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监测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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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预案为贯彻实施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生态 破坏事故的监测管理,提高应急监测快速反应能力,保证事 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监测的各项措施,为事故应急管 理提供及时、科学、准确的监测结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国务院规定的特别重大(I级)及重大(II级)突发环境事件;区、县环保局无力有效应对、请求监测中心给予援助的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具体包括:1、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经营、贮存、 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 事件;2、工业企业生产过程

2、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 染事件;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4、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5、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一、机构与职责1、中心应急监测队队 长:魏恩棋副队长:王志强、王凤炜、蔡海超、陈魁、梅鹏蔚、张赞、王琳中心应急监测队由应急办公室、现场监测组、分析组、后勤保障组及技术专家组构成。职责:负责组织天津市环境应急中心下达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工作。应急监测队长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监测的全面工作,其外出时应书面委托中心其他领导代理其职责。2、应急办公室负责人:王志强成 员:李 巍、许铁磊职责及工作要求:

3、负责应急监测任务的分派及组织协调 工作,制订中心应急监测队值班安排(详见附表 1),负责 应急监测报告的归档等工作。开展应急监测、应急演练期间,履行中心应急监测指挥 中枢职能,负责中心各部门监测工作的分派及组织协调工 作,负责中心及系统应急监测资源调拨,负责应急监测指挥 管理系统的运行。应急监测工作结束后 3日内,组织完成应 急监测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制。3、现场监测组现场监测组设立应急监测组、应急监测污染源预备组、 应急监测环境预备组、环境空气监测组,应急监测组由现 场监测一部组成,现场监测二部、三部作为应急监测污染 源预备组,水质监测部、生态监测部作为应急监测环境预 备组,环境空气监测组由大气

4、监测部组成。各组人员组成 及职责分工如下:3.1 应急监测组组长:王凤炜 副组长:时庭锐、许亮成员:张悦、张园、刘彩霞、刘振羽、徐彬、赵美姿、 郭欣、李福春、陈焱、杨利东应急仪器管理员:许亮、张园、刘振羽、徐彬职责及工作要求:执行监测中心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中规定的有关要求,主要承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 现场监测任务和监测快报、报告编写工作,协助应急办公 室完成工作总结报告。现场监测中负责监测方案的制订, 现场监测的组织协调,判断事故规模,向应急办公室提出 要求,由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联动完成应急监测任 务。负责组织制定系统及中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和计 划、技术培训、应急专项资金申

5、请计划,承担各级环保部 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环境事件应 急演练工作,负责演练计划、演练预案、演练监测报告编 制工作,负责演练工作安排、任务分工及应急监测仪器的 准备工作。负责应急监测仪器(所属仪器详见附件 1)的日常维护 和管理;应急监测仪器的操作规程编写;应急监测药品试剂 和易耗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应急监测日常值班仪器 设备检查制度(详见附件 2),保证仪器设备、防护用具等 随时能够正常使用。负责应急监测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及录入工作,并 在每次应急监测事故结束后做出技术总结。负责中心应急监测预案修订完善、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 监测行业预案编制工作。3.2 应急监测

6、污染源预备组 应急监测污染源预备组按照组成部门,分为预备一组 (由现场监测二部组成)、预备二组(由现场监测三部组 成)。预备一组组长:李文君 副组长:汪楠、李玉 成员:于洋、邓保乐、张海波、张志昊、张檀 预备二组组长:田秀华 副组长:左明、崔明 成员:王朝晖、宋伟、路佳良、于川、李向东、蒋再职责及工作要求:在涉及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应急事故 发生期间,在应急监测组人员外出监测期间或应急监测组人力无法满足监测需要时,应由应急办公室安排预备组人员,在中心技术专家和应急监测组指导下,按照应急事故 监测操作规程,完成应急监测任务。负责对本组所属的应急监测分析仪器设备和相关车载 分析仪器(所属仪器详见附件

7、1)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保证仪器设备随时能够正常使用。3.3 应急监测环境预备组组长:张赞 副组长:梅鹏蔚成员:王秋莲、王斌、姜伟、卞少伟、韩龙、李旭冉、 巩元帅、方普杰、岳昂、李炜职责及工作要求:在涉及水、生态等自然环境应急事故发生期间,在应急监测组人员外出监测期间或应急监测组人力无法满足监测需要时,应由应急办公室安排预备组人员,在中心技术专家和应急监测组指导下,按照应急事 故监测操作规程,完成应急监测任务。负责对本组所属的 应急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所属仪器详见附件 1)的日常管理 及维护工作,保证仪器设备随时能够正常使用。3.4 环境空气监测组组长:陈魁 副组长:唐邈成员: 郑乃源、黄强

8、、只茂群、毕温凯、杨宁、李鹏、 刘彬、白宇、郭瑞职责及工作要求:承担我市召开的各种大型会议及文体 活动场所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对环境污染 与生态破坏事件的周边常规大气环境质量项目的连续自动 监测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按照应急办下发的监测方案 进行现场监测,并完成相关报告编写工作。负责空气质量 监测车的维护、保养、驾驶,保证车辆随时能够正常使 用,根据应急办指令启动空气质量监测车,进行污染事故 现场空气质量监测。4、分析组组长:王琳 副组长:吴宇峰成员:崔桂贤、郭玉敏、赵一、李利荣、王鑫、杨虹、刘金冠、王艳丽、王岚云、王静、赵莉、李静、郭鸿 博、郭晶晶、林冬、张肇元、崔连喜、于晓青、

