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现场勘查中的现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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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一起命案现场勘查谈现场分析武山县公安局 杨新浪犯罪现场是犯罪活动的真实反映与暴露,也是侦查人员分析结识作案人及其犯罪活动的溯源。现场分析指现场勘查基本结束后,把现场勘查中获取的多种证据材料汇集在一起,对犯罪场合、作案人及犯罪活动进行的综合分析研究和推理判断。对犯罪现场能否作出全面对的的分析判断,直接关系到能否及时分析作案人,迅速推动侦查,加速破案过程。我们常常在勘验现场时只注重单纯的勘验,对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而往往忽视了现场分析,有不少破案的机会就被悄悄放过了。现场体现的是一种现象,而现象是客观事物的必然反映,客观事物总是要通过多种现象反映和体现出来。本质是通过多种现象反映和体现的。我们

2、必须把反映客观事物本质的多种现象综合在一起,通过度析与研究、推理与判断,才有也许透过现象结识本质。也就是只有进行了分析才有也许发现破案线索,才有破案的机会。对于技术人员从进入现场时开始就已经进行现场分析了,在勘验现场中多种痕迹物证和尸体的同步,就在考虑这些痕迹物证是如何形成的,尸体怎么会在这个位置,尸体的姿势,看看有无移动过的迹象,由尸体上创口,要想这些创口当时是怎么形成的等等,所有这些现象,其实是一边勘验,一边已经进行分析。可见现场分析是与现场勘验同步进行的,没有明显的界线划分。所说的现场勘查基本结束后,把现场勘查中获取的多种证据材料汇集在一起,对犯罪场合、作案人及犯罪活动进行的综合分析研究

3、和推理判断。是现场勘查基本结束后的一种临时综合分析,从所有侦查活动的角度看,它是对现场分析的继续,而不是对现场发现的开始。每一起刑事案件的现场分析就是要环绕现场状况分析作案人是什么样人,以及作案人的犯罪活动过程。下面就一起命案现场勘查,谈谈本人对现场分析的结识。月16日7时许,甘肃省武山县城关镇黄山村村民董其绪到本村的二哥董同绪家叫二哥去割麦子,发现二哥和二嫂、侄女三人被人杀死在家中。武山县公安局和天水市公安局领导及办案民警迅速先后赶赴现场进行勘验调查。现场位于武山县东南13公里的黄山村38号董同续家,该村呈北高南低依山坡而建,现场在村庄最北边一处平台上,该处共有三户人家,由东向西依次为董顺得

4、家、受害人董同续家、村民张峰家。中心现场在中间董同续家,该院坐北向南,现场院内北面和西面均有瓦面平房,院内东北角地面上有一具女尸,北侧大房内地面上有一具男尸,从室内物品的变化可见曾经发生过打斗,西房南侧一间房内地面上有一具少女尸体,院内从北房门口台阶处向南至院门外、向东至院内女尸处形成两处成趟血迹。院内女尸东侧的厕所空地内有大量滴落状血迹,该空地东侧南北向土墙系受害人家与董顺得家隔墙。在墙壁上发既有蹬踩痕迹和点状、擦抹状血迹。墙东侧董顺得家菜园内发现一处不完整的平底鞋鞋印。经法医尸体检查见:院内女尸系董同续妻子汤芳珍,该尸体头面、胸背、上肢砍切创、刺创创口3处,系锐性物体作用致肺脏破裂,重度颅

5、脑损伤死亡。北房内男尸系董同续,尸体头面、胸背部砍切创、刺创创口15处,系锐性物体作用致心肺破裂,大失血死亡。西房内少女尸体系董同续女儿董艳红,该尸体胸背部刺创创口13处,系锐性物体作用致肺脏破裂,胸积极脉破裂,大失血死亡。该案是杀死三人的特大案件,作案后犯罪嫌疑人逃匿。现场勘查工作的首要是通过现场勘验分析作案的时间、工具、人数、手段、过程,还要分析作案人具有的条件及人身特点,划定侦查范畴,结合走访调查,最后达到拟定犯罪嫌疑人。现场勘验工作基本结束后,技术人员根据现场上多种状况综合分析得出如下推断:分析一:现场位于该村村北边,位置相对偏僻,案发当晚村中停电;房屋及家中陈设看经济不富裕;一次杀死

6、三人,不留活口;除北房内物品变动大,打斗痕迹明显外,西房内无打斗痕迹遗留。由此分析犯罪嫌疑人熟悉受害人家中状况,熟人作案也许性大,应当是寻仇报复,谋财害命的也许性不大。应先在受害人家熟人人群中排摸。分析二:从现场痕迹分布范畴和三具尸体创口的特性、分布分析作案人数一人可以完毕犯罪过程。一方面三具尸体身上均有刺创创口,并且创口形态特性基本上为同一种工具,如果是两人或以上的人作案,极有也许存在另一种或几种不相似的刺器工具。另一种砍切创只在两具尸体(北房内和院内)身上存在,形态特性也基本上为同一种工具,勘查中在北房地上发现遗留有菜刀一把,刀把上可见血迹附着。分析觉得系一人使用过两种工具。另一方面从现场

