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乱”问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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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乱”现象调查报告 郑学依“三乱”是指某些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不正当和不规范行为,以职权和工作之便,为自己的小团体或个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快发展,企业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少数部门和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挫伤了企业的发展积极性,干扰了企业的正常发展,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形象,是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应对世界经济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精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如何进一步治理行政部门“三乱”行为,

2、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工作的重要课题。一、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滋生存在的表现形式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制度的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不断深入,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开展,“三乱”这一让全社会深恶痛绝的顽疾也得到了有效缓解,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加之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因素的影响,目前在部分地区的一些部门,“三乱”现象又有所反弹,主要的表现形式如下: 1、乱收费的主要表现 一些行政部门自立项目收费。违反国家和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越权制定或违规设立项目并向企业收费。如个别部门自立项目收取开发利用方案审查费、建档费、法人卡工本费等;一些行政部门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

3、费。虽依法具备某项收费资格,但擅自改变了收费的标准和范围,以达到多收费的目的。如个别部门擅自扩大范围收取土地抵押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个别部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取土地使用权招投标服务费等;一些行政部门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继续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如个别部门继续收取国家已取消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地质勘查设计评审费、沙石资源补偿费等;一些行政部门改变计费方式收费。不按规定的计费方式进行收费,而是从方便工作或变相多收费的角度另行计算收费。如个别部门擅自改变计算方式收取公路运输管理费、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等;一些行政部门借助行政权力乱收费。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事业单位、中介组织、行

4、业协会,通过第三方进行违规收费。如一些事业单位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或指定服务,一些行政部门下属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借助行政权力,强制企业入会并交纳会费或借助开展强制性培训进行乱收费。2、 乱罚款的主要表现 某些行政执法部门越权、违规使用执法权力,违规程序办案;粗暴执法、罚款随意性大、重复罚款、超标准罚款;不出示证件、不出具手续、不开票据等。3、乱摊派的主要表现某些行政执法部门借职务之便强行向企业拉广告,索要赞助;向企业集资,强行推销货物;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和音像制品;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协会、学会、研究会;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培训、会议、学术研讨和技术考核;行政部门及工作

5、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等。二、 “三乱”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当前社会“三乱”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认识不足的主观原因,也有体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法制观念淡薄,个别行政部门依法收费意识不强,对现有收费和罚款政策的理解不透,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造成收费和罚款随意性大、漏洞多。二是施政理念落后,个别政府在对行政部门进行的考核中,将收费和罚款收入作为重点的考核内容,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个别地方和政府对“三乱”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滋生松懈情绪,一些治理工作虎头蛇尾,导致“三乱”歪风死灰复燃。 2、

6、经济利益驱动个别地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没有真正实现“收支两条线”的规范管理,仍存在将收费、罚款收入按一定比例返还执收单位。这种方式客观上刺激了一些行政部门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以改善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3、 行政体制不合理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行政部门因管理职能过多、人员不足,而将部分职能转移到事业单位、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中,为这些机构借助行政权力进行“三乱”行为提供了条件和便利。4、 监管机制有待强化一是监管依据不足,我国至今仍缺少一部规范政府部门“三乱”行为的高层次法律,查处“三乱”行为多依据地方性法规或相关政策文件。二是查处手段缺乏,对当前的“三乱”行为隐蔽性强和多样化的特点

7、,传统的执法手段难以认定。三是处罚力度不够,在实际操作中对执法部门“三乱”行为的处理多以清退、收缴为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缺乏约束力强的责任追究方式,“三乱”行为的成本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三乱”行为。四是联合查处机制缺失,一些“三乱”行为属行业不正之风,仅靠一个单位或部门的执法难以有效制止和纠正。5、 企业维权艰难 虽然一些法律条令明确规定企业和个人有权举报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三乱”行为,但不少行政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和强势地位,将一些“三乱”行为设定为取得行政许可或经营资格的前提条件,对政策宣传不到位,公示不规范,企业和个人只能被迫“自愿”服从“三乱”行为。三、 “三乱”现象治理和防

8、范采用措施的建议由于产生“三乱”现象的体制机制因素尚未根本消除,未来一定时期内该现象仍会不同程度存在,且形式越来越隐蔽,查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督网络,扩大舆论宣传,加大查处力度,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1、 完善管理一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对行政管理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收费秩序。二是加强罚款动态管理,定期选取罚款项目较多、罚款标准较高的部门或行业,对其项目的合理性、标准的可行性及运行效果加以评估,及时修正罚款政策,取消不合理罚款项目,降低明显偏高的罚款标准。2、 健全监管制度一是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减轻企业负担领导

9、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部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治理“三乱”行为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适时调整付费、罚款登记点,加强付费、罚款登记卡记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收费、罚款公示制度,统一公示格式、统一公示范围、统一公示举报电话,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三是强化举报投诉制度,拓展举报投诉服务联络站、健全举报制度,完善举报网络,及时查处举报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四是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善,从源头上杜绝“三乱”行为。3、 扩大舆论宣传一是公开政务信息,接受企业、社会、群众的监督。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对新的收费、罚款项

10、目和标准以及优惠政策除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外,还要重点对相关缴费企业和个人进行宣传,促使政策落实到位,自觉收费缴费。三是加强媒体曝光,建立违法大案要案定期通报制度,公开曝光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三乱”典型案件,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效应。4、 强化执法力度一是创新执法手段,创新监督检查手段,推广应用电子检查技术,总结、完善电子检查软件,推动行政执法的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查实的“三乱”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理,该退回的退回,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三是建立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查处的“三乱”案件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追究行政责任,推进问责制的落实。 治理“三乱”问题不能只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这项工作对于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强廉政建设,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抓落实。物价、财政、监察、经贸、审计、农业、公安等部门要真抓实干,敢于碰硬,通力合作,下决心、大气力开展专项治理,打击不正之风,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净化社会风气。 宽甸县报社 201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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