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办公司市场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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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手办公司市场营销制度手办公司市场营销制度x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 公司简介4二、 产业环境分析5三、 必要性分析7四、 项目基本情况7五、 商标的属性与品牌注册10六、 注册后的品牌保护13七、 品牌资产增值与市场营销过程16八、 品牌资产的构成与特征17九、 顾客26十、 营销渠道企业27十一、 人口环境29十二、 经济环境32十三、 营销部门与内部因素36十四、 营销环境的含义38十五、 组织市场的特点39十六、 组织市场的概念和类型43十七、 组织用户的购买决策过程45十八、 组织市场购买方式48十九、 非营利组织的购买特点和方式49二十、 政府市场及购买行为51二十一、 法人治

2、理结构54二十二、 项目风险分析67项目风险对策70(一)政策风险对策70目前,国内有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但还需要把握机会,抓住国家目前鼓励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的机会,让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70一、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投资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韩xx3、注册资本:92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4-9-237、营业期限:2014-9-23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

3、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 产业环境分析(一)增强经济动力和活

4、力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消费的基础作用和出口的促进作用,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增强经济增长的均衡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把握产业发展新方向,落实中国制造2025,以集群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为路径,加快发展以节能环保产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以信息服务业为重点的新兴生产性服务业,以文化休闲旅游业为重点的新兴生活性服务业。(三)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内具有优势的装备制造、材料工业、食品工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围绕生产技术、商业模式、供求趋势的变化,满足新需求,采用新技术、新模式,实现优化升级。(四)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发展,以企业

5、为创新主体,逐步完善政策、人才和市场环境,形成创新支撑经济发展的格局。近年来,我国二次元文化兴起,二次元用户规模快速增长。2020年其规模已经达到3.7亿人,同比增长11.45%。而二次元用户是手办消费的主力,二次元用户规模快速增长,为手办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奠定了基础。IP授权可以帮助产品溢价并带动销售提升,最终带动销售利润提升。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授权市场规模整体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019年我国授权市场规模为844亿元,较2018年增长15.30%;2020年我国授权市场规模约为773亿元。作为二次元内容消费者,手办是手办消费者对二次元内容消费的延伸和升华。根据艾瑞调研

6、数据显示,我国二次元消费用户购买相关手办的占比达到了100%。随着泛二次元文化的兴起,以动漫游戏IP为核心的手办产品也深受欢迎。如今3D打印技术越来越成熟,在航空航天汽车、船舶、核工业、模具等领域均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并不断深化,2020年我国3D打印市场规模达到205亿元。与传统制作方式相比,3D打印使得手办制作由人工雕塑替换成数字化雕刻。目前3D打印技术已经应用于手办制作,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手办的生产效率。三、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

7、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四、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x投资管理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待定)。(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待定),占地面积约38.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4066.7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932.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72%;建设期利息313.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3%;流动资金2820.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8、的20.05%。(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4066.71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7671.76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6394.95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269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21563.60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3902.72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0.56%。5、全部投资回收期(Pt):6.02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0110.41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

9、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25333.00约38.00亩1.1总建筑面积43559.06容积率1.721.2基底面积14186.48建筑系数56.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278.032总投资万元14066.712.1建设投资万元10932.532.1.1工程费用万元9474.93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1236.582.1.3预备费万元221.022.2建设期利息万元313.352.3流动资金万元2820.833资金筹措万元14066.713.1自筹资金万元7671.763.2银行贷款万元6394.954营业收入万元269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21563.606利润总额万元5

10、203.637净利润万元3902.728所得税万元1300.919增值税万元1106.4610税金及附加万元132.7711纳税总额万元2540.1412工业增加值万元8623.1913盈亏平衡点万元10110.41产值14回收期年6.02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0.56%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5575.40所得税后五、 商标的属性与品牌注册(一)商标与品牌关系的基本辨识品牌与商标是极易混淆的一对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时,两个概念可等同替代;而有时却不能混淆使用。客观地说,品牌有别于商标。品牌与商标都是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的不同种类、不同品质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名称及其

11、标志。尽管如此,品牌并不完全等同于商标。品牌是市场概念,是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通行的牌子,它强调与产品及其相关的质量、服务等之间的关系。品牌实质上是品牌运营者对顾客在产品特征、服务和利益等方面的承诺。而商标属于法律范畴,是法律概念。它是经过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从而受到法律保护的商业名称及其标志。企业品牌注册成商标,即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显然,商标是品牌的法律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商标无论其是否标在产品上被使用,也不管商标所标定的产品是否有市场,只要采用成本法对其评估,它就必然有商标价值;而品牌则不同,品牌的价值是其使用中通过品牌标定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的表现来进行

12、评估的。(二)商标的法律属性商标权是指品牌注册申请人对经过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禁用权、转让权和使用许可权等,其中独占使用权是基本的核心的权利,其他权利都是从独占使用权中派生或延伸出来的,因此,商标权常被称为商标专用权。这种经核准的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未经许可的企业不得使用。因此,企业欲使自己的产品品牌长久延续,必须通过国家许可的方式获得商标专用权,以求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都不得使用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否则,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受到法律制裁。所谓商标侵权就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某商标

13、雷同或近似的品牌,可能引起欺骗、混淆或讹误,损害原商标声誉的行为。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之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七种表现:第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第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第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第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第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第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14、的;第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品牌注册品牌注册是指品牌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转化为商标,并独立享有其商标使用权,故也称商标注册。国际上对商标权的认定,有两个并行的原则,即“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当然,在具体的商标权认定实践中,还有对以上两种原则主次搭配、混合使用的“使用优先辅以注册优先”和“注册优先辅以使用优先”两种原则。(1)注册在先。注册在先是指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企业。在这种商标权认定原则下,某一品牌不管谁先使用,法律只保护依法首先申请注册该品牌并获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德国、俄罗斯、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等国的商标权的认定即坚持这种注册在先的原则。在我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2)使用在先。使用在先(或优先)是指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该品牌的首先使用者。在品牌使用(必须是实际使用,而非象征性使用)所达到的地区,法律对其品牌或商标予以保护。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即是采用这种原则对商标专用权进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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