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止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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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防止火灾事故1.1防止火灾事故重点要求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1 电缆防火1.1.1.1 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l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1.1.1.1.1 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和敷均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的

2、有关部分的要求进行选型和设计。1.1.1.1.2 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大部分电缆沟内的防火措施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存在防火措施不完善的隐患,针对这一重大隐患,大唐公司已批准2006年对电缆沟进行综合治理,完善防火功能,此项工程预计2006年底将能够完成.1.1.1.1.3电气、热控、继保专业电缆系统维护、防火检查、治理工作必须定期开展,专业应制定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制度,明确电缆系统的维护标准、维护周期。1.1.1.2 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1.1.1.2.1新、扩建工程施工中应加强监督检查,使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

3、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1.1.1.2.2 在技术改造等工程新敷设电缆,必须保证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1.1.1.2.3生产运行中,对主厂房内进行定期(每半年1次)普查,对不符合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的距离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1.1.1.3 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1.1.1.3.1 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费沟内,没有布置热力管道和油气管道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1.1.1.3.2 对于个别的电

4、缆布置不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要求的要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1.1.1.4 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1.1.1.4 托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全部选用阻燃电缆.1.1.1.5 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1.1.1.5 按正确的设计图施工,布线整齐,各类电缆能够作到分层放置,电缆的弯半径符合要求。对部分电缆沟内存在交叉现象,这一施工缺陷将在2006年内进行的电缆沟综合治理工程中进行治理和解

5、决.1.1.1.5.2新敷设电缆必须做到布线整齐,电缆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1.1.1.6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1.1.1.6.1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全部都采用合格的阻燃材料封堵.1.1.1.6.2机组正常运行时,定期(每月1次)检查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

6、、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对存在封堵不严密等部位在3日内整改完。1.1.1.7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1.1.1.7.1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密切与运行单位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及时恢复、封堵.1.1.1.8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1.1.1.8 对电缆沟未按设计要求做防火隔离措施、防火间隔的,此重大隐患将在2006年内进行的电缆沟综合治理项目中必须彻底解决.1.1.1.8.1对定期(每月1次)进行检查,确保电缆

7、竖井和电缆沟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1.1.1.8.2因机组检修和技术改造等工作造成电缆竖井和电缆沟的防火隔离设施破坏,必须在项目结束的同时完善防火设施。1.1.1.9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1.1.19.1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均设置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均进行严密的密封,保证电缆沟内不进油。1.1.1.9.2结合机组大小修,对靠近电缆的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保温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防止高温管道保温脱落造成电缆火灾。1.1.1.9.3新增电缆敷设时,确保与热体足够的安全距离

8、,如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取隔热措施。1.1.1.10 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1.1.1.10.1 目前托电厂区内只有少数几个电缆有中间头,并且均不在电缆桥架和电缆沟内,全部是直埋在地下的电缆,电缆头的制作均符合工艺要求,并经验收合格,但考虑到没有可能影响其它电缆,故没有采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1.1.1.11 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1.1.1.11.1 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和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巡视

9、检查,对电缆定期进行测温,并严格按规定的预防性试验周期进行试验。1.1.1.12 电缆沟应保待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1.1.1.12.1 电缆沟应清洁、不积粉尘。对有轻微积水现象和无安全照明的电缆沟必须进行治理。1.1.1.12.2锅炉制粉系统、燃煤储运间、输煤系统、靠近锅炉本体附近的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每月)定期清扫一次。1.1.2 汽机油系统防火(油系统防火的重点工作是防止油系统漏泄点)1.1.2.1 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1.1.2.1.1 对托电公司现仍有机组处于基建阶段的实际

10、情况,由生产准备人员与基建配合完成油管道及焊口清册工作;1.1.2.1.2 在油系统管道、阀门安装前与施工监理共同现场验收预安装阀门均应为钢质材料,发现使用铸铁阀门立即进行更换整改,严禁铸铁阀门投入系统使用;1.1.2.1.3 已经投入生产的各机组,对基建遗交的安装记录进行理顺,对法兰及管道焊口清册不全面的及时进行补充归档;1.1.2.1.4 对目前运行机组各油系统安装所有阀门进行统计,已经安装于系统中的铸铁阀门首先进行日常有针对性的点检,对发生漏泄的可能因素进行倾向性管理,及时利用机组检修或系统停运机会进行更换;1.1.2.1.5 对在油系统进行局部改造等工作时,根据具体的管道及阀门布置位置

