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置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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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换协议书(私房)甲方:乙方:为改善乙方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品位,经恩施市人民政府、恩施 州规划局批准,并经规划范围内所有住户同意并自愿搬迁后将该房屋 交由甲方开发建设,甲方用开发建设的新房屋对乙方原住房予以置 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房屋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置换1、乙方同意将自己合法所有的位于号的房屋、土地及附属物交由甲方处置,甲方按本协议约定为乙方置换房屋。2、原房屋及附属物基本情况如下:房屋所有权证号,产权面积m2o土地使用证号,土地分摊面积m ;土地性质为用途为:

2、;生活配套设施(如:水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天然气 电脑网络等)己单独立户的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自行办理生活配套设施的报停、迁移、开通等相关手续, 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需新增项目报装立户的,由乙 方向有关部门申报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二条 搬出规划区内所有置换户全部签订置换协议书后,甲方通知乙方 搬出,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必须自动搬出并将房屋及 钥匙交甲方管理(预定通知搬家时间在二零一 年 月左右)。第三条 补偿安置(一)方式及地点:甲方在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以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为乙方置换房屋 (乙方原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土地分摊面积不再另外计价补偿)。(二)置换后的房屋面积:原房屋产

3、权证面积(m2 )x 倍即im2o(三)置换后房屋的基本情况:1、置换房屋由甲方在小区内修建,楼层在甲方指定的置换房屋6 10 层,楼号和具体分户方案按同等面积分类后,以抓阄的形式 确定,具体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2、置换房屋基本情况: 、框架结构,安装电梯; 、层咼约3米; 、外窗为塑钢窗; 、入户门:防户门( 800元左右); 、水、电、天然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安装到门口; 、室内:地面找平层、夹马灰饰面,预留门洞;3、户型布局;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设计施工图为准。(三)、其他财产补偿:1、室内装饰装修补偿:由双方协商补偿;如协商不成,以具有相应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所作的评估结

4、论为准,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装饰装修补偿款由甲方以现金的形式补偿给乙方。乙方不得自行 拆除、移走已评估补偿的财物。2、其他附属物补偿:3、补偿款的支付:以上补偿项目及金额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 在甲方向乙交付置换房时支付(如有可抵扣款项,此款可直接抵扣)。(四)、过渡期间的相关费用。过渡期:建设周期(过渡期)为规划范围内所有住户(置换房户)全部搬迁完毕之日起36个月。1、搬迁费(含搬进搬出):100元/户(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为一户),甲方在通知乙方搬迁时支付。2、过渡费:在过渡期内,乙方自找周转房过渡,甲方支付乙方过 渡费,由乙方在收到甲方搬迁通知后自行到甲方办公室领取,支付标 准为 800 元

5、/月,支付方式为前两年一年支付一次;两年后根据工程 进度按月支付。过渡期内甲方除支付上述两项费用外,不再给乙方支付其它费用。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 过渡费在原支付的过渡费标准基础上上浮 20%补偿给乙方。(五)、房屋的交付及结算。1、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可 以在此之前根据实际情况预先进行通知;到期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视 为甲方已交付房屋,甲方不再支付过渡费。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实际修建的房屋面积与应置换的房屋面积之 间存在一定差距。置换房产权面积超过或少于应置换房屋面积的,差 距在 10 平方米以内按同楼层销售定价下浮 20%补差价

6、款;差距在 10 平方米的以上的双方按同楼层销售补差价款。此差价款在交房时 一次性结清。3、权属登记过程中,无偿置换面积部分所需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超面积部分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六)、房屋交付后的装修期:甲方自确定的交房之日起支付乙方 80 日的过渡费用(支付标准为 800 元/月),作为乙方置换房屋的新 房装修期。(七)、物业管理:甲方承诺为乙方代交自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乙方 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的 30%。(八)、置换后新房屋的权属登记: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协助。甲方在办理置换房交接手续后6个 月内将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所须手续交到房地产、土地 管理部门办理房

7、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给乙方。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标准向乙方交付置换房。2、按本协议的约定给付补偿款和搬迁费、过渡费。3、被置换房屋(原房屋)及室内装修的残值归甲方所有。4、按本协议的约定给付乙方不足面积部分的差价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协议的约定搬迁,并将被置换(原)房屋交付甲方处置。2、不得向甲方、施工单位等提出其他补偿,不得阻止甲方及相关 单位的拆除和建设。3、按本协议的约定给付甲方超面积部分的差价款。4、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必须将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及家庭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证明移交给甲方

8、。 同时必须协助甲方到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等政府各部门办理变 更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及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若乙方在接 到甲方通知后叁拾日内不配合甲方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及时 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则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 偿甲方及甲方与其它拆迁户签订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及所有损失。5、置换房屋交付前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 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按时交接房屋。6、乙方家庭成员中若发生与被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等 纠纷,一律与甲方无关。7、乙方房屋现出租给他人使用,乙方自行处理好与承租人的相关 法律关系,解除租赁合同,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将房屋按期交付给甲方。第五条 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置换房价值的 20%的违约金,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向守约方赔 偿全部损失,同时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六条 联系方式甲方:乙方:第七条 生效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交由恩施市国土资源局和恩施市房地产管理局各一份。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二 O 一一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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