9、王记鲁、 王效国、刘琨、刘跃、韩少强、马雨辰、薛从遥、赵修青、 赵志强职责及工作要求:承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 监测实验室分析工作。如无需启动应急监测分析车,则承 担实验室分析工作,分析车启动及管理按照天津市环境监 测中心应急监测分析车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参加制定中心应急监测分析能力发展建设规划,制定应 急监测分析仪器采购计划、技术培训计划。负责应急监测分析仪器设备和相关车载分析仪器(所属 仪器详见附件 1)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熟悉仪器的操作 流程,保证仪器设备随时能够正常使用。5、后勤保障组组长:蔡海超 副组长:桂河成员:张玉祥、李文君职责及工作要求:负责应急监测车辆

10、的维护、保养、调 配,执行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分析车使用管理办 法中的相应规定,保证所有的应急监测车辆随时能够正常 使用,制订应急监测车辆及司机值班安排,负责应急监测 各类设备及试剂、耗材的采购及后勤保障。6、技术专家组应急监测首席专家:魏恩棋 生态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梁维华、吴雷、王斌 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张志扬、梅鹏蔚 大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黄浩云、陈魁 实验室应急监测分析:张玉惠、王琳 职责:为应急监测及污染物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指导,根 据事故类型和工作需要,相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应到达事故现 场进行指导;了解国内外应急监测技术发展动态趋势,储备 应急监测技术信息和仪器设备信息,指导中心应

11、急监测技术 发展和仪器设备选型工作,配合应急办公室进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应急办公室完成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制。二、应急监测工作程序(见图 1)1、应急办公室承接应急中心下达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事故应急监测工作指令,了解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和特征 后,做好应急监测接报记录(详见附件 4),迅速向应急监 测队队长和中心领导汇报,并通知现场监测组、分析组、后 勤保障组值班组长及相关专家。2、各位值班组长分别组织应急监测组、分析组、后勤保 障组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接到应急监测通知后 30 分钟内到 达指定地点,并在 20 分钟内完成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启动 应急监测车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做好应急监测现场记录(详

12、 见附件 5)。3、现场监测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情 况展开深入调查,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或拍照。4、调查结束后,依据现场情况,合理选用快速定性、定 量分析方法,迅速制定监测方案。其中特别重大(I级)及 重大(II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监测人员应提请咨询相关专 家,共同制定监测方案,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可由现 场监测人员独立完成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后,请示应急 监测队长批准,按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操作规程 开展监测工作。5、如遇污染范围较大、事故地点距离中心较远或其他特 殊情况,并且应急监测分析车车载仪器可进行现场分析时, 迅速通知应急监测办公室,请示应急监测队队

13、长,调集应急 监测分析车及分析人员赶赴现场,分析车响应程序见图 2。6、对于现场可完成的分析项目,现场监测组及分析组应 尽快在现场完成监测工作。对于无法在现场完成分析的项 目,采样完成后立即送回中心实验室分析,分析数据及时报 送现场监测组。7、应急监测过程中,所有相关的调查结果、监测方案、 监测结果等信息,必须保证第一时间上报应急监测队长及中 心领导,上报方式不限(无线传输、对讲设备、手机短信、 手机通讯软件、传真等),必要时可口头报告或分阶段报告。8、现场监测过程中,如首发监测人员不能完全满足监测 需要,现场监测组应立即报告应急监测队队长,批准后启动 应急监测预备组,增派监测人员、监测车辆、

14、监测仪器及组 织相关的实验室分析工作;经应急监测组现场判断污染事故 规模较大(如跨区域等)时,迅速报告应急监测队长,由应 急监测队队长请示中心领导批准,增调监测中心其他科室、 相关区县监测站人员及仪器设备开展工作,必要时报请局领 导批准,向上级监测部门请求支援,及时启动天津市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行动预案。9、现场监测组完成现场分析后立即总结、上报相关数据, 然后及时出具应急监测快报(详见附件 6),必要时提供污 染事故处理建议和污染物处理处置建议,选择适宜的方式上 报应急监测队队长,经队长批准后报送应急中心。中心分析室提供的监测数据,立即报送现场监测组,现 场监测组及时完成监测报告编制工作,

15、经审定后报送应急中 心。根据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现场监测组适时编制应急 监测专报。监测报告编制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随时与技术专家组沟 通,由技术专家帮助处理解决各种技术问题。10、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被控制或消除后, 应急中心发布应急工作终止通知,监测中心应急监测工作即 可结束,应急办公室应立即组织编写应急监测报告和总结报 告,经应急监测队队长审核后,报送应急中心及上级有关部 门。现场监测组编制技术总结报告,归档至监测管理部。11、应急监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本次应急监测工作 进行全面评估,为以后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提供依据。 三、保证措施1、通讯保障应急队员和值班组长必须保证随时接听电话(通讯及联 络方式详见附表 2),通讯设施号码一旦变更,应在新号码 使用前通知应急办公室,由应急办公室负责更新。2、仪器设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及车辆的保管分为三部分:专用应急 监测采样车;应急监测分析车;现场监测一部、二部、三部 及分析室应急设备间存放的设备。中心应急监测队设置 1辆专用应急监测采样车,车内常 备应急监测必须的仪器设备(详见附件 7);2 辆应急监测 分析车,车内装备应急现场分析仪器(详见附件 1),保证 接报后能以最快速度开赴现场实施监测工作;科室设备间存 放常规采样器具、防护用品和便于实验室维护的现场分析仪 器。现场监测组、分析组指定专人负责所属应急监测仪器设 备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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