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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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调整方案说明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二月一、 规划调整的背景1.(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二)规划实施成效评价 2.(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5.二、规划调整依据与过程 8.(一)调整依据8.(二)简要过程.0(三)主要成果 11三、资料来源与数据采用 13(一)资料数据来源13(二)规划基数转换 14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8(一)人口和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18(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调整 19(三)中心城区开发边界戈U定 22(四)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划定 22(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24(六)土地用途管制分区26(七)建设用地

2、空间管制分区 27(八)建设用地挖潜与空间拓展 30(九)土地生态建设与保护 33(十)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35(十一)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分解 38(十二)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 43附表: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2015 2020 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调整方案说明一、规划调整的背景(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土地利用结构分析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桓仁满族自治县(以下简 称桓仁县)土地总面积为355295.3公顷。具体土地利用结构为:(1)农用地。2014年末全县农用地面积326914.4公顷,占辖区 总面积的92.02%。其中,耕地面

3、积35449.4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 9.98%;园地面积5775.2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 1.63%;林地面积 282677.1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79.56%;其他农用地面积3012.7公 顷,占辖区总面积的0.85%。(2)建设用地。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面积17665.4公顷,占 辖区总面积的4.98%。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243.0公顷,占辖区 总面积的2.04%;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0375.2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 2.92%;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7.2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0.02%。(3)其他土地。2014年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10715.5公顷,占 辖区面积的3.00%;其中水

4、域面积 6855.0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 1.93%;自然保留地面积3860.5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1.07%。2、土地利用效率分析(1)土地利用程度。2014年末全县土地利用率为97.00%,略低 于本溪市97.01%的平均水平;土地垦殖率为 9.98%,略低于本溪市10.06%的平均水平;土地开发强度为 4.98%,低于本溪市6.67%的平 均水平。(2)土地利用效益。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 值为152.77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为 70.21万元/ 公顷,全县地均地区生产总值为 5.12万元/公顷。单位土地利用效益 水平总体较低。(二)规划实施成效评价1

5、、主要指标执行情况(1)耕地保有量指标。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确定全县到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 低于28082.0公顷,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35449.4公顷,超出耕地 保有量指标7367.4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现行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 面积不低于26205.0公顷,2014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26205.0公顷, 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城乡 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7082.6公顷,2014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7243.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超出规划目标 1

6、60.4公顷。(4)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建设 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740.0公顷,至V 2014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为977.2公顷,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超出规划目标 237.2公顷。(5)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为1100.0公顷,到2014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面积 518.3公顷,占规划期末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的 47.12%。(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人均 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40.6平方米,到2014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 地为131.0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

7、规划目标之内。2、规划实施主要成效(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35449.4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2020年耕地保有量28082.0公顷多 出7367.4公顷;全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26205.0公顷,全部落实到 地块和农户并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规划实施期间,通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强化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 农田建设,耕地减少速度得到有效控制,耕地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全县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科学发展用地得到合理保障。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净增加1219.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净增加 535.4公顷, 交通水利用

8、地净增加683.9公顷,保障了桓仁县城市发展、产业集群 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合理用地需求,为桓仁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 了坚实基础。(3)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得到优化。规划实施期间,通过划定城 乡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城乡建设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融合,不断完善建设 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用地,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 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 引导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 的比例从2005年的20.22%提高到2014年的25.05%。(4)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明显。规划

9、实施期间,全县将具有 重要生态价值和生态敏感土地明确划定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并列入禁止建设区,严格实行生态管护。通过 开展农田防护林、道路防护林、河岸防护林建设,防护林体系更趋完 善;通过强化耕地、园地、林地、河流、滩涂的生态管护,全县基础 性生态用地比重占90%以上。3、规划存在主要问题(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明显不足。随着国家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以及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桓仁县进一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 常态,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持续扩大开放、加强民生保障。 未来一段时期,桓仁县建设用地需求将明显增加

10、,建设用地的供需矛 盾已经越来越显现。截至2014年底,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新增 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已使用完毕。据测算,2015 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缺口约为936.8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缺口约为838.8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缺口约为98.0公顷。(2)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供需失衡。近年来,桓仁县在经济发展 新常态下,在科学发展观和新的发展理念指引下, 更加强调加快经济 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增长的立足点由扩大增量用地逐步转移到提高质 量和效益上来,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逐步提高, 致使区域发展战略 和城镇、工业、农业等发展格局发生局部调整,导致规划建设用地布 局与宏观发展战略需

11、求存在偏差。(3)规划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国土资源“一一 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尚不到位,没有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土 地利用变化进行实施全程监测,对土地转用、征收、供应、使用等全 方位监管力度不够;对农用地和未利用依法转为建设用地、 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审批、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等规划实施情况没有定期进行规划数据库更新报备,致使规划数据库 成果仍然保持在规划批准时的状态,降低了规划指导和统筹各项土地 利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1、适应宏观发展政策调整的需要现行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深入 推进,沈阳经济区新

12、型工业化战略相继实施, 桓仁县作为辽宁省主体 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对土地利用的总体安排提出 了新的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机制提出 了新要求;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提出对耕地数量、质量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政策的提出, 对 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加流量、提高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生 态保护红线”作为继“耕地保护红线”之后的第二条“生命线”被提出,土 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地位更加突出。 为适应国家、省和市新时期提出的 战略目标和要求,有必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以妥善处理保护资源、 保障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2、保障经济

13、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快速发展,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发展政 策下,桓仁县不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工业强县、旅游兴县、 文化名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开创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良好 局面。“十三五”期间,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建设具有现 代化特点“富裕、文明、美丽、幸福、和谐”的新桓仁,提出新型工业 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主线,推动桓仁县生态经济、养 生旅游业、宜居县城建设、生态环境位居全国前列的发展之路。新的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格局的提出,有必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的调整,重新定位桓仁县各区域功能以及调整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 保障桓仁县经济社会升

14、级发展。3、与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衔接的需要2009年,我国启用了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之后,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是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基础,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与规划安排存在较大偏差,特别是耕地面积和建设 用地规模等数据,严重影响了现行规划的现势性和可操作性,有必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采用基于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 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对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进行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4、落实各项土地利用任务的需要为了落实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各项任务,本溪市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进行了调整,特别是耕地保有量、

15、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规模 等调控指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落实市级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各项土 地利用任务,必须对桓仁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二、规划调整依据与过程(一)调整依据1、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9)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政策规范依据(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631 号);(4)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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