7、东侧与邻居家隔墙上遗留的蹬踩痕,相应位置墙顶的两处擦抹状血迹,一处滴落状血迹,以及血迹旁的三处踩踏痕、一处墙皮剥脱痕迹,墙下邻居家菜园中的一块前掌足迹,足旁40范畴内新鲜的被踩倒的两棵萝卜苗分析此处为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的地方,逃离现场进入邻居家,那么邻居家人应当列为重点嫌疑对象,其她人如果经由董顺得家进入受害人家作案,从其家的院墙和院门看,只有从院门进入,而董顺得家院门为双扇内开式铁质门,当晚该家院门从里面关锁(调查状况),并且推动该门响动较大(现场实验),外人完全可从受害人家院门直接进入,不必冒被别人发现的风险绕道,由此可排除外人经由董顺家去作案。如果是邻居家人作案,对受害人家中状况可以说是

8、了如指掌。这与分析一中的熟人作案相符合。侦查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受害人邻居董顺得夫妇对侦查人员的询问矢口否认,并且对儿子董平去向说不清晰,侦查人员觉得该夫妇疑点重重,决定对其加大审查力度。而技术人员的这一分析,焦点也集中在董顺得家,并且有大量的痕迹物证已经证明该家有作案重大嫌疑,这为指挥员将董顺得夫妇列为重点嫌疑对象提供了证据支持。现场分析不是凭空想象,不能离开现场进行现场分析,这是现场分析的必要条件,其分析的根据是现场上存在的多种现象,我们就是通过这多种现象结识其本质,这才是我们观测现象的目的。要对的地结识和分析犯罪现场和犯罪活动,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坚持实事求是,现场分析必须从现

9、场实际出发。能分析到什么限度就分析到什么限度,不要盲目肯定或必然的结论。现场分析是一种推断,由于各自对事物的结识水平差别,难免浮现错误的分析,这是正常现象,只有通过一次次的实战锻炼,我们才干总结经验,不断修正错误,提高我们对的结识事物的水平。在对该案现场院内从北房门口至南侧院门外的成趟血迹分析中,我们就有人分析系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或到院门外观测动静时遗留,如果是犯罪嫌疑人从院门逃离现场,那么院东侧隔墙上逃离痕迹的存在,就只能解释为两人或以上人作案,作案结束后有人从东侧隔墙逃离现场,有人从院门逃离现场,该处血迹中有滴落状血迹,也有明显的鞋底沾附血迹后行走形成的成趟血足迹。但有两个疑点不能解释:一

10、是通向院门的成趟血迹颜色较隔墙上血迹新鲜,这明显反映出两种血迹遗留时间相差较大,难道其中的犯罪嫌疑人从隔墙逃离现场很长时间后,此外的犯罪嫌疑人才从院门逃离现场,这又不符合逻辑。并且此处血迹在院内较多、较明显,但到院门外后又只有两处踩踏血迹和东侧墙壁上的一处擦抹状血迹外,路面上再无半点血迹。为什么血迹到此消失了呢?技术人员对此不能予以合理的解释。但这点不影响我们分析有犯罪嫌疑人从隔墙逃离现场进入邻居家的结论,只有这点分析对的,拟定出一名犯罪嫌疑人后,一旦其到案,此外犯罪嫌疑人也即浮出水面。只有抓住核心点,以此为突破口,同样可破获全案。现场分析除了划定侦查范畴和拟定案件性质,初步拟定重点嫌疑对象后

11、,还要分析犯罪嫌疑人进入现场的犯罪过程。该案的进出口有两处地方,与邻居家隔墙和受害人家院门。这一状况前边已经分析过,重点应在与邻居家隔墙处。从邻居家或通过邻居家院子翻墙进入现场作案,首选应是路线短、隐蔽,有助于迅速进入现场给受害人以忽然袭击,然后迅速逃离现场。从现场状况看,犯罪嫌疑人进入现场后,由于熟悉现场状况,懂得主人就住在北房内,持刀直奔北房内,该房内是一处中心现场,遗留有大量痕迹物证,有明显的搏斗痕迹:北墙下木箱倾斜,纸箱倾翻,里面衣物散落地面,暖瓶被打翻地上破裂,两条棉被遗留地面,上面有大量擦抹状血迹,墙壁和炕面上有大量擦抹状血迹,遗留三处长10左右的头发束。但在墙壁、房门、炕面等有关

