动机用电源;(5)其它。4.2 按使用类型分(1)后备电源;(2)动力电源。5 产品名称与型号5.1 产品名称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5.2 防爆标志ExdI 或 ExdibI。5.3 产品型号DX 口 / 口 I -I=匸设计修改序号,用(

5、A、(B)等表示补充特征,J-监测通信、X-避险、G车辆、Q起动 额定输出电压,多电压输出时为最大值,V电池组标称能量,Wh电池类型,L-锂离子蓄电池 防爆类型,B-隔爆型、J-隔爆兼本质安全型 产品类型,DX-电源箱6 技术参数至少应包括以下技术参数:(1 )单体电池标称电压,V ;( 2)单体电池标称容量, Ah;( 3)单体电池允许最大充电电压, V;( 4)单体电池允许最低放电截止电压, V;( 5)单体电池最大允许充电电流, A;( 6)单体电池最大允许放电电流, A;( 7)单体电池数量;(8 )单体电池最高允许工作温度,C;9)电池组的标称容量, Ah;(10 )电池组的最低允许

6、使用容量,Ah ;( 11)电池组的标称能量, Wh;( 12)电源额定输出电压(多电压输出为最大额定输出电压),V;( 13)电源额定输出电流(多电压输出为最大额定输出电流),A;( 14)电源输出过流保护电流, A;( 15)电源额定输入电压范围, V;( 16)电源额定输入电流范围, A。7 基本技术要求7.1 单体电池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7.1.1 应为安全性能较高的锂离子蓄电池,如磷酸铁锂蓄电池等,宜 采用软包装或使用塑料壳体材料。7.1.2 监测通信系统和紧急避险设施用电源中单体电池的标称容量不超过60Ah,运输车辆用电源、柴油机起动机用电源及其它电源中单体电池的标称容量不超过 1

7、00Ah。7.1.3 单体电池的安全性能应满足 QC/T743-2006 中 5.1.11 的要求,其 中过充性能应满足 MT/T 1051-2007 中 4.4.3 的规定,加热性能应满足QC/T743-2006和MT/T 1051-2007中严酷的规定(即试验时间2h、试 验温度130C)。此外,还应满足MT/T 1051-2007中4.4.4条强制放电、4.4.7条重物冲击的要求。7.1.4在充、放电过程中单体电池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60C。7.1.5 单体电池的泄压装置应能可靠开启,开启压力由产品企业标准 规定。7.1.6 单体电池的实际容量应不低于其标称容量,且不高于标称容量的 110

8、%。7.2 电池组应满足以下条件:7.2.1 电池组中的单体电池应采用串联方式。7.2.2 构成电池组的单体电池类型、规格、技术参数应一致,并为同一 制造厂家生产的产品。7.2.3电池组的安全性能应满足QC/T743-2006中5.2.7的要求,其中过 充性能应满足 MT/T 1051-2007 中 4.4.3 的规定,加热性能应满足QC/T743-2006和MT/T 1051-2007中严酷的规定(即试验时间2h、试 验温度130C)此外,还应满足MT/T 1051-2007中4.4.4条强制放电、4.4.7 条重物冲击的要求。7.2.4 电池组的实际容量应不低于其标称容量,且不高于标称容量

9、的 10%。7.3 电源应具备防爆安全性能,采用隔爆或隔爆兼本安的防爆型式,并满足以下要求:7.3.1防爆结构和性能应满足GB3836.14-2010的要求,其中放置电池的隔爆腔体应能承受不小于1.5MPa的静压试验。7.3.2 单体电池或电池组应放置在独立的隔爆腔内,且该隔爆腔内不应 放置除电池管理系统中检测单体电池温度的传感元件和防止锂电池安 装时发生短路的熔断器以外的其他电气元件。7.3.3 隔爆腔内不允许单体电池或电池组以任何形式的并联连接。7.4 电源应具备电池管理系统,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7.4.1 应对所有单体电池的电压和表面温度,电池组的电压、电流、电池容量等参数进行检测,误差