11、优先选择使用焊接连接。1.1.2.2 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1.1.2.2.1 针对托电现有机组处于基建阶段,从基建入手配合施工监理对油系统法兰所使用的密封材料进行严格控制,同时保证垫片的安装质量,从安装阶段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和石棉纸垫;1.1.2.2.2 在完善油系统法兰清册的同时,对可判断油系统在装法兰密封垫片为非标准材质时及时列入油系统动态管理台帐,安排计划更换处理;1.1.2.2.3 日常消缺及机组计划检修过程中,凡对油系统法兰进行解体时密封垫片必须进行更换,同时满足材料选用要求。1.1.2.3 油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

12、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1.1.2.3.1 主汽轮机、小汽轮机机头下部和正对高温蒸汽管道的油系统法兰在安装时采用止口法兰;1.1.2.3.2 油管道与蒸汽管道相邻安装时其净距离不小于150mm;1.1.2.3.3 油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首先开据一级动火工作票,清除动火地点附近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前工作地点附近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确认附近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完整,必要时对附近油系统进行物理隔离。1.1.2.4 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进行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1.1.2.4

13、.1 日常维护消缺及检修过程中凡需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绝对禁止直接进行,应事先将油管道从系统中隔离并拆下且进行清洗干净后方可焊接;1.1.2.4.2 在油管道上进行过的所有焊接均应有焊接工艺卡,施工过程严格执行质量监督计划且做100%焊口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返工处理;1.1.2.4.3 每次机组大、小修前安排油系统管道磨损和焊缝质量检验,做好抽查记录台帐,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且重新检验合格。1.1.2.5 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1.1.2.5.1 对于托电公司现基建安装机组,从事机组移交前生产准备人员积极配

14、合施工监理,对预安装的油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安装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做好质量验收工作,从基建安装阶段杜绝油系统漏泄事件发生。1.1.2.5.2 对于运行机组或即将投产机组,组织设备专责人对自已所管辖油系统进行密封点统计成册,做好油系统密封点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应包括密封点名称、位置、现安装密封形式等。1.1.2.5.3 对于运行机组油系统专责人应及进完善、更新现存漏泄点台帐,并逐一做好漏泄点消除计划。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专责人所制定的漏泄点消除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其落实有效,同时督促油系统设备专责人对现存暂时具备彻底消除的漏泄定期跟踪,做好接油及擦拭措施,尤其以漏泄点下方有

15、高温热体的为主。如因漏泄造成蒸汽管、阀门等高温热体保温污染,应立即组织对其保温进行更换处理。1.1.2.5.4 将油系统管道、阀门附近的蒸汽管道、阀门等高温热体做为点检的日常工作项目,在检查是否存漏泄的同时,对其附近的保温设备表面是否存在超温现象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及时组织进行处理。1.1.2.6 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这些热体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铁皮。1.1.2.7 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1.1.2.8 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

16、许加锁,平时应加铅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1.1.2.8.1 托电公司各机组主、小机组油箱及各储油箱的事故排油阀由基建移交后生产后均设置两个钢质截止阀门,但由于安装问题,1-6号机组主油箱、小机油箱、储油箱等事故放油阀距油箱距离均不符合要求,通过已经完成的1-4号机组的小修,上述问题已经消除,将各事故放油阀移位到距油箱5m以外地方。对于5、6号机组,2006年度小修必须进行整改。1.1.2.8.1 对于事故排油阀防护工作,托电公司采取的措施为,将各事故放油阀用经过薄钢板加工而成的金属罩壳罩住,其外喷制“事故排油阀、禁止操作”字样。1.1.2.8.3 对于正处于基建阶段的7、8号机组对应油箱的事故排油阀,通过工作联系的方式给基建单位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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