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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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SZN-0503-2018/01SHSP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社会投资类项目)2018-03-01发布2018-03-01实施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社会投资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许可决定、送达与公开的申请与受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代码:0503分项名称:新办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

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管线工程;(二)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大修工程;(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的房屋立面改造工程。第三十五条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二)办理权限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

3、区(县)分工实施意见1、下列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1)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设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2)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中心城内区段)、淀山湖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中心城以内(除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外)按批准的规划确定的沿岸及规划有建筑物所在的第一街坊,如沿岸及规划有公共绿地的,则范围扩至公共绿地后的第一街坊。目前尚无批准的

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两岸结构规划范围内沿两岸各200米范围控制。淀山湖两岸的具体范围以批准的规划范围为准,按照沪青平公路以北、淀山湖、元荡湖周边离湖岸线500米范围控制。(3)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划定的红线范围5.28平方公里和规划控制范围1.4平方公里。(4)全市性、系统性的市政建设工程:对外交通系统建设工程;市域交通系统建设工程;与总体规划相同层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的具体分工范围和管理要求,按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专项办法执行。(5)保密工程、军事工程等建设工程:包括国家级、市级党政机关、部门和国家级对外接待场所;重大地下工程和人防工

5、程、部队营地和军事项目;安全保障设施;保密项目等。(6)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建设工程。2、前款规定范围以外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区(县)受理点、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接受委托的市级管委会及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三)审批内容建设项目位置、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性质、建设工程性质、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退界及其它规划条件。(四)法律效力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的内容施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6、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五)审批对象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二)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大修工程;五、审批条件新办1、准予批准的条件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核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3)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行建设活动,还应当符合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5)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

7、史建筑的大修及立面改造工程,应当符合保护技术规定的要求。2、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不符合核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未取得审图合格证的;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 .中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 .申请材料电子文件应可读取且清晰;3 .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电子件材料内容相同。(二)申请材料目录新办序号提交资料名称电子件/扫描件份数电子文件格式是否必须备注1上海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电子件或扫描件1pdf是登录“联审平台”网站,按规定填写完整1、网上填报后打印出书面,相关单位签章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2、电子签章后上传

8、电子件2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书扫描件1pdf是登录“联审平台”网站,按规定填写完整,网上填报后打印出书面,相关单位3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承诺书扫描件1pdf是4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单位承诺书扫描件1pdf否签章蛊章后扫描成pdE件,上传至申报系统5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电子件1cad和矢量pdf是在电子地形图上应画出符合国家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6分层面积表电子件或扫描件1excell和pdf是1、电子件,需加盖设计单位电子签章;2、扫描件:需扫描后上传7按有关规定加送有乙级规划资质以上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电子件或扫描件1pdf否属高层建筑项目,周边有住宅

9、文教卫生建筑的提供,具体要求参照(沪规土资建规2016100号)文1、电子件,需加盖日照分析单位电子签章;2、扫描件:需建设单位扫描后上传8用于项目公开的建设工程平面图不意图电子件1pdf是要求详见沪规土资建规(2014)383号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扫描件1pdf否*详见表格后备注11建筑施工总平面图(1巧00或1/1000)电子件和扫描件1cad和pdf是图纸应符合国豕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电子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电子签章;总平囿图需在有市测绘院提供的电子地形图上划示,标注单位为米,坐标系为上海城

10、市坐标12建筑单体施工图(含平囿、立面、剖面)电子件和扫描件1cad和pdf是图纸应符合国家和本市设计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工程施工图出图”专用电子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设计师电子签章13基础施工平面图、基础详图及桩位平面布置图电子件和扫描件1cad和pdf图纸应符合国豕和本市施工图出图标准,并加盖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图出图”专用电子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电子将章;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记图电子件1cad符合注记图绘制要求的申报项目注记图一份,Dwg2000格式(2002版以下即可)。15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可选)扫描件1pdf否*备注:根据上海市地质灾害危

11、险性评估管理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1、需报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2、轨道交通、铁路、磁浮交通、隧道、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地下道路、跨江和跨海桥梁等重大市政工程;3、高度150米的各类建(构)筑物工程;4、开挖深度15米且开挖面积A5000平方米的基坑工程。除以上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不再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以下简称分区评估)和告知承诺制,应至上述网站下载并阅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报告内容,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填写并在申请建设工程

12、规划许可证时提交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三)申请文书名称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八、审批期限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全市社会投资项目按照“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和“其他社会投资项目三类进行规划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社会投资项目指土地新出让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投资项目。(一)一般工业项目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内的产业项目,经产业部门准入审核认定后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设计方案的,实行“带方案出让”制度;未实行带方案出让的工业用地内的建设项目,其中标准厂房、普通仓库工程以及生产配套的附属建筑(宿舍、办公、研发等除

13、外)实行免方案审批制度。上述工业项目审批时限为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如无补正和不予受理情形,上述时间均含预审期3个工作日。(二)小型项目小型项目指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建设项目、涉及风貌保护区和轨道交通保护区等特定区域的项目除外。审批时限为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无补正和不予受理情形,上述时间均含预审期3个工作日。(三)其他社会投资项目除上述“工业项目”、“小型项目”以外的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为在受理之日起28个工作日。如无补正和不予受理情形,上述时间均含预审期3个工作日。九、审批证件(一)批准的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项目表,

14、证件样本附后。证件有效期六个月。内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2、在批准同意发证的地形图和总平面设计施工图上分别加盖“规划管理业务专用章”,并在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基础结构图)上加盖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二)不批准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包括建设项目名称、申请许可日期、不批准的理由)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我局职权范围内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有权要求我局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3、在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申请人有权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并要求我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4、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我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在提交申请材料的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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