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说明 1、申请类型:分常规、预约、特殊、手术备血、火急、紧急发血、六种2、不需采集标本的输血申请可以不填“采标本时间”和“采样人”,除此之外,输血类型凡属常规、预约、特殊的,除身份证等个别信息确实无法获取外,所有项目必填;输血类型凡属火急、紧急、手术备血的,带 “※”部分的内容必填,其他信息尽可能填写完整,其中“审核医师”等重要内容未填的,事后应补填接收标本时间由输血科(血库)人员填写3、临床诊断:按国家规定的临床病种命名方法规范书写,不能使用英文缩写4、除检验日期可以只精确到“日”外,其他所有时间的填写必须精确到分钟检验日期”是指输血科(血库)报告血常规和血型的时间5、凡带[ ]的选项,在[ ]内打√表示选择[ ]后面的选项若在“其他检验结果:[ ]血样已采结果未出”的[ ]内打√,则不需填写其下面所列的检验项目的结果,否则必须填写6、不符合临床输血指征的《临床输血申请单》须经科主任或负责人签名,急诊除外,但事后应补签名7、对不符合上述填写要求的《临床输血申单》,输血科(血库)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