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 3第一节规划结构 3第二节总述 3第三节居住用地 3第四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3第五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第六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4第七节绿地与广场用地 5第三章专项规划 6第一节综合防灾规划 6第二节环卫规划 6第三节竖向规划 6第四节地下空间规划 7第四章规划控制指导 8第一节控制层次 8第二节指标体系 8第三节街坊控制 8第四节地块控制 8第五节城市“五线” 11第六节城市设计引导 12第五章规划实施建议 14第六章附表 15附表1用地汇总表 15附表2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5附表3道路红线控制一览表 15附表 4 城市黄线控制一览表 16附表5公园绿地控制一览表 16附表6防护绿带控制宽度一览表 16附表7城市橙线控制一览表 16附表8 土地兼容性一览表 17附表9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18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15年1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对济南市具体城市建设的指导,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加强城市 中心区的规划管理和建设管理,为城市中心区发展建设提供技术依据,特制定本规划第2条 本规划是为落实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中心区山大路片区定位的一个系统性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上层次规划研究的基础上,以《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为 依据,在各个层面上逐层落实。
确定片区的功能定位、规模和发展方向;安排各类土地使用和 相关建筑;布局道路交通;构筑环境景观;配置有关公用配套设施;协调各项建设本规划以 指导片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有关的开发建设,促进山大路片区有序建设,带动 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第3条 本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则(含分图则)和规划说明三个部分经批准后 的文本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图则配套使用,作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管理和指导修建 性详细规划的依据第4条 济南市山大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及山东省、济南市有关技术规定执行本规划,并符合规划文本和图则的规定和 要求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山东省以及济南市的有关技术规定第5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2月底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令第7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六线”标定技术要求》《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停车设施配置标准》第6条规划期限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期限和济南市总体规划(2006——2020)编制期限保持一致,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
第7条规划范围规划片区北至解放路、西全山大路、南全经十路、东至二环东路,总用地面积为265. 46公 顷,其中建设用地263. 32公顷,非建设用地2. 14公顷第8条规划原则宜居优先原则:完善片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营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构建具有 活力的城市居住片区;区域协调原则:从济南市整体考虑,合理定位片区功能并组织空间结构,协调好片区与东部 新城、片区与老城区的关系;功能分区原则: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对公共服务、商务办公、居住进行分区,并完善配 套设施,构筑宜居、宜业片区;有序开发原则: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有序组织规划片区的开发建设第9条规划定位规划将片区打造成以居住为主兼以商务、休闲功能的活力生活片区第10条规划目标(一) 特色鲜明的济南传统新生代住区(二) 布局合理的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三) 形成一定规模的商务集群本片区除主要承担居住功能外,还承担城市文化功能和公共交往功能,强调多功能高度复合, 增加居住片区的综合服务能力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第一节规划结构第11条规划山大路片区的结构为“一心、一带、三轴、四组团”:一心,指文化东路与燕子山路交汇形成的综合服务中心一带,为片区内泄洪沟两侧布置的滨河绿色景观带。
三轴,分别为经十路与二环东路城市发展两条主轴,文化东路商业次轴四组团:甸新组团、燕新组团、综合服务组团、金融商务组团,在每个组团中都有一个组团 服务节点,即为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的区域甸新组团:提升居住环境,保留部分现状价值较高的甸柳小区,同时开发建设环境更佳的居 住小区,并增加其配套设施,使其形成舒适便捷的生活居住区燕新组团:在原有燕山小区基础上改进居住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形成安静、舒适的生活居 住区综合服务组团:位于片区北侧,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置,打造本片区的公共服务中心金融商务组团:位于经十路一侧,结合便捷的交通,打造新型商务活力经济片区第二节总述第12条 山大路片区规划总用地265. 4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64. 58公顷,非建设用地0. 88 公顷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 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其中,居住用地118. 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44. 6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0. 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15. 4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 地45.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17. 1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51.68公顷,占城市建设 用地的19.53;绿地与广场用地8. 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8%。
