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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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细则1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市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细则( 6 月 15 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 , 提高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促进全市新经济组织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 试行 ) 的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 , 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新经济组织党组织是党在新经济组织的战斗堡垒 , 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 , 对企业发展起帮助、 促进、 监督和协调作用。第三条 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必须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

2、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以促进企业持续、 健康、 快速发展为着力点 , 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党建工作 ; 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方针 ,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 努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二章 组织设置第四条凡是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 都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第五条有正式党员3 名以上、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企业, 应建立党组织。其中, 党员人数超过50 名、 不足 100 名的 , 应成立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 党员人数超过 100 名的企业 , 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3、企业建立基层党委 , 须经市委批准。第六条 党员人数不足 3 名的企业 , 可采取挂靠组建、 村企联建、 企企联建等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同时 , 职工人数在 50 人以上的企业 , 由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建联系员 , 帮助企业建立、 健全工会、 共青团组织 ;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 , 为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第七条 原国家、 集体所有的企业改制后 , 党组织应与企业改制同步续建。第八条 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 , 建制为支部、 坐落于村街的由村街党组织管理 ; 建制为党委 ( 党总支 ) 的由所在地的乡镇 ( 区、 办) 党 ( 工) 委管理 ; 原国家

4、、 集体所有的企业转制后 , 逐步转入属地党组织管理。第三章主要任务第九条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一 )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 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 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 照章纳税 , 履行应承担的社会义务 ; ( 二) 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 , 提出意见和建议 , 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 三 ) 加强党员和职工群众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 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文化、业务知识水平 ;3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四) 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培育壮

5、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 五) 做好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培养”四有”职工队伍, 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 ) 根据国家政策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正当权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协调企业各方面的关系;( 七) 对工会、 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实行领导 , 支持她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 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八) 为企业排忧解难 , 协助她们在法律、 法规范围内大胆开展工作 ,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 九 )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 ”三会一课

6、”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 可同党员统一活动日结合进行。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 , 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 , 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指示 , 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 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 , 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 ( 党委 ) 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4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究 , 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 , 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决议的

7、意见 , 提出和确定本支部 ( 党委 ) 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 : 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 , 确定内容、 方法 , 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 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 , 力求统一思想 ; 三是明确责任 , 及时督促、 检查议定内容 ; 四是做好记录 , 向支部汇报。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 , 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会、 支部大会的民主生活会 , 一般为半年召开一次。召开民主生活会以前 , 支部书记应事先通知与会的每一个成员 , 让大家做好准备。要

8、坚持原则 , 分清是非 , 注重整改 ,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 , 严格要求 , 热情帮助 , 真正达到弄清思想 , 团结同志的目的。召开民主生活会时 , 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 会后将会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第十二条党内选举制度。新经济组织党组织每届任期三年。如有特殊情况, 确需推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 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换届选举时, 应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 ( 党委 ) 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5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 45 时, 会议有效。支部 (

9、党委 ) 换届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 , 选举时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 选举结果须报上一级党委审查批准。第十三条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一次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 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评议结合党内外测评 , 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职工代表测评的基础上 , 再进行党内评议。评议时 , 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 , 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 , 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 , 确定等次。评议结果分优秀、 合格、 不合格三个档次 , 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谈话教育、 限期改正、 劝退、 除名等组织处理

10、意见。第十四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组织要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 ,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 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 , 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已在新经济组织中的作用 , 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 , 为每名党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目标 , 全面实行党员分类管理和党员挂牌上岗。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 , 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 , 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 季节性工作的党员 ; 应持流动6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

11、删除。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 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 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 , 从支部大会经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 , 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 基本工资 ) 和活的部分( 津贴、奖金 ) 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 具体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 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党费收缴以党支部为单位, 党支部要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委。第十五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改进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 对有 50 名以上职工而没有党员

12、的企业 , 要加强指导 , 重点帮助 , 由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 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必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试行 ) 的要求 , 坚持标准 , 严格程序 , 把好质量关。要立足于培养教育, 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加强职工教育结合起来。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党员对象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 必须由上一级党委审批。对外地员工要求在企业入党的, 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并征求其原籍所在地党组织以及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发展党员工作要实行”公示制”。发展企业党支部( 总支或党委) 委员的直系亲属入党, 应报上一级党委预审; 然后根据预审结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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