12、部位未发既有凶器接触的痕迹,阐明犯罪嫌疑人在现场有照明工具,否则在黑暗中对袭击对象的袭击不也许那么精确(尸体上创口位置)。从炕面上血迹遗留位置、男女衣物脱放位置分析男女主人应在该屋土炕上睡觉。位置应当是女主人头西脚东靠南墙睡觉,犯罪嫌疑人进门先袭击其在头部(头部砍切创,颅骨骨折,脑组织受创),男主人头朝北脚朝南,靠东墙而睡,听见动静欲起身反击,犯罪嫌疑人转而袭击男主人,在土炕东北角的枕头、床单、竹席及炕面的土墙上有大量擦抹状血迹,并且血迹已浸渗入其中。此处东墙上有一处擦抹状血迹,形态体现出反复形成的特性,反映出男主人受伤后挣扎扶墙的状况。该处墙角的木箱支撑物倒地,木箱倾斜,地面上有滴落状血迹。

13、该血迹沿北侧炕沿向西至土炕西侧地面尸体旁,尸体呈头南脚北赤身俯卧位,尸体上及周边地面有大量擦抹状血迹和血泊分布,脚北侧写字桌前一暖瓶倒地,写字桌东南侧桌腿旁地面遗留菜刀一把,刀把上血迹附着,刀刃上泥巴附着。分析受害人在睡卧状态被惊醒,尚未起身即被袭击,受伤后在睡卧头、肩炕面位置遗留大量血迹 ,其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搏斗时将木箱撞倾斜,二人搏斗至写字桌旁时,犯罪嫌疑人所持菜刀脱手掉落地面,搏斗中将暖瓶撞到摔破,水流至菜刀处冲掉刀上血迹,形成泥巴粘附。犯罪嫌疑人菜刀脱手后,又持携带的尖刀(单刃)刺击受害人,最后致其倒地死亡。就住犯罪嫌疑人袭击男主人时,头部受伤的女主人乘机下炕,穿上拖鞋奔出房门至院东侧

14、厕所内藏身规避,从地面上成趟滴落状血迹分析判断出来。犯罪嫌疑人杀死男主人后不见女主人,及至院中寻找,发现西房内董同绪女儿欲出门查看动静,犯罪嫌疑人赶至西房将其堵回房内,该女欲转身逃向室内规避,被犯罪嫌疑人持刀在其背部连刺数刀致死。从血迹遗留位置分析,应当是该女背朝门口靠北侧炕沿站立,被犯罪嫌疑人摁倒爬在炕面西北角,血迹遗留在该处竹席上,然后顺炕沿向西到地,在该房门门帘外面也发现遗留有擦抹状血迹。犯罪嫌疑人最后又到院中寻找女主人,发现其倒在院东北角油菜籽杆旁时,对其再次持刀刺击,致其死亡。最后犯罪嫌疑人从厕所东侧隔墙翻墙逃离现场,在隔墙上遗留下蹬踩痕迹和擦抹状血迹。而厕所所在空地内的成趟血迹和成

15、趟环形血迹,分析系女主人逃至厕所寻找藏身时遗留,该处血迹多呈滴落状血迹,并且未发现搏斗痕迹。虽然犯罪嫌疑人亦通过该处,但其身上仅是擦抹状和喷溅状的血迹,向下滴落血迹的也许不大,而女主人的创口处血液不断流出,能形成滴落状血迹。她在发现厕所内不也许藏住自己后又向外走,或许是发现女儿受到袭击时欲施救而返回,至油菜籽杆处倒地。以上是对该案件的现场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董平(董顺得儿子)被抓获后,其供述的出入口和作案过程除几种环节分析有出入外,基本上与分析的状况相符。犯罪嫌疑人进浮现场都在东侧隔墙处,没有从院门进出过,院门口成趟血迹系受害人家属在现场勘验前遗留,只但是该家属当时未将状况谈清晰,误导了分析,并且是一人作案。该案现场分析成功之处在于抓住现场东侧隔墙上遗留的痕迹物证,拟定此处为出入口之一,以此锁定邻居董顺得家嫌疑重大,迅速突审董顺得夫妇,拟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其儿子董平,从而立即部署追捕,于案发4天后将其抓获。从现场勘验和不同环节的分析上,觉得命案的现场分析要解决如下问题:1、 拟定死亡因素(通过尸体检查解决);2、 分析死者被害过程()分析作案人进出口和进浮现场的措施;(2)分析死者在何种状态下被杀死;(3)分析现场上血迹状况;3、分析作案人的杀人动机,即分析拟定案件性质。参照资料:1、犯罪现场勘查学 欧焕章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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