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测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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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煤业有限公司地测技术管理制度x煤业地测防治水科目录一、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二、预测预报制度4(一)水害预测预报制度4(二)地质构造预测预报制度5三、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7四、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8(一)地质资料审批制度8(二)测量资料审批制度9(三)防治水资料审批制度10五、 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11(一)图纸审批制度11(二)图纸的发放制度11(三)图纸归档与销毁制度12六、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3七、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14八、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9(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9(二)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0(三)各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21(四

2、)地测防治水副总岗位责任制21(五)地质测量科科长岗位责任制22(六)地质测量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23(七)地质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4(八)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24(九)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25(十)地质工岗位责任制26(十一)测量工岗位责任制26(十二)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27(十三)绘图员岗位职责27一、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

3、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

4、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

5、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二、地测预测预报制度(一)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认真落实“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煤矿防治水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2、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井上下观测系统,对各类水害进行观测分析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3、矿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在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领导下,由地质测量科水文

6、地质技术人员具体负责。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月预报、季预报和年预报。此外,还必须根据情况做好临时性预报。月预报应作为矿井的日常工作,汛期应注意做好临时性预报,采掘工作面接近有突水可能的断层、含水层、老空区时,必须及时预测预报。(1)每年度、季度、月度初,由总工程组织防治水技术人员,根据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编制水害预报。水害预报材料应有图、文、表,内容齐全。(2)在采掘过程中,必须及时对预测图、表进行检查、补充和修订。发现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3)计划变更时,要及时进行水害预测预报,存在水害隐患时

7、,要提前发出水害通知单。5、预报的形式要规范,并做到图、文、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签字齐全,措施要有针对性,及时发放给相关单位。预报材料要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集中管理。6、水害预测预报结果应符合矿井生产实际揭露情况,必须保证指导矿井安全生产,杜绝因预报错误而造成水害事故。(二)地质构造预测预报制度1、矿井建立构造分析制度,完善矿井构造分析预测图,并定期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2、地质测量科与生产技术部应密切配合,每月底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对生产地点的地质资料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对下月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进行预测,以便指导生产。3、地质预报的主要内容有:(1)断层、褶皱、陷落柱、地层倾角和岩浆侵入体

8、等特征,以及对煤(岩)层的影响等。(2)煤层厚度、煤层结构、煤体结构、煤质、煤层顶底板及其岩性等。(3)含水层、隔水层、构造体的含水性和导水性,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老空区、老窑位置及其积水情况,封闭不良或封闭情况不明钻孔的位置及封孔情况等。4、地质预报应做到期前预报、期末总结,预报与实际出入较大时,应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高地质预报质量。5、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分别报送相关专业副总、生产技术部和施工单位,相关专业副总依据地质预报召集有关部室和单位分析生产条件,安排编制或补充完善措施。6、地质预报应分纵横两条线开展,纵向主要做到月有月报月报、年有年报,针对影响生产的地质问题,及时提

9、交临时性预报;横向主要开展采区开拓前、工作面方面前、工作面生产前及时开展地质构造评价工作。7、编制地质构造评价报告,分析、研究、总结对地质构造的控制程度和精度,指导采区设计和工作面布置。地质构造评价编制完成后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科等部门审查,作为采区设计和工作面布置的依据。8、地质预报工作必须结合已有的物探、钻探成果及现场揭露地质内容,依据必要的平剖面图、上下层叠合图及有关数据计算分析、判断,提出预测预报的结果及精度。工作面结束后必须有验证情况和总结,对实际揭露情况和预报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对预报中建议处理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总结,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预测预报水平。9、加强地质资料的

10、综合分析,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和预测预报技术水平,增强地质工作对矿井生产的保障能力。10、采掘单位揭露预报地质构造时,工区技术员必须对地质构造实际揭露情况及时向专业副总、生产技术部和地质测量科汇报。地质测量科会同生产技术部进一步了解。三、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加强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管理,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特制订地测防治水专业例会制度。为规范会议制度,特作如下规定:1、会议由矿总工程师或防治水副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为每月26日下午16点,全体成员参加,地点在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2、会议内容(1)传达矿安全办公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

11、生产的指示要求。(2)汇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落实的计划和整改措施,责任到人。(3)检查上月地测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地测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并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下月防治水工作。(4)总结分析本部门工作情况,分析、讨论、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定安全工作重点,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5)会议内容记入安全会议记录本,并按规定整理归档,实行参加人员签到制度。3、会议程序(1)学习上级及矿有关文件、制度,学习新技术及好的做法、经验。(2)地测科各分管科长汇报本月本系统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重点情况。(3)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

12、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4、管理规定(1)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30元,迟到者罚款10元/次。(2)会议期间必须关闭或静音一切通讯工具,否则罚款10元/次。(3)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4)会议结束后,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下发地测安全办公会议纪要。 四、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一)地质资料审批制度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每5年修编一次,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编制完成后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2、新采区的地质报告,补充地质资料由地测科技术人员编制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签批。3、各类报表、图纸

13、、总结、规划等,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按规定制度,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存档。4、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的规定提出,经科长审批后,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5、凡因地质因素所影响的块段,应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报损注销手续。6、凡受古窑、采空区积水威胁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内容提出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经矿总工程师审批。7、防治水工程设计、措施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8、其它须上报的资料按相关规定执行。(二)测量资料审批制度1、对大型贯通工程(大于3000米)的巷道,应编制贯通误差预计说明书,并经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方可实施。2、凡

14、施工单位要求的巷道中腰线,必须提前12天提供由技术副总签字的委托单,地测科方可安排放线。3、地测科下达的各种通知单,须由测量负责人、总工审核签字,并送交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执行。4、对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应和生产部门研究后,变更设计,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5、各种级别的导线,由测量技术员组织施测,其成果由测量负责人审核,方可使用。6、对一些其它临时性的测量给线工作,应提供设计图,经测量负责人审核后,方可给线。(三)防治水资料审批制度1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每3年修编一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2 凡列入安措计划的重点防治水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报县局防治水科审批,并认真组织确保按时

15、完成。工程按设计要求完成后,报主体矿组织验收。3 井下各种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专业水文技术人员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方可报施工单位执行。4、凡是顶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采掘活动,探放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后方可进行。5、地表水系凡通过含水层露头、构造裂隙带、斑裂、塌陷及其它通道直接或间接向井下进水时,应进行治理,治理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6 井田边界煤柱、防水隔离煤柱、断层防水煤柱等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要求留设并按规定上报批准。五、 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一)图纸审批制度1、各类矿图必须按照煤矿测量图例及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有关规范和地形图图式的规定绘制,做到内容齐全准确,力求整洁美观。2、采掘图及井上下对照图严格执行煤矿测量试行规程的规定,每延长一次导线填绘一次,电子版图纸每月绘制更新一次。每次绘制、修改完工后,由审核人把关,科长签字后方可使用3、生产技术部根据需要按规定给矿领导和工区提供图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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