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财团法人登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01464372 上传时间:2022-08-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怎样办理财团法人登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怎样办理财团法人登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怎样办理财团法人登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怎样办理财团法人登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怎样办理财团法人登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怎样办理财团法人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怎样办理财团法人登(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如何辦理財團法人登記摘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如何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以下本院係指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壹、財團法人設立登記之聲請及附送文件一、聲請人先向本院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法人設立登記聲請書一份,逐欄詳細填 寫(各欄填寫說明詳附註),由聲請人全體董事、監事簽名或蓋章,並加蓋 法人印信。二、附送之文件:(一)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公函影本一份。(二)捐助及組織章程一份(捐助章程由捐助人、遺囑或遺囑執行人定之,章 程之內容應符合民法總則之規定,並應載明訂立之日期)。(三)董、監事名冊一份(載明屆別及任期起訖期間,董、監事住址應記載戶 籍地址)。(四)全體董、監事願任同意書一份(

2、註明屆別及任期起訖期間)。(五)法人圖記及董、監事簽名式或印鑑式(卡)二份(以蓋在同一張印鑑式 為宜。圖記及簽名式或印鑑章與聲請書等文件所簽名或所加蓋之印章應 相同。嗣後如有任何聲請,並以此一印章或簽名式為準)。(六)財產清冊一份。(七)捐助人名冊。捐助財產者應附承諾書,如係不動產者併附土地或建物登 記謄本(並附印鑑證明),如係動產者併附銀行存款證明或公司股票證 明。(八)全體董、監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背面影本一份。(九)代理人應附具委任狀。受任人(代理人)應請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電話號碼(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二)至(七)項文件應提出已送經主管機關監督審核、驗

3、印之證明文件正本。)貳、法人名稱變更登記之聲請及附送文件、聲請人先向本院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法人變更登記聲請書一份,變更事項欄 應載明:原法人名稱財團法人OOOOOOO變更為新法人名稱財團法人 OOOOOOOo法人圖記變更。聲請人由董事長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附送之文件:(一)主管機關核准變更之公函影本一份。(二)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三)經主管機關驗印之董事會議紀錄正本一份 (會議紀錄末端,應由紀錄及 主席簽章,附件應裝訂於會議紀錄後,以期文件完整)。(四)法人圖記式正本二份(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正本)。(五)法人登記證書原本繳回。(六)代理人應附具委任狀。受任人(代

4、理人)應請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電話號碼(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參、法人主事務所變更登記之聲請及附送文件、聲請人先向本院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法人變更登記聲請書一份,變更事項欄 應載明:原主事務所為台北縣OOOOOOO變更為台北縣OOOOOO O。聲請人由董事長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附送之文件:(一)主管機關核准變更之公函影本一份。(二)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三)經主管機關驗印之董事會議紀錄正本一份 (會議紀錄末端,應由紀錄及 主席簽章,附件應裝訂於會議紀錄後,以期文件完整)。(四)法人登記證書原本繳回。(五)代理人應附具委任狀。受任人(代理

5、人)應請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電話號碼(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肆、法人董、監事改選(任期屆滿改選)變更登記之聲請及附送文 一、聲請人先向本院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法人變更登記聲請書一份,變更事項欄應載明: 第O屆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O屆董、監事,分別載明 連任者及新任者姓名。 代表法人之董事:000。 董、監事印鑑(新任 董、監事印鑑)或(連任董、監事OOO及新任董、監事印鑑) 。由聲請人 現任半數以上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二、附送之文件:(一)主管機關核准變更之公函影本一份。(二)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三)董、監事會議紀錄一份(

6、董、監事變更,應依章程之規定產生,會議紀錄 末端,應由紀錄及主席簽章,附件應裝訂於會議紀錄後,以期文件完整) 。(四)董、監事名冊一份(載明屆別及任期起訖期間,董、監事住址應記載戶籍 地址)。(五)董、監事願任同意書正本一份(註明屆別及任期起訖期間)。(六)新任董 、監事簽名式或印鑑式 (卡)正本二份(以蓋在同一張印鑑式為宜, 連任董、監事印鑑若有變更,則須提出新印鑑式正本二份) 。(七)新任董、監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背面影本一份(連任董、監事住所若 有變更,亦應提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一份) 。(八)法人登記證書原本繳回。(九)代理人應附具委任狀。受任人(代理人)應請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

7、 電話號碼(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 。(三)至(五)項文件應提出已送經主管機關監督審核、驗印之證明文件正本。)伍、法人董、監事改選(任期中改選)變更登記之聲請及附送文件一、聲請人先向本院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法人變更登記聲請書一份,變更事項欄應載明: 第。屆董、監事OOO因??辭任,繼任董、監事OOO變更 登記。 繼任董、監事印鑑。由聲請人現任半數以上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 加蓋法人印信。二、附送之文件:(一)主管機關核准變更之公函影本一份。(二)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三)董、監事會議紀錄一份(董、監事變更,應依章程之規定產生,會議紀錄 末端,應由紀錄及主