详见附表1用地汇总表,附表2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第三节居住用地第13条用地规划规划居住用地占地118. 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4.67%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08. 7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0. 05%;商住混合用地9.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58%;幼托用 地2. 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7%第14条规划居住区划分居住用地以城市十路界定,共划分为5个居住区,可容纳8万人A居住区一以解放路一和平路一山大路一燕子山路为界,可容纳人口约17000人;B居住区一以解放路一和平路一燕子山路一二环东路为界,可容纳人口约15000人;C居住区一以和平路一文化东路一山大路一燕子山路为界,可容纳人口约14000人;D居住区一文化东路一经十路一山大路一燕子山路,可容纳人口为13000人;E居住区一文化东路一经十路一燕子山路一二环东路,可容纳人口为21000人第15条配套设施(1) 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配套设施包括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商业设 施、体育设施、行政管理与服务设施2) 居住小区级教育设施规划幼托设施8处现状保留3处,扩建1处,规划新建4处,用 地规模2. 83顷。
3) 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时,片区内居住配套设施的位置可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适当 调整,但其用地规模和数量均不少于街坊引导图则中的规定第四节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第16条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0. 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40%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5. 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 58%;文化设施用地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 65%;教育科研用地24. 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56%;体育用地0.84公顷,占城市建设 用地的0. 32%;医疗卫生用地2. 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 00%第17条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5. 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 58%保留大部分现状的市级及市级以上 行政办公用地,对位于商务、金融组团的局部地块通过过土地置换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同时规 划片区内不再新增大型的行政办公设施增加居住区级行政办公用地,每个居住区内配置一到两个居委会第18条文化设施用地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5%规划三处居住区级文化娱乐中心,分 别位于文化东路与冶金宾馆路交汇处北侧、燕子山路与甸新北路交汇处东北侧、甸新东路与文化 东路交汇处北侧。
第19条教育科研用地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4. 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 56%O保留现状所有科研用地,土地使用权仍归原科研机构使用规划范围内已有三所中学对现状的燕山中学进行扩建,规划用地3. 7公顷规划新建24班及18班两所小学,分别位于紫香路和燕山北路交汇处、燕文西路和燕文北路 交汇处,用地面积为2. 1公顷规划新增两所幼儿园,用地面积为0.9公顷第20条体育设施用地规划体育用地0.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2%在各居住区内部结合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居住区级及小区级布置小型的体育活动场所及体育设施第21条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 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 00%.增加针对于规划范围内的医疗卫生用 地两处,分别位于燕文北路与山大路交汇处东北侧、燕山北路与燕山东路交汇处东北侧第五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第22条商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设施用地占地10. 6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 04%o(1) 零售商业设施用地规划零售商业设施用地占地4. 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 77%,主要分布在各居住区公共 中心2)餐饮用地规划餐饮用地占地2. 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 79%,与商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结合布 置。
3)旅馆用地规划旅馆用地占地面积3. 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 47%,位于片区内部安静的地段,与 居住区结合布置第23条商务设施用地规划商务设施用地占地25. 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 46%O由于经十路与二环东路为济南 市的重要发展轴线,(1) 金融保险用地规划金融保险用地10. 5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97%,主要沿解放路、山大路一侧分布2) 艺术传媒用地规划艺术传媒用地1.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 57%,沿二环东路一侧集中布置3) 其他商务设施用地规划其他商务设施用地13. 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92%,主要分布于经十路与二环东路 沿路第24条娱乐康体设施用地规划娱乐康体设施用地1.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59%分为两处,一处位于燕山小区 北部,主要服务于周围的居住区;另一处位于经十路与山大路交汇东北侧,第25条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3. 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 27%主要为加油站以及部分营 业网点第26条其他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其他服务设施用地4. 6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 75%第六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第27条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51.6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53%。
其中,城市道路 用地49. 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 72%;交通场站用地2. 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 82% 整个路网划分为快速路一主十路一次十路一支路四个等级第28条 规划城市道路用地49. 52公顷,道路总长度为24. 86千米,路网密度为9. 37km/k m2, 符合城市中心区路网密度的要求城市快速路规划片区有2条快速路,分别为二环东高架路、二环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3米,道路断面 形式为四幅路,双向8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