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筛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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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危筛查技术规范高危筛查技术规范高危筛查技术规范1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发现高危孕妇应评分、登记和专案管理。(见附件1、附件2)2 、高危妊娠应在孕保册上作出高危标志,每次产前检查应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并预约复查时间。3 、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镇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和处理,中度、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市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诊治。4 、应建立“高危妊娠登记簿”,定期检查高危孕妇诊疗情况。发现未按预约时间复诊的应追访,失访的应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见附件3),通知孕产妇所在地的医疗保健机构协助追踪随访。5 、对需要转诊的高危孕产妇应填写“高危妊娠联

2、系(转诊)卡”,交接诊的医疗保健机构。6 、督促住院分娩。高危孕妇住院治疗未分娩出院者,医疗保健机构应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通知孕产妇所在地的医疗保健机构协助追访并督促住院分娩。7 、重度高危孕产妇需要向上级医疗机构转送的,由医疗机构直接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及时转诊并有医护人员护送。如有困难,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协助联系。8 、高危孕产妇分娩后,由产妇所在乡镇卫生院进行产后访视。高危妊娠评分标准*此评分表参照冯国银主编妇幼保健学(1990年出版)及山东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2001年下发)。注:同时占上表两项以上者,其分数累加。分级,轻:5分;中:10分-15分;重A20分。附件2:高危孕妇管理程序发现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筛查发现高危孕妇,做出高危标志评分登记高危门诊填写高危预约卡,预约下次复诊时间重度高危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转诊定期查看预约卡,失约者追访失访者填写高危妊娠联系(转诊)卡,通知相关人员确定住院时间,动员住院分娩住院适时收住院,入院时,高危因素综合评分转归分娩后,转至基层进行产后访视产后42天检查,了解母婴健康状况,收回孕保册总结、分析本年度高危管理情况高危孕产妇联系(转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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