8、席簽章,附件應裝訂於會議紀錄後,以期文件完整) 。(四)董、監事名冊一份(應載明屆別及任期起訖期間,董、監事住址應記載戶 籍地址)。(五)繼任董、監事願任同意書正本一份(註明屆別及任期起訖期間)。(六)繼任董 、監事簽名式或印鑑式 (卡)正本二份(以蓋在同一張印鑑式為宜, 連任董、監事印鑑若有變更,則須提出新印鑑式正本二份) 。(七)繼任董、監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背面影本一份(連任董、監事住所若 有變更,亦應提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一份)。(八)法人登記證書原本繳回。(九)代理人應附具委任狀。受任人(代理人)應請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 電話號碼(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

9、【(三)至(五)項文件應提出已送經主管機關監督審核、驗印之證明文件正本。】陸、法人財產變更登記之聲請及附送文件一、聲請人先向本院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法人變更登記聲請書一份,變更事項欄 應載明:原登記之財產總額為新台幣OOOOOOOOO元整變更登記為新 台幣OOOOOOOOO元整。聲請人由董事長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 信。二、附送之文件:(一)主管機關核准變更之公函影本一份。(二)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三)經主管機關驗印之董事會議紀錄正本一份 (會議紀錄末端,應由紀錄及主 席簽章,附件應裝訂於會議紀錄後,以期文件完整)。(四)經主管機關驗印之財產清冊 (財產清冊應分項載明原

10、有財產,新增或減少 財產之金額,及現有財產,並各計其總計,同時併附各該不動產或動產之 證明文件)。(五)法人登記證書原本繳回。(六)代理人應附具委任狀。受任人(代理人)應請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 電話號碼(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柒、法人捐助章程變更登記之聲請及附送文件一、聲請人先向本院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法人變更登記聲請書一份,變更事項欄 應載明:原捐助及組織章程第OO條經董事會議通過變更,報經主管機關准 予變更;捐助章程變更須經法院裁定者,並應載明原捐助及章程第OO條經 貴院OO年度法字第OOO號民事裁定確定准予補充變更。聲請變更登記之 聲請人應由現任半數以上之董事簽

11、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二、附送之文件:(一)主管機關核准變更之公函影本一份。(二)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變更後之捐助及組織章程 及新舊條文對照表驗印正本各一份。(三)經主管機關驗印之董事會議紀錄正本一份(會議紀錄末端,應由紀錄及主席簽章,附件應裝訂於會議紀錄後,以期文件完整)。(四)捐助章程如有民法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之情形須變更捐助及組織章程 者,應先具狀聲請法院民事庭裁定准許變更後,再檢同該裁定及其確定證 明書,始得辦理變更登記。五)法人登記證書原本繳回。六)代理人應附具委任狀。受任人(代理人)應請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電話號碼(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加

12、蓋法人印信) 。捌、解散登記之聲請及附送文件一、法人為解散之登記,由清算人聲請之。 二、解散登記附送之文件:(一)法人解散登記聲請書:1. 聲請書應由清算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信。2. 聲請書應記載解散之原因,可決之程序與日期,清算人之姓名、住所。(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之公函影本。(三)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四)證明解散事由之文件。(五)清算人資格證明文件 (選任清算人之會議紀錄及清算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或戶籍謄本)。(六)法人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冊。(七)清算人已向法院就任聲報之證明文件。(八)清算人就任同意書。(九)清算人印鑑式正本二份。(十)原法人登記證書

13、原本。玖、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之聲請及附送文件 一、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由現任清算人聲請之。 二、聲請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附送之文件:(一)法人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聲請書(應記載清算人任免或決定變更之程 序、新任清算人之姓名與住所,由現任清算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印 信)。(二)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三)決議任免、或變更清算人之會議紀錄。(四)清算人已向法院就任聲報之證明文件。(五)現任清算人就任同意書 (應記載其願就任之意思、清算人姓名與住所、就 任日期)。(六)清算人印鑑式正本二份。(七)清算人就任後所造具之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八)前項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經承認之證明文件。(九)原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拾、清算終結登記之聲請及附送文件、清算終結登記,應由清算人聲請之。二、聲請清算終結登記附送之文件:(一)法人清算終結登記聲請書(應記再民法第四十條第一項所定清算人職務執 行之情形與清算終結之日期,並由清算人簽名或蓋章)。(二)原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一份。(三)清算後之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四)法人於清償債務後,其賸餘財產業經依章程之規定處理或已歸屬於法人事 務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之證明文件。(五)清算各事項已得承認之證明文件。(六)清算完結已向法院聲報之證明文件。(七)原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