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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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暂行)关于印发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暂行)的通知并价房字2005108号 二OO五年九月六日各县(市、区)物价局、房地局、建设局、各物业管理企业:为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的涉价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晋价服字20048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

2、通知如下: 一、本标准所称普通住宅小区,是指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等住宅小区。 二、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标准商定后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在售房与物业合同约定后执行。 普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管理收费,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区域范围内的规模、设施条件及标准商定,并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后执行。 三、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超出服务内容的,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和委托方在合同约定后执行。 四、普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用房,写字楼、商业用房,普通住宅小区以外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

3、理费依据市场情况,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单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五、本标准实施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已签订住宅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尚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物业产权转移时,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出让人承担;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

4、受让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与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分别报送市及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收费要按规定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收费及特约服务收费的标准和内容,并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八、住宅电梯运行费按实际成本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委托方)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收取。 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的电梯运行费,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含60平方米)按15元/户?月收取;超过60平方米以上的每月每平方米加收0.10元。 九、为保证自来水正常使用而进行二次加压供

5、水的,可以向用户收取二次加压费,收费标准为0.20元/吨。 十、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和其它涉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并价房字19995号文件同时废止。附: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暂行)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暂行)项目(一)基本要求等级内容与标准基准价(元/m2)浮动幅度(%)一级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

6、制度;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建立住户档案;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

7、务主动、热情;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建筑面积3万m2以上)。急修及时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14、组织业主参加社区活动,丰富精神文明生活。0.0820二级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

8、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建立住户档案;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9、设有服务接待中

9、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建筑面积4万m2以上)。急修半小时内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0.0720等级内容与标准基准价(元/m2)浮动幅度(%)三级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

10、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建立住户档案;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建

11、筑面积5万m2以上)。急修半小时内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0.0620四级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

12、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建立住户档案;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8、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建筑面积6万m2以上)。急修一小时内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

13、、维修和回访记录;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0.0520等级内容与标准基准价(元/m2)浮动幅度(%)五级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4、4、建立住户档案;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8、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建筑面积7万m2以上)。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

15、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0.0420项目(二)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等级内容与标准基准价(元/m2)浮动幅度(%)一级住宅区域范围内共公设施设备完善,并有智能化管理的:1、配备专业人员维修养护;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3、公共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有隐患的,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双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进行维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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