10、应满足表 1 的要求。测量信息的显示和 故障报警功能应满足实际需要。表 1 电池(组)参数测量误差要求参数单体电池电压值单体电池温度电池组电流电池组电压电池容量误差2%3%2%2%6%注 1 :对于塑料壳体的锂离子蓄电池,电池温度测量应选择在电池极耳处。 2:误差应为测量值的百分数。7.4.2 应具有单体电池过充电压保护功能。7.4.3 应具有单体电池过充电压保护失效检测功能。7.4.4 应具有单体电池过放电压保护功能。7.4.5 应具有单体电池过放电压保护失效检测功能。7.4.6应具有充电过流保护功能。7.4.7 应具有放电过流保护功能。7.4.8 应具有输出短路保护功能。7.4.9 应具有

11、温度保护功能。7.4.10 应具有均衡充电控制功能。7.4.11 应具有耐充电电源极性反接的功能(仅限于直流供电)。7.4.12 应具有电池信息采集线开路的自检功能。7.5 电源的电气安全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7.5.1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应符合MT/T 1078-2008中4.9的规定。7.5.2泄漏电流应符合MT/T 408-1995中4.8.3的规定。7.6 电源的电气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7.6.1 监测通信系统用后备电源的主要技术指标与功能应符合 MT/T 1078-2008 中 4.4和4.5 的规定;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用电源的工作(放 电)时间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可定期通过

12、自动放电 来测量电池组的实际容量,且可在电池组实际容量小于最低允许使用 容量时报警或显示;运输车辆用电源的技术指标与功能应符合 QC/T 743-2006 的规定;防爆柴油机起动机用电源的技术指标与功能应满足 柴油机起动机的要求。7.6.2工作稳定性应符合MT/T 1078-2008中4.11的规定。7.6.3环境适应性应符合MT/T 1078-2008中4.14的规定,其主要技术 指标和功能应满足7.4.1 7.4.10和MT/T 1078-2008的规定。7.7 当电源包含充电、放电、电源输入、电源输出、冷却等系统时,应 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8 试验条件8.1 试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

13、应在以下环境条件下进行:(1 )环境温度:15 35C;(2)相对湿度:45%75% ;(3 )大气压力:86 106kPa。8.2 测量仪器与设备8.2.1 一般要求( 1)计量仪器的准确度和测量范围应能保证所测指标的精度。( 2)测量仪器和设备的选用应符合所测的特性。8.2.2 主要测量仪器和设备( 1)测量电压、电流、时间用仪表误差不低于1%;( 2)测量温度用仪表误差不低于1%;( 3)测量容量用仪表误差不低于满量程的 0.1%;( 4)被测电源本身不含显示、报警装置的,生产厂家应提供相关配套设备。9 检验方法9.1 单体电池的类型、规格及电池组构成,采用目测检查。9.2 单体电池和电

14、池组的安全性能,按 QC/T743-2006 中 6.2.12、6.3.8和 MT/T 1051-2007 中 5.6.4 、5.6.5 和 5.6.7 条规定进行。9.3 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放置方式的检验,采用目测检查。9.4 防爆性能和结构检验,执行 GB3836.14-2010 的相关规定。9.5 在锂离子蓄电池的空外壳内施加企业标准中规定的压力(5 次),检查泄压装置是否可靠开启。9.6 单体电池容量应根据 MT/T1051-2007 中 5.4.2 条规定进行。9.7 电池管理系统测试9.7.1 在检测过程中,需要连接配套设备、更改电源技术参数或调整电 池管理系统功能时,如调整充电电流

15、、电压、拆除保护等,电源生产 企业应予以配合。9.7.2 根据电源充电和放电要求,配备相应的充电和放电设备;电源自 带充电功能时可不配充电设备。9.7.3 各单体电池上连接电压测试设备。9.7.4 各单体电池上连接温度测试设备。9.7.5 充电模式在充电回路中串联电流测试和容量测试设备,启动充电设备,按 产品企业标准中规定充电方式充电。充电过程中不允许被测设备放电。9.7.6 放电模式 在放电回路中串联电流测试和容量测试设备,启动放电设备,以 电源额定输出电流放电。放电过程中不允许对被测设备充电。9.7.7 充电过程中电池管理系统测试9.7.7.1 以9.7.6 方式放电,至电源的单体电池过放电压保护动作。9.7.7.2 以 9.7.5 方式充电至 SOC 为 90%时停止充电,将其中电压最低的单体电池以电源额定输出电流放电,至SOC为87%,停止放电;以9.7.5 方式充电至电源单体电池过充电压保护。试验过程中监测各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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