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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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1_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出租给乙方使用。1_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1_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租赁用途2_1、本

2、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_),其用途为.2_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2_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租赁期限3_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3_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及支付方式4_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4_2、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

3、,租金每年递增%.4_3、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4_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其他费用5_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5_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房屋修缮责任6_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6_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

4、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6_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6_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6_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转租的约定7_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

5、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7_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7_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7_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8_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

6、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8_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

7、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_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乙方的违约责任9_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4)拖久租金累计月以上的;(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

8、其他情况。9_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支付滞纳金。逾期达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9_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9_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甲方的违约责任10_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

9、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10_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_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 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10_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11、其他条款11_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

10、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11_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11_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22年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二)合同编号:_供电方用电方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电话:电传:邮编: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

11、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电话:电传:邮编: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临时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1.临时用电地址为_。2.临时用电主要用途为_。3.用电容量经供电方确认临时用电容量为:(1)受电变压器_台,总容量为_千伏安;(2)用电设备_台,总容量为_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件。4.供电贴费根据国家规定,用电方

12、向供电方交付供电工程贴费_千伏安(千瓦)_元千伏安(千安),共计_元。临时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办理供电贴费清退手续。二、供电方式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HZ临时电源,采用:1.高压供电:代电电压为_千伏,从_线路_杆接线供电。供电容量为_千伏安。2.低压供电:供电电压为220/380伏,从_公用变供电。供电容量为_千伏安。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三、用电计量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_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_安培,无功电能表_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_,电压互感器变比为_。2.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3.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与产权分界处不对应时,线路与

13、变压器损耗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4.供电方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四、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1.供电方根据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电方定期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2.电费结算方式(1)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2)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费的方式为:a.用电方以_方式交付电费;b.供电方委托_银行向用电方收取电费。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出电费保证

14、金额_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_元。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五、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1.经供电方、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_处。_属于_。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2.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应负责保护。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用电方应负责赔偿或修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3.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六、约定事项1.用电方不得将临时电源向外转供电,也不得将临时电源转让给第三人。供电方不受理用电方变更用电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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