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会议制度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01731382 上传时间:2023-02-1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监理会议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安全监理会议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安全监理会议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安全监理会议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安全监理会议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监理会议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监理会议制度(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监理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可与开工预备会议合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其分工; 3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并确定安全监控的主要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监理要求; 5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明确其使命和工作制度; 6明确安全检查及安全监理例会的时间、周期以及参加人员。 2、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可与工程例会合并召开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

2、工程师主持,会同建设、施工等单位召开安全监理例会。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状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原因; 2针对安全生产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改善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3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善措施; 4通过会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分工。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报审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商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批。关于按规定须通过专家论证检察的方案,须催促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检察; 2项

3、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检察,重点检察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承包单位内部检察,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 4、重大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催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制定中,并报监理审批;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编制重大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危险源施工的监理措施和监理检查要求; 3催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关于没有进行

4、交底的不同意擅自施工作业; 4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方对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前的各项安全自检工作是否完成,自检责任制是否落实。 5、安全监理旁站、巡视制度 1关于重大危险源部位,应有针对性的旁站、巡视监理方案,并明确各专业工程的安全旁站、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安全监理规划方案和安全监理细则,安排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的旁站、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状况; 3监理员催促施工单位进行常常性安全生产自检,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及高空作业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安全巡视监理工作天天不少于一次

5、,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并及时填写巡视、旁站监理记录表; 6、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除了定期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可依据实际状况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依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状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处法,明确检查人员名单;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用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5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

6、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或函件等形式向建设各方主体通报。 7、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1施工现场的重要施工安全设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应在运行前经监理核查; 2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搭设安装后,应催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垂直运输设备等须备案的应及时催促备案,并及时报监理核验; 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是否符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核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8、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每月底将本月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以监理月报形式向工程所在地安监站汇报; 2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如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下达的指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在两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及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采用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签发工程暂停令; 4项目监理机构与监理公司之间,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之间应坚持通信联系的畅通; 5监理人员的各项口头报告均应及时追加书面记录。 第 1 页 共 1 页文章源于网络整理,侵权及时告知删除。(Word格式,可编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财务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