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02573236 上传时间:2022-08-07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72.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市工商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上海市工商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上海市工商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工商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年月在召开。本次会议由提议召开,董事会(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15 日以前以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应到会股东人, 实际到会股东人, 占总股数 % 。 会议由董事长 (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一、同意股东将其所持本公司%的股权(原出资额万元)转让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三、公司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的,占总股数%不同意的,占总股数%弃权的,占总股数%原股东(自然人签字、公司盖章)注股

2、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不履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不设立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 持。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发生变动的基准日一般可掌握为:如以股权转让协议签字生效之日为股东变动发生日;以同意股权转让决议作出之日为股东变动发生日; 需产权交割的,以完成交割之日为股东变动发生日; 需经批准的,以批准之日为股东变动发生日;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确权日为股东变动发生日等。如果有原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提交未出席会议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证明,并可在决议中注明该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未出席会议的原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金融/商业/投资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